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张五常先生商榷


  读了张五常先生的《灾难的先兆——三论新劳动法》,有以下话要说。
一、中国目前的问题是:
(一)国内需求不足,经济对出口的依赖性强。 
  国内需求不足的原因是中国企业员工的社会保障长期得不到落实,大众的远虑和近忧较重,因而,不敢超前消费,也不敢大量消费。中国人的储蓄占收入比例和世界其他国家比较,明显偏高。国内需求不足,经济要发展,产品要销售,那就只好依赖出口了。
   由于我国经济对出口的依赖性太强,近年来,我国外汇储备增长过快,通涨压力增大,政府对经济的宏观调控难度加大,这是有目共睹的。 
   同时,企业过份依赖出口,面对变化莫测的国际经济形势,其抵御风险的能力变得脆弱。
(二)企业长期压制人工成本,出口商品档次不高,价格偏低。
  目前,中国工人还是属于弱势群体,工人的权利得不到保证。企业压制工人工资的情况普遍存在。这种情况反作用于工人的进取意识,员工钻研技术和管理的意识不强,大家只关注自己的工资和待遇。在这种情况下,不少企业的管理和技术长期维持在较低的水平,自然也不能生产出高品质的商品。这不能不说是中国经济发展的悲剧的一面。可以说,中国的经济发展是短视的,是工人作出巨大牺牲的结果。
二、新的劳动法出台,大多数人为之叫好。
(一)目前,很多企业的管理理念有所改变,不少企业提出了“人性化管理“的口号。也就是说,企业已经认识到了“人性化管理”的重要性,并且有很多企业在积极实践“人性化管理”的理念。所谓“人性化管理”,就是充分尊重工人的管理。新劳动法的出台,正是顺应了企业管理的发展方向。当然,由于新劳动法的出台,也出现了一些企业老板产生抵触情绪的情况,但那是暂时的,是理解上出现了误差,相信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整,这些企业老板也会认同。
(二)新的劳动合同法,对促进中国经济走向健康的发展轨道具有良好的作用。
   前面提到中国目前的两个问题,一个是社会保障的问题,一个是工资偏低的问题,都是中国经济深层次的问题,直接关系到中国经济是否能够长期平稳发展的问题。新劳动法强调职工社会保障,强调职工酬薪保证,就是要逐步解决上述问题。国家和企业的利益是一个整体,国家抵御经济风险的能力强了,企业生存的环境和空间自然也就优越了。所以说,新的劳动合同法是一个三赢的好措施,对国家、对企业、对员工都是有利的。
三、新的劳动合同法要落实到位,还有时日。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中国工人因长期处于弱势状态,维权意识不强;
(二)不少中国人都有“情理在先,法理在后”的惯性,遇事并不注重用法律来调整,一般喜欢采用双方协商的办法。而且,劳动合同法的标的不大,诉诸法律的成本与收益不合算,因而,这部法律在一定程度上,只能起到一种理念宣导作用。
(三)政府和执法部门的工作重点还是以本地经济为中心没有变,在这个前提下,相关职能部门出于地方本位主义的角度,是否能够积极推行新的劳动合同法还有待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