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会:代表很愚蠢,百姓很无奈


鲁汉

降低手机漫游费的听证会,无果而终。这个结果不是广大手机用户所希望看到的——因为我们企盼的漫游通话费没有降下来。

手机漫游听证会之所以搞成这个结果,与一些参加听证会的消费者代表和舆论不无关系。这些代表和舆论,不是立足于把现有的收费方式和组织方提供的两套听证方案搞搞清楚,然后再对其进行必要的分析,而是一味指责移动运营商的高额利润,提出一些不切实际的要求,从而使得原本可以让手机用户得到更多优惠的方案流产。

我们可以回顾一下,从这次漫游听证会要召开伊始,就有听证会代表号称“方案太复杂,看不懂。”,现有的手机漫游通话费就是这么收取的,你如果连方案都搞不懂,你来参加听证会做什么?之后,又有代表和媒体就到处嚷嚷着要“手机漫游成本一年也就一分钱”,并要发改委“提供手机漫游的成本。”云云。一直到听证会结束,有的媒体才搞清楚:“原来,过去所谓的漫游费实际上包括了三个部分:基本通话费、漫游建立费和长途费,其中,基本通话费是后付费用户0.4/分,预付费用户是0.6/分,漫游建立费是0.2元,长途费是每60.07元,主被叫按同一标准收费。而这次听证会组织方提供的两套听证方案均提出了要取消每分钟0.2元的漫游建立费,不同的是主被叫按统一标准收费还是差别收费。第一套方案相当于在目前的资费模式下,简单地将上限降低两毛钱,第二套方案在取消这两毛钱以外,提出一个新的构想,将国内长途通话费融入其中,并且不区分后付费和预付费用户。”

听证会既然已经提出了两个方案,那么作为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就应该对这些方案提出明确的意见:同意还是否决,是有条件同意还是无条件同意。而不是标新立异地扬言要提出新的建议方案。老实说,对于听证会提出的两套方案我认为用户都是可以接受的,我当时就写了手机漫游费降价方案基本靠谱》一文,对两个方案进行了分析和对比。然而,令人遗憾的是,这些听证会代表和舆论不是务实地去促成降价的尽早实施,而是拿出一种把水搅浑的混不吝的态度和处处希望表现自己标新立异的做法,实在是愚蠢之极!

愚蠢之一:我们应该清楚的认识到,与以往不同,这次听证会的目的是降价,而不是提价。无论如何,两套方案都比现行的收费方式更有力于消费者。任何反对、阻挠听证方案出台的行为,都在客观上起到了维护移动运营商现有利益的目的。因为只有移动运营商才希望降价方案不执行,或推迟执行。现在,方案推迟执行了,就意味着我们手机用户还要继续支付高额的漫游费。

愚蠢之二:不切实际,盲目砍价。听证会推出的第二个方案,即漫游主叫0.7/分,被叫0.3/分的方案实际上已经超过了移动运营商们的承受底线,对手机用户来说,应该说是一个可以接受的方案。而代表们还要一味讨价还价,导致方案搁浅。可谓不识时务。

愚蠢之三:无知无畏。听证会代表到处声称搞不懂现行漫游费的计费标准,无疑把自己的无知公布于众。在这种无知的驱动下,要求听证会提供“手机漫游通话费成本”,可谓无知者无畏。我们先不说计算话费的成本太难,也不去计较计算这种成本需要的时间和人力物力的消耗。即使是可以估算通话成本的话,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的成本也肯定不同,甚至中国联通中的C网和G网的运营成本也不同,那么,即使是算出来又如何采用?如果算出来联通公司的C网的通话成本比现在高,是不是还要涨价啊?

愚蠢之四:无礼越权。这次听证会的目的仅仅是“手机漫游”费用,而不涉及基本通话费和长途费。作为这次听证会的代表,过多地纠缠于基本通话费和长途费,是一种越权行为。号称要以成本作为定价依据便是这种越权行为的表现。如果我们认为手机的基本通话费、长途费等的收取不尽合理,我们可以要求另行召开听证会,而不能希望在这一次听证会上解决。毕竟,像长途电话费这样的收费不仅仅涉及到移动运营商,还涉及到固话运营商。

作为发改委对手机收费制定的收费政策,只能是一个约束性的“上线”标准,毕竟我国现在的电信行业也是带有一定的竞争性了,所以,更多的价格优惠还是应该建筑在消费者与运营商、运营商和运营商之间的博弈上。我们不可能要求发改委把价格设定在一个很低的“成本”线上,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通信行业或许又将回到原来计划经济时代的模型。

听证会不是吵架会。参加听证会的代表们要有能力针对听证的方案提出有理、有力的分析和见解,而不是摆出一个要和人吵架的姿态。特别是对于这种“降价”的听证会,作为消费者的代表必须努力促成降价的早日实现。即使是觉得方案还有什么需要修改的地方,也应该是在同意的条件下提出进一步的修改意见。而舆论更应该为促成降价方案的早日实施做鼓吹。试想一下,如果大家都能审时度势,积极接受听证会给出的第二套方案的话,中国电信、中国网通和中国铁通就可能不会有过激的意见,那么,联通公司反对第二套方案的意见就会陷于孤立的境地。没准,广大的移动用户可能在2008年春节期间回家探亲的时候,就可以享受到新漫游费标准的优惠了。但是,现在我们还要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