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韩FTA建立的可能性与路径选择
陈柳钦
(天津社会科学院,天津,300191)
内容提要:中日韩FTA构想提出后,中日韩三国对待FTA构想的态度有所不同,中韩较为积极,日本保留。建立中日韩FTA有其不可否认的有利条件,同时也难免存在各种各样的制约因素。关于建立中日韩FTA的路径有好几种构想,笔者在列举和评价这些构想后,认为,中日韩的双边和多边合作机制可以在东盟的合作框架下,通过3个“10+1”的具体渠道而形成,从而促进了中日韩三国的紧密合作。
[关键词]中国;日本;韩国;FTA
一、建立中日韩FTA构想的提出
早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日本和韩国的一些学者相继提出创建中日韩共同体的主张。日本学者认为,推进中日韩三国为核心的亚太合作是日本今后的唯一选择。韩国学者认为,东北亚地区合作应由经济具有互补关系并具备文化同质性的韩中日为轴。近几年来,中国学者也开始探讨组建中日韩经济合作体的现实性和重要性等问题。1999年11月末,韩国总统在菲律宾首都马尼拉举行的“东盟10+3”会议期间向中国总理和日本首相提出了建立“东北亚经济合作体”的设想。2000年11月24日中日韩三国首脑借参加“东盟10+3会议之机,在新加坡第二次坐在一起进行会谈。三国首脑就在贸易和投资领域开展三边合作达成一致。在2001年3月29日到30日中国、日本及韩国的学者在汉城召开的题为“关于中日韩三国经济合作和环黄海次区域建立自由贸易区网络”的国际学术研讨会上,郑重提出建立中日韩自由贸易区的设想。可是当时,由于种种原因,并不为各方所看好。直到2002年11月4日,中国前总理朱镕基在金边举行的中日韩领导人会晤中向日韩两国提出了建立中日韩自由贸易区的构想,并提出了三点建议:第一,明确三国合作的重点领域,建议将经贸、信息产业、环保、人力资源和文化合作确定为三国今后一段时间的重点合作领域。第二,适时启动三国自贸区(FTA)的可能性研究,以促进三国经贸合作。第三,加强“1O+3”框架内的政策协调。在支持东盟发挥核心作用的同时,加强三方在“1O+3”框架内就此开展一些政策上的协调。至此,中日韩自由贸易区从民间探讨阶段进入官方可行性研究时期。
2003年10月6日,在印尼巴厘岛召开的中日韩领导人第五次会晤期间,中国总理温家宝与日本首相小泉纯一郎、韩国总统卢武铉共同签署了《中日韩推进三方合作联合宣言》。《中日韩推进三方合作联合宣言》的签署标志着中日韩自由贸易区构想已走上了政府推动的轨道。《中日韩推进三方合作联合宣言》强调“三方合作是东亚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主张“三国政府是三方合作的主要力量,同时鼓励工商界、学术界和各种民间团体共同参与”的原则,在充分肯定三国研究机构关于“三国自由贸易安排的经济影响”的联合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三国将适时以建立未来更紧密经济伙伴关系为方向进行研究”的工作方向。《中日韩推进三方合作联合宣言》,为中日韩共同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指明了方向,规定了原则,协调了步伐,有力地促进了三方合作的不断深入和拓展,显示了三国经济合作已经迈向实质性的步伐,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二、中日韩三国对待FTA构想的态度
中日韩三国对待构想的态度有所不同,中韩较为积极,日本保留。早在2001年此中日韩三国FTA构想最早提出时,不被各方看好的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其中一个国家持保留意见”。
从三国的立场来看,中国作为建议的倡导者,态度较为积极,并为此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中国一直是推进FTA进程的积极实践者,特别是在加入WTO后,中国提出让当事国惊讶的中日韩自由贸易设想,迅速地推进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稳健地倡议推动上海合作组织自由贸易进程。中国自信地向全球发动自由贸易“攻势”,借缔结自由贸易协定,中国出口贸易迅速发展,在地区乃至世界经贸中的发言权大大提升。中国内地与香港、澳门的CEPA发展顺利,与东盟、欧盟的贸易也呈现出良好的态势,这都是FTA的功劳。中国商务部研究院于2003年5月21日发表了《中日韩自由贸易区可行性研究》的报告,乐观地认为三国建立自由贸易区的条件已基本成熟。
韩国对东亚区域合作的热情也比较高,它一直在研究与日本签署FTA的可行性。早在1998年10月,韩国前总统金大中访日时就向日本前首相小渊惠三提出建立日韩自由贸易区、构筑新时代日韩关系的建议。这一建议最终体现在两国首脑宣言的附属文件——《建立面向21世纪日韩伙伴关系行动计划》之中。同年11月,两国根据此次首脑会晤达成的协议,分别成立了由政府、企业和学术界中的知名人士组成的加强双边经济关系研究会。1999年8月,韩国对外经济政策研究院发表的一份报告中提出,由于日韩两国总体关税水平存在差异,如果两国同时取消关税,韩国对日本的贸易赤字将大幅增加,对其经济增长和就业带来不利影响。此后韩国对日韩FTA的态度转为谨慎。
