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建房受侵害,违章搭建无人管?


         东南法制新闻网1月15日报道,安徽蚌埠市固镇县城关镇大营居委会一户居民时永彩,从2006年12月份开始,在自己合法宅基地上依法建房时遭遇邻居桑贤堂暴力阻止,当地相关部门始终不予处理,房屋建设处于停滞状态。数九寒冬已至,受害人无处栖身,只得居住在四面通风墙框内。而桑贤堂仅依据自己单位的“同意建房”证明,紧靠时永彩家西侧占用道路搭建房屋,长年从事商业经营活动,至今没有相关部门出面处理。 

         真是奇了怪了。持有合法建房手续的居民,在自己家的老宅基地上翻建新房,遭遇到邻居无理野蛮阻挠,当地有关部门不处理;而仅仅单位“同意建房”证明没有任何建房合法手续的邻居,居然占道搭建房屋,长年从事商业经营活动,至今没有相关部门出面处理。合法者得不到保护,而违章者却无人管教,这其中隐藏着的“猫腻”实在让人觉得蹊跷,更感到愤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第5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固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这些规定具体体现了我国公民权利义务平等性的特点。这一特点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1)任何公民既平等地享受权利,又平等地履行义务;(2)任何公民在享受权利和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3)宪法明确规定反对特权,有利于平等原则的贯彻执行。朗朗乾坤、普天之下,法律的尊严是容不得任何人践踏的,同时任何人的合法权益也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但是,现实中,常常有一些人无视法律法规,肆意践踏法律,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而作为执法者非但不追究还在某种程度上去“保护”,使得猖狂者更猖狂,受害者更受到更大的伤害,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 

         民间向来有一句“民不告官不究”的俗语。没想到的是这句话居然还真的被一些执法者给“创造性”地利用起来了。对于社会上的一些不良风气、不法行为,一些执法者常常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有的根本就是明知其违法而不去执法,甘愿充当“保护伞”。桑贤堂占道违章搭建的事实,记者从有关方面进一步得到印证。固镇县城关镇村镇建设管理所负责人刘非说,桑贤堂家的房屋没有任何手续,包括桑所在单位、县燃料公司都没有土地使用证,他(桑贤堂)要翻建我们肯定不会批的。“关于阻止你建房问题,说白了就是欺负人。等他要翻建房屋时你向我们举报,我们去查处,他找你协调的时候再说”刘非对时永彩建议。对于这位负责人的此番“执政方式”,笔者实在是不敢恭维。明明没有土地证,却让他违章占道建起来了,还冠冕堂皇地说“他要翻建我们肯定不会批的”,怕只怕人家翻建好了,你还不知道呢。另外,明明已经知道了有人阻止别人合法建房,不去制止,却要等着群众再来举报,这种“哄小孩”的话居然也能从一位负责人的口中说得出来,实在是可笑和可恶。 

         笔者无法得知违章搭建者有着怎样的熊心豹胆,敢牵着狼狗暴力侵权,却一点都不感到可耻和害怕,仿佛天底下就数他为大。但是笔者从建设所那位负责人“歪理邪说”中也许能够窥出一二。一种情况是那位违章违法者,天生就是一个“黑恶势力”,无人敢惹。另一种情况就是其人后面有比自己更大的官员在保护着,自己为了保住乌纱帽不能去管。无论从哪个角度说,对于这种邪气恶气,身为执法者不去严格执法,都是一种渎职和犯罪。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通过发展增加社会物质财富、不断改善人民生活,又要通过发展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不断促进社会和谐。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一贯主张,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任务。要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和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原则,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为发展提供良好社会环境。而要达此目标,就必须要求我们的执法者、执政者始终做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特别是要做到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目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要想使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扎实贯彻落实,必须使民主和法制强硬起来,一方面坚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取代“人治”和“乱政”;另一方面要扩大社会主义民主,更好保障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 

         小问题折射大道理,小纠纷反映大事情。建设社会主义和谐,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不是喊在嘴上的一句口号,而是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共同维护,特别是作为领导者、执政者、执法者,要切实履行好职责、担当起责任,让更多的阳光照在弱者的肩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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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固镇:合法建房受侵害 三九天无处栖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