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总有人冒充央视记者?


——冒充记者能够得到什么好处?

冒充记者有什么好处:为什么总有人冒充央视记者?
2008-1-2
新年伊始, 但在2007年12月31日,媒体便爆出了三个无业游民冒充央视记者敲诈被抓的新闻。虽然事情发生在2007年年底,但对于我们刚刚开始的2008来说,却依然值得好好回味。

据当地警方通报,事发前半个月,和平县县委书记李扬达曾经接到一个匿名电话,称近段时间将有中央电视台的记者前来和平县采访,要求该县做好接待工作,否则央视记者将会对该县福和产业转移工业园区的“违规”征地问题进行曝光。

当天中午1时许,和平县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邓小强与和平县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朱仁恩一道,前往“央视记者”采访现场,主动递上名片和亮明身份,表示要配合其采访,并向对方索取名片及请求其出示记者证或单位介绍信等相关证件。3人见状借口采访证件没带在身上,并自称是中央电视台新闻中心的记者徐谨锋、李东和郭永波,还说分别是组长、编导和摄影师。
随后县委领导请“央视记者”一起吃晚饭。在饭桌上,朱仁恩、邓小强等人巧妙向“记者”询问央视总台号码、相关电视栏目内容、机构设置、部门领导联系电话等。结果,3人答非所问。随后,当地县委干部派人上网进行查对,发现3人所报的电话号码都是假的。同时,又与中央电视台取得联系,进一步查证他们的身份并非央视“记者”。至此,3人终于露出了马脚。当晚9时左右,和平县公安部门介入调查,将3人带到当地公安局询问调查;随后被实施行政拘留10天,待案情彻底查明后再决定是否对3人刑事拘留。

看罢这个新闻,我倒想反向思维一下:在“央视记者”身份不明的时候,县委领导自然不敢怠慢,又是主动递名片,又是请吃饭。试想,如果是真的“央视记者”,估计也是类似的“待遇”。后经过上网查对,发现有诈后,立即报警,自然是正确的举动。但试想,如果一经查对,一旦是真的“央视记者”,真不知道领导们又该对中央下来的记者何种做法?

俗话说,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李鬼终究是李鬼,早晚会露出马脚。但通过这个案例,倒是让我们更应该反思:为什么冒充央视记者、新华社记者等敲诈、勒索事件一再发生?虽然冒充假记者的新闻一旦见诸报端,人人痛恨之(尤其是我们的一些领导们)。但更多没有见诸报端的,恐怕就没有那么简单了。除了犯罪分子自己行为不端早该绳之以法以外,是否也在不同程度上给我们的一些真记者抽了一记响亮的耳光?!细数假记者们的路数,与某些真记者的做法又何尝不是极其相似呢?真记者们自然可以理直气壮地拿自己的真实身份作为有保护伞,于是顺理成章地得到“无冕之王”给他带来的种种好处;而那些假记者们一旦被揭穿,自然受到道德和法律的严厉谴责和惩罚。
 
近年来,假记者的出现、泛滥,屡屡通过新闻媒体的报道出现在公众的视线里。以假记者较为频繁出现的山西省为例,当地有关部门报告说,一些非法报刊社的假记者,一些尝到利用记者身份诈骗甜头的无业游民,甚至一些街头烙烧饼、钉鞋的小商小贩都拿着假记者证,或穿梭于机关、企业,尤其是煤矿、交通治超点敲诈钱财,或骗免交过路费、旅游景点参观费,甚至混进了山西省的第九次党代会。

假记者们如此风光,是他们有什么过硬本领吗?我们不得不承认,一方面,一些单位自身确实存在问题怕曝光为假记者行骗提供了条件;另一方面,有些真记者又何尝不在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获得特殊利益呢?有人说,我们的舆论监督已经异化,足以引起我们警醒。

新的一年刚刚迈开一小步,但愿我们能够迎来一个好的开局。“李鬼”们且不可心存侥幸,以为冒充所谓诸如央视记者就是寻找了一条致富捷径,法律会时刻圆睁慧眼,让一些不法之徒得到应有的制裁。而“李逵”们,更要洁身自爱,以手中的笔,想社稷民生之所想,写和谐社会之所需,既不可惧怕于权贵、金钱,也不可为权贵和金钱所倾倒,堂堂正正地为我们的“无冕之王”于社会中树立一个令人尊重、敬仰的职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