1999年11月在马尼拉举行“10+3”会议期间,中、日、韩举行了“历史上第一次”首脑会晤,韩国总统金大中向中日领导人提出建立“东北亚经济合作体”的设想。2001年韩国又提议在“10+3”的框架下建立“东北亚合作委员会”2003年韩国总统卢武铉访问中国时,多次呼吁东北亚国家以欧盟为榜样,“拆除心灵的壁垒,种下和解与合作的种子、和平与繁荣的种子”,共同创造“和平与繁荣的东北亚时代”。但韩国也考虑到了建立三国自由贸易区的困难性。“如果这三国不能走到一起,韩国应该分别的、同时与日本、中国各建立一个自由贸易区”。从韩国的立场来看,韩中贸易与韩日贸易是两种不同的贸易。在韩中贸易中,韩国处于分工的上游,中国处于下游,韩国对中国保持贸易顺差。在韩日贸易中,韩国处于下游,日本在上游,韩国对日本存在巨额贸易逆差。因此,韩国众多企业界、政界人士主张优先同中国达成自由贸易协定。近两年来,越来越多的韩国学者认为,在日韩FTA中如果加进中国,韩国则可以发挥对中国的比较优势,利用中国出口盈余抵消其在制造业方面与日本的差距,达到总体平衡的效果。因此,虽然韩国对与中国建立FTA也不无顾虑,但从总体上看持积极的态度。
他们认为,如果把中国排除在外,韩国单独与日本建立 FTA,就会因为彼此经济水平上的差距而使对日贸易赤字大幅度增加①,经济利益受损,因此力主中国加入。与面对这两个“大”邻居,不会有谋求“主导地位”的想法,但韩国肯定有维护自己权益的方式。近年来,随着韩国国内政治的发展和中韩双经贸合作的加强,韩国对中国的向心力不断加深日本《产经新闻》2004年5月29日发表报道认为韩国人出现“脱美亲华”趋势。对韩国来说,从经济方面来看实现中日韩三国间FTA比跟日本的两国间FTA更有利。而且把国政管理指标设定在东北亚经济中心的韩国已经认识到了实现中日韩FTA的必要性。不过韩国也有农业开放带来的压力,因此对中日韩的FTA有着中长期推进模式的打算。所以,目前的关键因素在于日本的态度。可以说日本掌握着中日韩三边FTA谈判能否启动的钥匙,而日本主要考虑的是与中国能否及何时达成FTA的问题。
就日本而言,它所担心的一个首要问题是中国的发展对日本是机遇还是威胁。日本官方的表态和多数客观公正的学术研究中,一般都承认中国的发展虽然会加强与日本的竞争,但总体来说对日本是机遇而不是威胁。但各种形式、各种名目的“中国威胁论”在日本国内还有较大的市场,对一个强大的中国在政治、安全、经济上可能给日本带来的挑战心中无底。日本的这种矛盾心理自然而然地体现在其外交政策中,也影响到其对华FTA战略。其次,关于日中经济关系的互补性与竞争性问题。由于中国和日本在经济发展水平和产业结构方面存在的巨大差异,两国的大多数学者承认中日两国经济关系以互补性为主。中日两国战略资源各有优劣。中国在自然资源与人力资本方面要明显强于日本,在资本资源方面也高于日本。而日本在知识技术资源与国际资源方面要明显强于中国。中日两国资源禀赋各不相同,形成不同资源的比较优势,有利于双方通过进出口贸易获取比较利益,是贸易双赢的条件和基础。从目前情况看,日本主要出口国际资本密集型产品和研究开发、专有技术密集型产品,中国仍以劳动密集型产品和部分资本密集型产品为主。日本态度消极的原因是日本传统上重视以世贸组织为舞台的“多边主义”,对签订地区贸易协定持慎重态度。虽然日本表面上提出因为中国的政治制度,落后的通商制度,很高的贸易壁垒等使实现包括中国的FTA可能性很小,但是日本态度消极的根本原因是实现中日韩FTA将给日本劳动密集型的制造业和农业带来巨大的打击。
但从发展的角度看,中日经济关系的竞争性将明显增加。2001年5月18日,日本政府发表2001年版贸易白皮书:《面对21世纪对外经济政策挑战》。白皮书指出,“从以低工资为武器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到高科技产业,中国正在广泛的领域实现同时增长”。中国成为“世界工厂”已是事实。日本政府首次承认,日本充当亚洲经济发展“领头雁”的“雁阵”型发展的各国和各地区的产业分工因此崩溃,取而代之的是急速成长的中国经济,使亚洲陷入错综复杂的竞争,亚洲进入大竞争时代。事实上,日本对与中国竞争加强的担心不无现实依据。目前中国与日本在出口产品结构上的竞争性不断加强。而日本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也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么明显。
而引起三方对设想看法不一的另一个主要原因在于,谁可在区内占主导作用。亚洲区域合作方兴未艾,一个涵盖东亚和东南亚的区域合作组织已初步成形。这一区域合作组织的建立有两个途径:一是通过三个“10+1”的结合,即中日韩分别与东盟建立FTA,再在此基础上实现三个“10+1”的并轨。另一个途径是中日韩与东盟两个自由贸易区的结合。从现在的情况看,两种趋势都在发展,并存在互相交织的态势。从日本的角度看,按前一种模式,亚洲区域合作将成为以东盟为中心的三个轮子并列的自由贸易体,这一相对平衡的状态可以突出东盟的作用而削弱中国的影响,有利于制约中国在亚洲坐大。而按后一种模式,如果中日韩之间也建立了FTA,亚洲整体合作将大大提速。这就不可避免地涉及一个在亚洲区域合作中的领导权问题。日本有意在亚洲区域合作中发挥领导作用,这不仅是日本学术界的主流愿望,也体现在日本政府的政策文件中。但从近年的实践看,中国是亚洲区域合作的主要推动者,东盟则是亚洲区域合作的核心,是各方争取的对象。而日本并没有发挥明显的作用。因此日本不希望过早出现一个它不能发挥领导作用的地区合作组织,更不希望中国在亚洲区域合作过程中作用更加突出。在朱镕基总理建议研究中日韩自由贸易协定的可能性后,日本媒体将中国的建设性意见看做是“同日本争夺主导权,抢占主动权”,“抢了包括日本在内的有关各国的风头”;小泉首相身边人士也表示“感觉到了中国气势的威胁”等等,都反映出日本对亚洲合作主导权的担心。
