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卖枣”到“卖官”贪婪的鬼使神差


 

从“卖枣”到“卖官”贪婪的鬼使神差

李华新

  2002年12月,时任山西省霍州市委书记的王月喜以主编的身份出版了一本“廉政读本”,以勉励霍州广大干部“勤政为民,廉洁奉公”。这本书的扉页,是王月喜和一位国家领导人的合影。 

    令人难以置信的是,那张王月喜与国家领导人的合影,竟然是其伙同工作人员通过电脑合成的。 

    2007年3月,王月喜被省纪委立案调查,之后被“双规”、“双开”,并被作为反面教材,向全省通报。据查,王月喜在任霍州市委书记、临汾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236万元,贪污40万元,涉案金额达276万元。 

    2008年1月8日,山西省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王月喜有期徒刑9年,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01-19 )

  这里提示了这样的一个问题,那就是王月喜和其他的那些贪官一样,本来这些人并不是一开始当官就是贪官,要是那样的话,他也不可能官做到现在的位置上,开始的时候也是要干出一番政绩来的,但是现在似乎是所有的贪腐行为都是在走同样的道路,开始苦孩子出身,党的教育把你培养成人,成为一个党的干部,起初阶段也是积极工作的,但是,这些人总是觉得组织对不起他,总是感到他为党工作这么多年,没有得到的应该得到的一切,尤其是现在物质生活的极大丰富,看到别人发财,看到别人手里的钱以及那些同僚们利用手中的权,发财贪利,也就这样,没见都被抓起来。再加上自己手中的权力是很难容易能够变现的。因此,会容易的放纵自己的贪欲,进而走向党和人民的反面。

 1994年春,王月喜担任永和县县长。在永和这个革命老区、贫困山区小县,一干就是6年多时间。期间,王月喜精心打造永和“红枣文化”,将当地农民赖以生存的红枣推出临汾、推向全国,王月喜也被永和人称作“红枣书记”。 可是仅仅是五年之后就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王自己认为,  “到了1999年,我的思想发生了蜕变。我从小受穷没钱,长大后想得到钱的愿望比较强烈。随着年龄的增长和职务的提升,这种欲望有了实现的条件,随着权力的加大,这种欲望不断增强。”结果则是和所有的贪腐官员一样,要接受法律的审判。王月喜说的很实在,也是在成为结下囚之后才会有如此深刻的反思。 

     值得欣慰的事,对于王月喜他这位贪官,群众并没有姑息听之任之。 2003年6月,王月喜告别霍州,升任临汾市委常委、临汾宣传部长时。就在他走马上任的第二天,就有多名霍州老干部联名举报上告,“誓把王月喜拉下马”。几年来,霍州已有128名老干部锲而不舍的具名举报。 “为腐败而战”的老干部代表上北京,去太原,抱定了一条信念,光是举报信,就九易其稿。这事说明,向腐败分子宣战民间的力量是多马的巨大,就是要让这些贪官知道,民心不可侮,民意不可欺。” 

   因此说,其实王月喜他并非是什么什么鬼使神差的力量驱使,真正的鬼是自己内心深处的贪婪和对于自己手中权力的过分的看重,也是因为在升任第一把手之后,外界对自己求得很多,而权力是会很容易就能变现的。而且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心理还是很深的情结。总是感到自己收人钱财,为人办事是很公平的。于是权力的交易,权力和金钱的交易是很容易就会立马见效的。也是自己能够尝到权力的真正的甜头,不是为民造福,而是为自己造福,也相当便当的。

   至于仿造自和中央领导的合影照,那实在不是鬼使神差的事情,而是为了捞取政治资本的不择手段,是为了自己的仕途绞尽脑汁的无所不用其极,也是自己能用更大的权力,为自己换来更多的物欲享受。王月喜蜕变的过程是一个典型的例子,频频落马官员似乎都在走同样的道路,对于这样的腐败如何惩治防范,党建工作者应该从中总结出新的廉政建设的路子,

   (济南 李华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