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狂徒交易


题记:这是旧作。贴它的理由是,现在仍然可见“狂徒”。

  
  在大学教书时,曾接待过一位来自一个大机关的先生,他送我们系里教师一份材料,其中断断续续写了一些关于国内外事务的看法。他来过很多次,要求系里的教授给他写一个鉴定。据他说,同样的材料他已经寄送了联合国秘书长、日本首相、美国总统,也寄送了中国当时的几位主要领导人。记得他反复说的一句话,是说他能够解决世界艾滋病问题和战争问题,但从他的文字材料中丝毫看不出他如何解决这种问题。据说他的单位秘密地请医生给他作过心理诊断。
  
  到中国社科院工作时间不长,又见了一位中年农民在一周之内天天“拜访”哲学研究所,随身也是一摞文字材料,同样描述了他所“发现”的宇宙间的普遍规律以及据此提出的治国方略。研究所有关人员先是以礼相待,也说过诸如“基础不错,继续努力”的话,同时也表示文稿不能发表。可这位中年农民一定要研究所给出一个不能发表文章的理由,他也做好了“逐条驳斥”的准备。
  
  表面看来,这两位先生与常人无异,但讲话与行为的偏执令人惊异。
  
  曾读过E.弗洛姆写的一本书,叫做《人类的破坏性剖析》,书里分析了各种性格缺陷,也认为那都是疾病,并给这些疾病冠以奇怪的名称。但通俗说来,人类所患的最普遍、也最可怕的是心理疾病是狂妄。狂妄的特点是极端执着地去做自己力所不能及的事情,并对周围人群有强烈的控制和支配欲望。狂徒不见得总要去犯罪;他们在多数情况下甚至和既定的制度有相当的亲和力,只是有可乘之机时,他们才显示可怕的病患心理。他们一旦有了这种机会,会给自己的残暴行为找出一个辩护的理由,比如,他们可以用所谓“多数人”的利益来剥夺“少数人”的利益,而最终倾向于把一切人置于自己的奴役之下。弗洛姆说(中译本395页),日常生活中,我们周围有成千上万的希姆莱(纳粹分子)。从整个社会来说,在和平时期他们造成的损害并不大,不过切不可低估,有许多人受到他们的伤害……。但当破坏性的力量与恨意蔓延整个政体的时候,这些人就变得极端危险;他们是那些热衷为政府服役,为它执行恐怖、残害与屠杀的人。许多人认为我们可以远远认出潜在性的希姆莱,实则大错。这话是警世之语。
  
  对生活中的狂妄之徒如何安置是一个大问题。善良的人不可能用自己的善良感化狂妄之徒。我说的善良的人大体是指守规矩的人,比较传统的人,而不是说他们是道德高尚的人。善良的人一般是“厌恶风险”的人,而狂妄之徒多是偏好风险的人,由于制度不可能绝对完善,狂徒在与一般人交往中容易占上风。一个制度的不确定程度越高,生活中的风险就越大,狂徒在这样的条件下也就越发如鱼得水。我们没有办法把一个制度搞得不给狂徒留下任何可乘之机,所以狂徒总不会绝迹。但是,如果有一个好的制度环境,狂徒的行为会受到很大制约。
  
  对付狂徒的制度不可能是“未雨绸缪”,用什么办法把他们控制起来。事实正好相反,如果一个社会允许一部分人控制另一部分人的话,那可能不是善良的人控制狂妄之徒,而是狂妄之徒控制善良的人,所以,“控制”不是好办法。凯恩斯这位天才学者老早思考了这个问题,他在那本著名作品的末尾,提供了一个解决狂徒问题的办法,说来简单,办法只是发育一个竞争性的商业社会。他说,这类狂徒如果去从政,他们便要奴役别人,不如让他们去做赚钱的事情,这样,他们自己就成了金钱的奴隶,社会也就安定了许多。
  
  狂徒会不会在商业社会也去奴役人,而不是像凯恩斯说的那样仅仅自己做金钱的奴隶?我看他们也免不了有一种控制他人的欲望。雇佣成千上万劳工为自己的利润而流汗,那是何等的满足!在资本原始积累时期,资本对人的控制充满了罪恶,对此我们无庸讳言。但是,两害相权取其轻,由于商业社会与政治市场在结构上的差异,狂徒在商业社会会受到较为有效的制约,使他们甚至有可能看起来像绅士。道理很简单,在通过商业社会控制人之前,先要服从生产的技术规律,在这一点上没有资本的随意性。但在政治市场上,狂徒的成就感来自对人的直接控制,而狂徒往往会以自己的人生价值观来改造一切自己看不惯的人,这就很不妙了。政治市场的信息又极容易隐蔽,狂徒便平添了一份控制他人的资源,灾难就更容易发生了。有时候即使有选举制度也不能制约狂徒,希特勒的纳粹党不是靠选举上台的么?
  
  还有人会说,类似足球这样的体育赛事,也可以缓解社会的紧张,包括它的狂徒注意力的转移,这也许有道理,但它对社会和平的贡献恐怕远远比不上商业社会的作用,因为后者可能发育为一种普遍的制度。最害怕的是政治市场和商业社会纠缠在一起,让一部分人在两个市场上都如鱼得水,大捞好处。让人们去自由地挣钱,政府只是站在中立的立场上制定和维护商业规则,便意味着人类文明进了一大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