另外,一旦有了“主导地位”,就可以在谈判中占据主动,就可以在处理纠纷中处于有利位置。中日韩白由贸易区一旦形成,还要和东盟打交道,主导地位就可能延续成在包括东盟等更大范围内起主导作用,所以中日对此都不会轻易让步。日本认为白己经济实力雄厚市场经济发达,科技和管理水平高,理应在三国自由贸易区乃至亚洲中起到主导作用。但这一点,无论对于韩国,还是对于经济发展迅速、市场潜力巨大的中国来讲,都是难以接受的。
如果实现自由贸易后中国和日本的技术差距、产业差距很快就会缩小。现在日本连续10年经济持续低迷,而中国保持高速发展状态。中国经济的增长速度要比日本快得多。日本非常担心这个问题。日本虽意识到建自由贸易区有可能给自己带来好处,但这个好处相对于对中国的好处哪个大一点哪个小一点。他们内部的结论是,对中国的好处要大于对日本的好处。
三、建立中日韩FTA的有利条件
1、中日韩三国之间的经贸关系密切,为合作奠定了客观基础。中日韩三国是东北亚地区3个最大的经济体。三国经济关系的日趋紧密,经济依存度的逐年增强,为区域贸易合作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日韩两国有着紧密的经济交往与合作, 日本是韩国的第二贸易伙伴, 自1971年它就成为韩国的第一投资国, 2002年日韩贸易额近570亿美元。1990年代以来, 随着中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和日本经济的稳步复苏, 中日贸易持续迅速发展。据统计,中日双边贸易在1990—2000年的11年间平均增长率为20.5%,比中国对外贸易增长率高出2~10个百分点。2002年中日贸易第一次突破1000亿美元大关,达到1020亿美元。从1993年起至2003年,日本本连续11年成为我国最大的贸易伙伴。2005年,日本中双边贸易额达1884.88亿美元,中国已成为日本本最大的贸易伙伴。2006年1~6月,日中双边贸易额为992.39亿美元,同比增长10.4%。中日双方相互成为重要的贸易伙伴。
中韩两国自1992年建立外交关系起,双边贸易增长迅速。两国贸易额由建交时的 50.3 亿美元, 增加到 2001 年的 359.1 亿美元, 增长了6倍多, 年均增长24.4%。这一增长速度不仅大大高于同期韩国对外贸易年增长7%的速度, 也高于同一时期中国对外贸易年均增长 13.3%的水平。1990~2000年期间,中韩双边贸易的年均增长速度达33.3%。2004 年韩国成为中国第五大贸易伙伴,中国则是韩国的第一大贸易伙伴和第一大出口市场。根据中国官方统计,2004 年韩国对中国直接投资达到 36.3 亿美元, 占其全部对外投资的45%。韩国是中国的第四大外资来源地, 而中国则是韩国最大的投资对象国。2005年中韩双边贸易取得重大进展,双边贸易规模首次突破千亿美元大关,达到1005.6亿美元,成为继欧盟、美国、日本、香港特区和东盟之后第六个和中国贸易规模超千亿的国家或地区。2006年1~6月,中韩双边贸易规模达到549.5亿美元,中国继续保持韩国第一大出口市场和第-进口来源国的地位。并且双方已经确定了在2012年两国建交20周年时实现贸易总额达到2000亿美元的目标。
日韩贸易关系也十分密切,据日方统计,2003年日韩贸易额为525.2亿美元,2005年则达到了720亿美元。目前日本是韩国的第二大贸易伙伴,而韩国是日本的第四大贸易伙伴。
在中日韩贸易关系日趋紧密的情况下,一旦建立中日韩自由贸易区,一方面能扫除原先三国存在的贸易壁垒,积极参与区域贸易安排,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占尽先机,享受区域贸易安排产生的贸易创造效应;另一方面由于区域贸易安排对区内国家实行优惠待遇,中日韩三国对区外贸易伙伴仍保留各自原有的贸易壁垒,因而还具有贸易转移效果,从而享受到贸易扩大的效应,进而带动起中日韩三国各自经济的腾飞甚至整个东亚经济的腾飞。中日韩经济相互依赖度的增强成为三方FTA的推动力。
2、中日韩三国经济上的互补性的互补性,构成了中日韩 FTA 的物质前提。(1)劳动力资源的互补性。中国有大量富裕的劳动力,劳动力成本较低(中国的劳动力成本低于日本的20倍和韩国的10倍),而日本和韩国虽然人口密度较大,但由于经济发展程度较高,生产量和出口量很大,以及人口老龄化,深感劳动力资源不足,劳动力成本高。中国可以向日韩提供充足的劳动力, 以求收到既降低开发成本又可缓解劳动力就业的社会效应。(2)产业结构的互补性。日本是工业高度发达的现代化的国家,日本的经济已经进入后工业阶段,资本密集型和高新技术产业发达,它的产业结构正朝着高层次发展;韩国是接近日本的新兴工业国家,技术密集型产业和IT产业发达。韩国为克服国际贸易环境变化带来的困难, 积极调整产业结构, 发展资本密集型和一般技术密集型产业;中国是正在实现工业化的发展中国家,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制造业发达。三国之间在资本、产业技术上有很大的优势互补性和传递性。三国产业优势不同, 相互合作有着广阔的前景。(3)出口商品结构的互补性。三国在商品贸易上不存在明显的竞争关系却存在着很强的合作基础, 我们可用贸易竞争指数表来反映三国对外贸易中各种产品的竞争力(见表1)。
表1 中日韩三国贸易竞争指标( 2002年)①
