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经济改革不断深化的过程中,《物权法》的贯彻实施标志着物权管理与物权保护已经提到了议事日程,有很多人已经掌握了大量社会财富,还有人在争取占有社会财富,更多人在想办法保护自己已经取得的财富。中国在经济体制改革中打破公有制计划经济体系,引进了西方私有制市场经济体制,那么在我们的物权管理的经济实践中也必须遵行相关“价值对等”经济法则,否则就不是市场经济。在市场经济中社会财富使用也遵行“资源共享”的法则。
首先,社会资源和社会财富共享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目标,也是进步社会的重要表现形式。国家法律依法保护合法经营、合法劳动和其它合法所得财产,但坚决打击非法占有社会资源和社会财富,包括贪污腐败行为,严重社会财富占有和分配不公成为社会矛盾的根源。同时我们应该承认社会财富的每分每毫都来源于全体劳动人民的辛勤劳动和集体智慧的结晶(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的结合),所以从根本上说社会资源和社会财富共享理所当然,合乎民心,顺应民意。建立资源和管理的社会化制度体系符合社会主义公平公正原则,也合乎劳动人民根本利益,有效提高劳动人民的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
其次,社会财富和社会资源的物权管理公平公正应该以最基层劳动人民利益为基准,不应该以精英阶层和强势群体为基准。比如富人在社会中更多占有了社会资源和社会财富就应该承担相应社会责任。简单说有的富贵人有消费性轿车,普通老百姓就没有,那么这些人就多占用了轿车、道路、石油燃料和给环境带来更多污染;有的人有多套或超豪华别墅等,普通老百姓连起码的平房就没有,那么这些人就多占用了土地和房屋;资本家占有大量社会生产资料,占有劳动者创造的大量社会财富用于消费等,这些人都多占有了超额或大量社会资源和社会财富,国家应该针对他们征收资源占用税,用于劳动人民社会福利建设。
在社会主义国家可以利用政策调空来加强企业监管,再分配劳动人民创造的科技生产力价值。一是采用基本工资制度;二是采用年终利润分红办法,提高劳动者在创造社会财富中分配比例。比如500人企业年创造价值1000万,交纳国家管理税费200万, 用于工人基本工资和奖励支出350万,那么企业利润是450万,现在工人所得仅仅占工人创造价值的35%,每人每年平均工资7000元,为了公平合理安排分配与发展积累关系,体现劳动者创造价值,可以再拿200万再进行红利分配给劳动者,人均红利4000元,那么劳动者在所创造价值中就占有55%的比例,这就基本实现了劳动者与资本的有机结合的一种方式,这需要国家政策和国家强力监管才能实现。
提高劳动者在劳动价值中的分配额度有利于国家安定团结,人民安居乐业,有利于扩大国内市场购买能力,扩大内需水平,保持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
其三,物权征收和征用。物权征收和征用主张保值等价征收和征用原则。
例如有一闹市区房屋,因为国家战争或商业开发需要征收,可以按照当前或战争结束后购置同等房屋价值征收或征用,商业开发按照归还同等面积房屋或所在地理位置商品房价格差额补偿。补偿标准不应该因为被征收人地位、权力变化而变化,应该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在我国当前的物权征收和征用中,补偿标准多样化,暗箱操作严重,因为被征收人的权势地位不同补偿不同,强征强占严重,也成为社会矛盾的一个焦点,为什么会这样?关键是我们的党和政府没有一个统一基本硬性政策标准来考核地方官吏,最终都以因地制宜而实现地方党委、地方政府、地方利益集团的共同利益,人民群众利益成为他们瓜分目标,他们有恃无恐,官商勾结,违法乱纪,贪赃枉法,严重败坏了我们国家法律、党和政府形象及权威。所以加强物权管理,尊重价值规律是保障人民利益和保持社会稳定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