2008年1月1日,《法人》杂志刊发了记者朱文娜《辽宁西丰:一场官商较量》的文章。文章报道了辽宁西丰女商人赵俊萍因不满西丰县政府对其所拥有的一加油站拆迁补偿处理,编发短信讽刺县委书记张志国,被判诽谤罪。
面对所谓的短信诽谤,还有多少这样的文字狱?谁给县委书记这么大的权利?这起所谓的“诽谤案”中警察有权利拘传记者么?这些人是否忘记了“水可以载舟亦可覆舟”的古训。任何政党都要牢记,权利是人民给的,如果忘记了这一点将会产生灾难性的后果。各级党委的一把手不要认为自己手中的权利是无限的,把自己位置摆的过高,摔的也会很惨。
《法人》杂志记者报道“文字狱”居然会再次遭警方传讯,新闻的舆论监督作用还能发挥么?
面对所谓的短信诽谤,还有多少这样的文字狱?谁给县委书记这么大的权利?这起所谓的“诽谤案”中警察有权利拘传记者么?这些人是否忘记了“水可以载舟亦可覆舟”的古训。任何政党都要牢记,权利是人民给的,如果忘记了这一点将会产生灾难性的后果。各级党委的一把手不要认为自己手中的权利是无限的,把自己位置摆的过高,摔的也会很惨。
《法人》杂志记者报道“文字狱”居然会再次遭警方传讯,新闻的舆论监督作用还能发挥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