中日韩三国在技术、资金、能源、矿产、劳动力、轻重工业和工农产品之间有明显的互补性,经济来往十分密切,多年来的经贸合作,为建立自由贸易区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从表1上中日韩三国贸易竞争指数可以看出, 相对发达的日本和韩国在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业上竞争优势明显, 而中国主要的竞争优势仍然集中于资源或劳动力密集型产品上。
从地缘经济上看,中日韩都有走向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条件。中日韩三国在资源、技术、资本、市场等方面都具有极强的互补性和竞争力。日本的新技术及资本、韩国的生产技术及开发经验、中国丰富的劳动力及天然资源等,使得三国的经济合作成为可能。进而,随着世界经济环境的变化,推动三国的经济合作的必要性越来越增大。
3、经济发展战略和开放政策的“结合点”为中日韩三国建立FTA 奠定了制度基础。日韩两国根据本国国土面积小、资源贫乏的国情, 分别于二战后初期和 20世纪 60年代制定了贸易立国战略, 进行了贸易政策、金融政策、经济管理机构等方面的改革, 调整了汇率, 采取了鼓励出口和引进外资的优惠措施, 发展外向型经济, 对外贸易取得了迅速的发展。中国自 1978 年以来, 特别是2001 年加入 WTO 以后, 适应经济全球化要求, 对外开放力度进一步扩大, 由地域的全方位开放走向产业的全方位开放, 与世界市场一体化程度逐步提高。日韩长期以来都把出口市场集中在美国等发达国家, 随着欧盟一体化的深化和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的实施, 这些区域集团的排他性不断加强, 特别是美国, 一直对美日贸易中日本巨额的贸易顺差不满, 加强了对日本多种输美产品的限制。1997 年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使得日韩从强调同发达国家发展经贸关系, 转到重视同发展中国家特别是亚洲国家的经济合作。三国外向型经济战略和政策为开展经济合作提供了制度环境。
4、中日韩三国地理上临近、文化价值的相容性提供了人文环境。像中日韩三国在地缘、人文和经贸关系上有如此相近、密切、有多方面关系的,在世界各地是十分罕见的,这为三国之间建立自由贸易区奠定了基础。就地理方面来讲,中日韩三国有着得天独厚的贸易优势。中日韩可说是“近邻中的近邻”。事实上,这些年来三国都在探索适应本地区特点的多种合作和途径。就目前来说,已有三种途径:一是环海经济合作区,即“环日本海经济圈”和“环黄渤海经济圈”;二是沿海国际经济开发区;三是城市间的合作,三国已有了许多“姐妹城市”,开展了多领域和多方式的经济交流合作。与此同时,三国学者就建立经济合作体轮流举行了百余次研讨会,根据韩国总统金大中建议设立的“东亚展望小组”,也分别在汉城和上海召开了两次会议,就未来合作的名称、机制进行磋商。相临近的地缘优势是建立中日韩自由贸易区的基础,也将更有利于三国之间乃至整个东亚地区的合作与发展。就历史、文化方面而言,历史上中国与日韩有着十分悠久的历史、文化联系, 经济交流及人员往来频繁。虽然亚洲金融危机后, 以日韩等国为代表的亚洲价值观、亚洲模式的影响不像以往那样突出, 但东亚国家的文化价值观念体系具有许多共同点是不争的事实, 这为三方的合作奠定了一定的社会环境基础。这也是中日韩经济联合更有现实性的有利条件之一。
四、建立中日韩FTA的制约因素
当前中日韩政府间的合作有很大发展,经济贸易往来也日益密切,但要建立中日韩FTA尚存在不少问题。中日韩经济发展水平仍存在较大差异,加之中日、韩日之间政治关系方面还存在不少麻烦,因此要使中日韩合作提升到能满足实现自由贸易区所要求的水平,决非易事。
1、经济水平的差异性,特别是中日韩产业分工不平衡。以人均 GDP 为例, 中日韩 FTA有三个层次: 日本第一, 韩国次之, 中国处于最低层次。日本是世界第二经济强国, 早在 1990年人均收入就超过了3万美元;韩国已是中等发达国家,人均收入超过1万美元;而中国刚过1000美元。中日韩三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差异极大。水平与阶段上存在很大的差距。从北美自由贸易区的一体化实践看,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也可以是加强区域合作的动力来源,但巨大的经济发展水平差异,会给三国间的政策协调带来一定的难度,因为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会导致市场容量、市场结构与消费结构的差异,导致对对方产品准人标准的差异化要求,从而增加了贸易、投资等领域的障碍与摩擦。
当前,中日韩虽然已经在进行自由贸易协定对话,但并不顺利。从中国方面看,虽然中国在原材料、劳动密集型产品上有着较大优势,但出口主要以资源密集型和劳动密集型的初加工产品为主,在中日韩区域内的产业分工体系中仍处在较低层次,且大幅度开放市场可能对中国的一部分产业造成巨大冲击。就日本而言,日本经济存在着明显的“双重结构”:一方面拥有竞争力仍很强的汽车、家电、机床等出口型制造业;另一方面却存在着十分缺乏竞争力的纺织、食品加工等面向国内的制造业以及流通等国内服务业,长期受到国家保护,效率低下,惧怕对外开放,成为日本同外国签订自由贸易协定的“问题领域”。特别是农业问题更是影响日本与周边地区经济合作的进程。对于韩国而言,食品加工、农业产品等开放市场方面也有较多的顾虑和困难。中日韩三国产业分工体系的不平衡,致使三国对于大幅度开放市场顾虑重重。
