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企所得税汇缴资料(21)


  (七)董事会费和董事费:

  1、企业的董事会费是指董事会及其成员为执行董事会的职能而支付的费用,如:董事会开会期间董事的差旅费、食宿费及其他必要开支。董事会费的开支及标准,一般由董事会决定。董事费是指经董事会决定支付给董事会成员的合理的劳务报酬。董事会决定的开支,凡本期实际发生的,均可作为当期的费用列支,但是,以董事会名义支付的招待费、礼品费以及其他属于交际应酬性质的支出,都不得作为董事会费支出,而应计入企业的交际应酬费。(摘自税务总局(86)财税外字第331号文《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计征所得税若干成本、费用列支问题的通知》)2、对合营企业举行董事会所开支的会议费,可暂不限举行会议的地点,准予列为费用开支。对合营企业支付给执行业务董事的车马费,准予列支,但应并入个人工资薪金所得,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摘自税务总局(84)财税外字第188号《关于上海××毛纺织有限公司投资新办合营企业分得股息、红利有关税收问题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