2、中日韩贸易收支失衡且存在贸易壁垒。据韩国贸易协会统计,近10年来中韩双边贸易迅速发展,韩国对华出口额成倍增长,而中方则连年严重逆差。2004年中国取代美国成为韩国最大出口市场,韩国对华出口额为497. 6亿美元,比2003年增长41.7,占其总出口额的比重由2002年的14. 6%上升到2004年的19. 6 %。上述问题,除了中韩两国贸易结构具有一定差异外,一个重要原因是韩国的贸易政策在对中国产品的市场准入方面存在一定障碍和问题,如对进口自中国的农产品利用“特别保护条款”设置“合法”障碍等。
中日贸易也摩擦不断。日本有关方面对中国3种农产品实施进口限制,最近又利用具有歧视性的标准,加强对中国产菠菜、松蘑、青豆荚等蔬菜的残留农药的检验,并要求进口商自主限制进口。因受日本专门检验检疫中国出口农产品的影响,中国部分农产品对日出口大幅下降,一些蔬菜出口己停滞。依据中国海关统计,日本在中日双边贸易中早已转变为顺差。2002年和2003年,中国对日贸易逆差分别达到50. 3亿美元和147. 3亿美元。对于日韩贸易来说,根据韩国贸易协会统计表明,2004年日本对韩国的贸易顺差为244亿美元。2001年,日本在三国贸易中的逆差达到了2万亿日元,而2003年逆差减少到1400亿日元。
日韩对贸易赤字增减的关注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三国FTA的进程。日本对中国贸易发生赤字,其就采用非关税壁垒诸如反倾销、特保等措施限制中国对日本的出口。韩对日赤字影响着韩国对日韩FTA态度。总之,中日韩三国贸易收支失衡以及各国设置的一些贸易壁垒已经成为建立中日韩FTA所面临的最主要问题之一。
3、农业因素及其影响。农业是影响建立中日韩自由贸易区的主要因素之一。日本农业是一个相当敏感的领域,其耕地资源十分有限,农业部门的劳动生产率也极低,是一个农产品高度依赖进口的国家,1984年开始日本成为世界最大的食品进口国,60%的食品消费依赖进口。但日本的农业集团是一个相当特殊的利益团体,农民是日本自民党最大的支持者,与政治有着紧密的联系。这一国情使战后日本对落后的农业大行贸易保护之风,大大限制农业自由贸易的发展。韩国农业的保护程度也较高,因为农业问题,日韩FTA谈判一直迟迟未果。2005年2月日韩双方就农水产品领域在降低关税和取消进口配额方面意见相左,韩国拒绝提交约定的降低关税和撤销配额商品的清单,致使两国在此年度内达成的FTA的愿望再次出现波折。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问题也是制约经济发展的一大问题。在自由贸易区构建的过程中,若日韩一直不愿开放农产品市场,中国农产品的比较优势将无法发挥。因此,中日韩三国若不能就农业问题达成共识,将是组建自由贸易区的一大瓶颈。
4、中日韩三国间政治互信度相对较低。建立自由贸易区是一种经济层面的区域合作,完全可以不涉及政治与安全合作问题。例如,在欧盟发展的早期阶段即欧共体时期,其合作领域基本上仅限于经济事务。目前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区域合作范围也仅限于经济一体化,而不存在政治与安全领域的合作。但不可否认的是,政治互信对于区域经济合作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缺乏政治互信,甚至存在尖锐政治与安全矛盾的国家之间很难开展富有成效的区域经济合作。目前,尽管中日韩之间不存在尖锐的政治与安全矛盾,和平友好是主流,但必须看到,目前还有许多影响三国关系健康发展的历史与现实问题,三国之间的政治互信基础还不够牢固。从政治上看,三国合作存在四大障碍:一是领土领海主权问题。由于各种历史原因,中日、韩日、中韩之间都存在着一些悬而未决的领土争端问题。例如,中日钓鱼岛(日本称尖阁列岛)问题,日韩独岛(韩国称竹岛)问题①,中日韩海洋权益分歧问题。领土主权问题历来是国家关系中最敏感的问题,它不仅涉及到国家和民族的尊严,而且还蕴涵着巨大的经济利益。因此,各国在处理领土主权问题时都不肯轻易让步。领土争端得不到有效解决,必将对国家之间的政治互信构成严重损害。当前朝鲜半岛因核危机而出现了新的紧张局势,还有台湾问题,都是中日韩三方密切关注的。因为关系到国家主权,所以在中日韩贸易合作问题上是不得不考虑的重要政治因素。二是历史态度问题。在历史上,中韩国两都曾遭受过日本帝国主义的野蛮侵略和奴役。二战后日本应像德、意那样,对自己的侵略行径作出真正的“反省”和“忏悔”,以此赢得受害国人民的谅解和信赖。而日本对那段曾给其他国家带来沉重灾难的历史却缺乏足够的反省和认识。不仅经常发生右翼团体和个人美化侵略战争的举动,且经常出现政府官员特别是内阁官员美化侵略历史、为军国主义喝彩的言行。日本有一批人顽固坚持军国主义、国粹主义、极端民族主义,他们对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的侵略行为,不忏悔、不认罪。一些领导人竟参拜靖国神社。还有教科书等问题。这严重伤害了中韩两国及全体亚洲人民的民族感情,也增加了对日本的不信任感,从而阻碍了中日韩经贸合作的正常发展。第三是“修宪”问题。最近 20 年来,日本正在一步步地偏离了“和平宪法”。从 2003 年“有事三法案”(《应对武力攻击事态法案》、《自卫队法修改案》和《安全保障会议设置法修改案》)获日本国会批准,到 2004 年重在修宪的《2004年活动方针》的提出,都表明日本政府正着手将承诺“永不再战”的“和平宪法”彻底抛弃。上述问题的存在,将不可避免地影响到三国的政治互信,而由此引发的国民戒备心理上升、民族情绪膨胀、国民互信程度下降,最终都将制约日本与中韩两国关系的进一步提升,进而对经济合作造成阻碍。“政冷”如若持续,“经热”终将难以为继。四是东北亚地区复杂的安全局势也成为影响三国政治互信基础不可忽视的因素。冷战体制尽管已经解体,但冷战格局所产生的影响并没完全消除,许多国家也没有彻底抛弃冷战思维。东北亚地区就是目前冷战思维继续残留和延续最明显的地区之一。日本和韩国与美国分别签有安全保障协定,其中《日美防务合作指针》甚至把朝鲜半岛和中国台湾省也列入其防务合作范围。此举必然对中日关系发展产生严重的消极影响,严重损害该地区在政治、安全领域的互信。
5、美国态度的制约。美国是中日韩一体化的重要外部影响因素。任何一个带有自由贸易区性质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都有一定的排他性,都会对非成员国家和地区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这种不利影响最主要地体现在贸易转移效应上。因此,非成员国家和地区必然会通过各种方式表达自己对其他国家建立自由贸易区的关切。域外的各种力量有时甚至会成为影响一个国家区域经济一体化战略的最重要因素之一。建立中日韩自由贸易区也必将面临着这方面的阻力。中日韩合作、建立自由贸易区是中日韩三国政府和人民之间的事。但美国企图阻碍中日韩自由贸易区的建立。美国态度成为建立中日韩自由贸易区形成了最主要区域外制约因素。美国虽然是一个美洲国家,但其强大的实力,使其对世界上的任何事物都想插手。为维护世界霸权和全球利益, 美国不会对另一个区域集团的崛起和发展无动于衷,它会千方百计地通过直接和间接的手段对中日韩FTA 施加影响。一方面,美国利用自己与部分东亚国家的政治军事同盟关系施加影响。在东亚地区经济一体化过程中,日本是受美国态度影响最明显的国家。比如,1998年,马来西亚总理马哈蒂尔提出了建立“东亚经济核心论坛”倡议,最初日本表示了支持态度,而后因美国的压力又公开表示反对。亚洲金融危机后,日本曾提出建立“亚洲货币基金”的设想,但也因美国的反对而放弃。再如,日本与新加坡签订的“日本—新加坡新时代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已于 2002 年 11 月生效,并正在与韩国、泰国、菲律宾、马来西亚、泰国及东盟商讨签订自由贸易协定问题。其关于区域经济合作的政策走向发生了一些调整,逐步放弃了二战以来长期坚持的不参与区域一体化组织的政策取向,但这种调整是非常谨慎的。并且日本政府反复强调,东亚地区经济一体化必须考虑美国在其中的作用。另一方面,美国利用自己是部分东亚国家最主要出口市场的经济地位施加影响力。目前,中日韩三国对欧美市场的依赖程度很深,因此欧美国家的态度将对建立中日韩自由贸易区产生极为重要的影响。二战以来, 美国一直是中日韩三国最大的海外市场,三国经济增长与三国对美国的出口有直接的关系。三国每年对美国都有巨额的贸易顺差, 美国在三国的经济依存度中占有相当的比重。此外美国经济对三国的稳定有重要的影响,美元汇率的波动,直接影响三国经济增长和贸易出口。一旦出现金融动荡,日韩就会受到很大的冲击。因此,在对待经济联合问题上,美国的态度是重要因素。
总之,由于美国在亚洲有重大的经济利益和安全战略利益存在,对在亚太地区建立任何把美国排除在外的组织都是很有戒心的。如果这些问题不能解决,就没法真正地建立一个平等合作的自由贸易区。因此,美国对待建立中日韩自由贸易区的态度不可忽视。
五、建立中日韩FTA的途径
中日韩FTA的建立,不仅对中、日、韩三国会产生很大的影响,而且还会带动整个东北亚区域合作与东亚经济圈的形成。因为中、日、韩三国是在东亚地区最具代表性的国家,所以由三国组成的经济合作体肯定会起到示范和带头作用。中日韩经济合作体从三国起步并不意味着这是排他性,相反这种合作应该是开放的,绝不是三国集团,只是先走一步,建立核心,逐步扩散到周遍国家,最终走向东亚经济圈的形成。
1、关于建立中日韩FTA路径的几种构想及评价①。目前理论界提出的建立中日韩自由贸易区的方案主要有以下几种:(1)东盟自由贸易区扩展型的东北亚区域经济一体化。这种设想主张不能单独建立中日韩自由贸易区或涵盖东北亚六国的自由贸易区,而是应该利用“10+1”或“10+3”机制分别发展,并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实现东南亚与东北亚的联合,最终形成包括东北亚和东南亚国家的东亚自由贸易区②。这种构想虽然可以最终实现见立中日韩自由贸易区的目标,而且还可以实现整个东亚地区的区域经济一体化,但问题是即使能够先后建立3个“10+1”自由贸易区,最终也不能保证现中、日、韩三国间的自由贸易。直接建立“10+3“自由贸易区必将面临更大的困难,因为随着地域围的扩大和成员的增多,谈判的难度也必将进一提高。(2)“东亚地中海”自由贸易区型的东北亚区域经济一体化。日本西南学院大学小川雄平教授把日本海、黄海、东海统称为“东亚地中海”,并且认为在“东亚地中海”地区可以建立起一个自由贸易区③。这种构想认为中、日、韩三国可以在相互邻近的部分地区建立一个范围较小的自由贸易区,然后再扩展为包括三国全部领土的中日韩自由贸易区。局部自由贸易区的设想似乎也比较容易实现,但如果具体分析其效果之后,我们会发现这种主张也存在很多问题。首先,如果日本方面仅仅把其相对落后的日本海沿岸地区独立出来,与韩国及中国东南沿海建立自由贸易区,将很难使该自由贸易区取得明显的贸易创造效果。其次,把一个国家的部分地区划分出来与其他国家的部分地区建立自由贸易区,并且这些地区还是范围较为广阔的分散地区,将对各国的海关、商检制度造成严重的冲击,甚至会发生割裂各国内部统一市场的问题。最后,如果把中国较为发达的东南沿海地区单独划分出来实行比中西部更加开放的经济政策,将使中国的地区差距进一步扩大,从而会直接危害中国所确定的区域间协调发展政策的有效落实。(3)从具体项目合作入手逐步扩展型的自由贸易区。由于东北亚地区许多复杂矛盾一时难以解决,所以有的学者提出应该通过具体项目合作的逐步扩展来实现东北亚区域经济一体化。例如,有的学者提出,可以在东北亚地区搞一个铁路建设项目,使东北亚地区的铁路纵横贯通,实现国家之间的铁路运输如同一个国家内部一样畅通,可以大大地促进东北亚区域经济的一体化进程。有的学者则认为可以通过建立东北亚石油能源一体化组织,来实现该地区的经济一体化。我们认为,在条件成熟的行业提前实行自由化的设想似乎比较可行,但实际上却违背了WTO关于自由贸易区必须坚持全面开放的原则规定,因而并不具有事实上的可行性。
比较上述三种构想,我们比较倾向于第一种。不过我们认为要对这一构想进行完善。通过对建立中日韩FTA的有利条件和制约因素的分析,不难发现,要真正将中日韩FTA建立起来也绝非一朝一夕的事,直接建立必然会遇到种种的困难和障碍,因此,最好的方法是借助东盟这个舞台来展开。东盟提出“东亚经济论坛”倡议后,经过持续努力,促成了首届东盟与中日韩非正式首脑会议,于1997年12月在马来西亚召开,正式启动了“10+3”东亚合作机制。此后每年年底召开“10+3”非正式的首脑会议,并有经济部、央行、旅游部、外交部等部长级会议,以及各种层次的官员级工作会议。这一机制都以东盟作为活动的平台。新加坡总理吴作栋1999年代表东盟正式向中国、日本及韩国提出成立东亚自由贸易区的建议。文莱会议期间,中日韩领导人在会晤时达成了建立经济和贸易部长会晤机制,启动经济领域的合作研究。2002年5月底在山东威海召开的“2002东北亚经济论坛”就中日韩自由贸易区问题达成共识。这样,中日韩的双边和多边合作机制在东盟的合作框架下,通过3个“10+1”的具体渠道而形成,从而促进了中日韩三国的紧密合作。以“10+3”框架为基础,在东亚国家之间建立全面的经济伙伴关系,对于东亚各国来说都显得越来越重要。
2、建立中日韩FTA的路径选择。(1)建立中日韩FTA必须在“10+3”框架内进行。这是因为:首先,“10+3”合作已基本建立了以领导人会议为核心以部长级会议为重要组成、官方和非官方合作齐头并进的合作机制。一年一度的领导人会议是“10+3”合作的最高决策和权力机构会议确定合作的方向、重点和重大项目。除官方合作机制外,“10+3”合作还构建了非官方的合作机制(通称为“第二轨道会议”),如东亚展望小组、主要产业—商业论坛等。在“10+3”这个大框架内,中日韩三国有广阔的活动舞台,可利用“10+3”合作机制,促进中日韩的经贸合作,最终建立自由贸易区。其次,中日韩是“10+3”的重要组成部分,“10+3”合作包含着中日韩的合作,“10+3”合作的顺利推进,可带动中日韩合作的进行。将来,中日韩必须以“10+3”为平台,为积极建立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开始合作的制度性安排,以期能够建立自由贸易区。
(2)建立中日韩FTA还必须在WTO框架内进行。建立中日韩自由贸易区的过程,就是三国间贸易走向自由化的过程。WTO的目标就是促进国际贸易自由化,与中日韩自由贸易区建设的目标完全一致。WTO为世界贸易制定了一系列协议、协定等法律文件,确定了国际贸易的通行规则。中日韩三国的贸易只有在WTO框架内,按国际通行规则进行,才能取得可观的成效。离开WTO的框架,违背国际通行规则,中日韩之间的贸易就很难顺利进行,更谈不上建立自由贸易区了。
(3)要加速三个“10+1”的合作进程。三个“10+1”,就是东盟10国分别和中国、日本和韩国。三个“10+1”的经济合作不断拓宽和加深,从而也促进中日韩三国的合作。中国与东盟拟建自由贸易区的举动,引起了日、韩的关注。紧接中国之后,日本与东盟开始了有关建立东盟-日本自由贸易区的研究,日本与东盟之间已于2001年9月设立两国政府有关部门的官员、学者组成的“日本东盟CEP(Closer Economic Partnership)专家会议”,并在2002年1月举行第一次会议。2002年秋,该会议向日本、东盟首脑会议提出有关建立日本-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可行性报告。韩国也表示要考虑研究东盟-韩国自由贸易区的可能性。目前,中国和东盟、日本和东盟、韩国和东盟,都分别就建立自由贸易区问题达成了协议,并正在建设中。当中国和东盟自由贸易区、日本和东盟自由贸易区、韩国和东盟自由贸易区这三个自由贸易区建立时,中日韩FTA建设的机制就会很快完善,中日韩FTA建设的进程就会大大加快。因此,我们必须加速三个“10+1”的合作进程。
(4)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发展中国与东盟的双边自由贸易,尽快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是我国最现实的最优选择,也是建立中日韩FTA的基础和切入点。我国政府非常重视这一问题,计划用10年左右时间建成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东盟各国也非常重视。当前,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待积累一定经验和实力后,再加快中日韩自由贸易区的建设。中日韩三国人民应该大胆探索促进合作的有效途径和办法,为建立中日韩FTA而努力。
3、进一步完善“10+3”框架下的中日韩合作机制。1999年11月,在第三次“1O+3” 会议期间,中日韩三国首脑举行非正式早餐会,标志着三国首脑定期会晤机制的建立,随后三国财政、环境、科技、经济部长会议机制也相继建建立起来。概括起来,中日韩三边合作机制如图1所示。
图1 中日韩三边合作机制①
进一步完善“10+3”框架下的中日韩合作机制是实现建立中日韩FTA长远目标的重要条件。目前,东北亚区域合作虽已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总体看来,合作水平还不高,实质性的合作还比较少。这与现有合作机制自身存在的一些缺陷有一定的关系。一是民间参与不够。“10+3”框架下的中日韩三边合作机制是由官方主导,企业界和学术界参与的程度不高,民间要求加强区域经济合作的愿望未能得到充分反映。二是虽然形成了多个领域的部长级会晤机制,但各领域合作之间缺乏协调没有形成良性互动,造成整个合作机制的运转效率不高。因此,加强中日韩合作的首要任务是进一步完善“10+3”框架下的三国合作机制。
图2 改进后的中日韩合作机制②
首先,可考虑在中韩之间建立“全面经济伙伴”关系(CEP),将原有的三边磋商机构联系在一起,形成一个一揽子合作机制,以便加强各领域合作之间的关联性,使整个合作机制更加有效。例如,将某一领域的合作议题提交给一个多部门高官联席会议来讨论,工作效率会明显提高。其次,应充分联合官、产、学三方的力量,在更多层面上开展对话合作。在国际区域经济合作中,企业、非政府组织(NGO)的作用越来越受到重视。中日韩经济合作长期根植于民间交流,有良好的基础。应发挥民间交流的作用,采取官民并举的方式在更多层面上开展对话合作。例如,建立中日韩三边FTA要基于WTO的有关条款和充分利用“10+3”的框架,但在制度安排的方式、内容和时间表等方面,三国可能面临着多种选择。要提出可以为各方接受的长远方案,需要政治家的战略抉择和妥协让步,也需要企业家寻找共同利益的所在,更需要学者发挥他们的想象力,超越眼前各种利益集团的矛盾冲突,大胆地提出具有建设性的意见。
随着中日韩合作机制的建立,当前“10+3”机制将由以东盟为中心,变为以中日韩为主导,即变为“3+10”机制。东亚地区经济一体化因此将逐渐结束主导力量缺位的局面,因主导力量缺位而产生的东亚地区走向一体化的多机制、多路径并存的情形虽不会消失,但并重的局面将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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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刘昌黎:《日韩自由贸易区对我国的影响及对策》[J],《世界经济》2001年第11期。
①王素芹:《中日韩自由贸易区可行性条件及制约因素分析》[J],《河南社会科学》2006年第4期。
①2005年2月16日,日本岛根县议会通过决议,将2月22日定为“竹岛日”。岛根县议会规定“竹岛日”的决议不仅强调市、町、村和县融为一体,共同推进确立竹岛主权目标的运动,而且呼吁把竹岛问题发展为日本全国的国民运动,并敦促日本政府制定必要的措施保护日本领土。竹岛在韩国被称之为“独岛”,韩国一直认为独岛是其固有领土。因此,日本岛根县议会关于“竹岛日”的决议就引起了韩国各方的强烈反对,韩国外交通商部发言人李楑亨当天就发表声明,要求岛根县立即废除该项决议。韩国政府决定,作为应对措施,向韩国全体国民全面开放独岛,此前韩国政府曾限制国民进入独岛。与岛根相邻并与之缔
结友好道县关系的韩国庆尚北道,也立即提出强烈抗议,宣布断绝双方关系。为此,韩国政府3月17日召开国家安全保障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就对日关系发表声明,指责“日本政府最近的一些行动,不得不令人怀疑日本是否真的有意追求东北亚的和平和共存”,并要求日本就领土和历史问题谢罪,提出了韩日关系的4项原则和5项对策。4项原则是:(1)以人类普遍的价值观和基本常识构筑韩日关系。在这方面,彻底搞清事实真相,要求日本真诚的谢罪和反省,采取一般的方式,谋求解决过去的历史问题。(2)对于日本方面在独岛问题上的挑衅行为,从日本试图把过去殖民统治合法化的立场予以驳斥。(3)向国际社会宣传韩国的基本立场,敦促日本改弦更张。(4)尽管日本采取了倒行逆施的做法,但韩国坚持不伤害基本的伙伴关系,继续扩大经济、文化和人员交流。5项对策是:(1)保护独岛的领土所有权;(2)在历史问题方面促成两国达成共识;(3)敦促日本进一步努力解决日本殖民统治时代的被害问题;(4)日本要在国际社会获得主动,首先必须得到邻国的信任;(5)继续扩大两国在各方面的交流。
①参见廉晓梅:《建立中日韩自由贸易区的现实基础与模式选择》[J],《东北亚论坛》2005年第5期。
②张蕴岭:《东亚合作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设》[J],《当代亚太》2002年第1期。
③(日)小川雄平:《东亚地中海自由贸易圈形成的可能性》[J],《东北亚论坛》2000年第4期。
①张小济:《符合三国长远利益——中日韩构筑经济合作制度框架的选择》[J],《国际贸易》2003年第12期。
②张小济:《符合三国长远利益——中日韩构筑经济合作制度框架的选择》[J],《国际贸易》2003年第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