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我们都深深地误解和伤害了陈凯歌和《无极》


2006-09-21 

    一部著名导演的《无极》,花了3个亿搞出来的巨著。一出极尽搞笑和讽刺之能事的《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一群爱起哄的观众。一个极其不明显的隐喻……
    如上等等,组成了轰动一时的“华丽”画面。
    隔开半年左右的时间,当一切都来不及沉淀,我突然有一些
别样的想法——《无极》真的一无是处吗?谁是陈凯歌心中的那块残缺的馒头?又是谁造成了陈凯歌心灵巨大的阴影?

    有这样一个笑话。说是两个家妇在聊天。一个农妇说:“唉,天天这么劳累,却连白面馒头也吃不起。偶尔改善生活时才吃一次。真可怜啊。”另一个农妇说:“我要是当上皇后就好了,天天有好吃的。”第一个农妇说:“有什么好吃的?”另一个农妇说:“当然有好吃的了!皇后一定是天天端着个金饭碗,天天吃白面馒头,而且想吃多少就有多少!”说完,一脸向望的表情
    笑话很短。用来比喻一些人没有见识。我觉得,这里面还有
一层意思,那就是人与人,一个阶层与一个阶层之间,存在着“生活体验鸿沟”。请允许我生造了这个词——“生活体验鸿沟”。它的第一层意思是,你不在这个阶层生活,你不会了解或较为全面地了解这个阶层的人的生活方式、生活状态、生活理念。正如穷人永远想不到富人的真实生活是怎么样,富人也不知道穷人的实际生存状态一样。另一层意思是,人和人的生活经历、生活阅历不同,所以人的性格、人对生活对社会对世界的理解也会不同。
    正如出了一场矿难,矿工想的是怎样能够保命,死难矿工的
家属想的是如何获得更多的补偿,而当官的呢,想的是怎样把这个事情“捂住”,怎样不让上级知道,怎样保住自己的乌纱帽。

    今天中午,和两个同事吃饭。一个同事说起他上小学时的一件事。
    同事是在外村上的学,学校离家里也就是一二十分钟的车程
(指自行车车程)。当时呢,大家都没有电话,更别提手机了。所以,当中心校要通知每个学校的老师开会的时候,办法是,让人通知大一点的学校的老师,这些老师再让一些学生(父亲在村子里当老师,或者与被通知的老师同村)捎个口信或书面通知。
    我同事的父亲在村子里当老师,当这一次要通知老师开会的
消息传来时,传达通知的重担自然就落在他的身上了。幸亏不是机密通知,不然可就厉害了,小小年纪就要干英勇的儿童团员的工作,太了不起了。当那个老师告诉我现在的同事过去的那个小孩子的时候,正是上午第三节课课间休息。那个老师说:“你回家送信吧,下面的课不用上了。我给你请过假了。”也许是当天作业太多的缘故,也许是还有一节课就放学了,可以回家后一起传达“重要指示”的缘故,当然,也可能是前面坐了一个漂亮的女同学,自己的眼睛舍不得离开半秒钟的缘故,总之,我现在的同事当时的小孩子不愿意回去。这下可坏了,又一次印证了绝大多数老师是禽兽的不良传言。这个老师火了,据说(已经记不清了),他当时揪住我现在的同事当时的小孩子的耳朵,大声喝问你到底去不去?估计当时围观的人太多了,让这个老师很没面子,所以他才动手的。但不管怎么样,这又一次充分印证了“死要面子害死人”的深刻哲理。原因呢,我一会儿再说。我现在的同事当时的小孩子呜的一下就哭了。正好这时班主任来了,他对这个老师说:“他不想去就算了吧。”事情就这样结束了。我不知道这个同事当时有没有这样一个想法,长大了就找个机会狠狠揍这个老师一顿。正如《无极》之中的故事。因为一个馒头伤害了一个少年的心,长大后,他百般报复,引发多起血案,终于出了一口气。
    再回来呢,我的同事在今天中午吃饭的时候,依然清楚
地记得这件事,并且耿耿于怀。后来呢,那个老师还没有退休就去世了。同事一边吃饭一边感叹:“我觉得人还是应该多做好事。”总之,但行善事,莫问前程。多做好事啊要。
    或许,这件事就是同事的“馒头”。
    我也有一个“馒头”。上小学五年级的时候,我在邻村上学
。教数学的老师叫王泰安,或许是恨铁不成钢的原因吧。当时对学生非常不友好。时逢冬天,我们一放学,尤其是夜间,就会一唱一和。前面的人说:“哎呀,下雪了。不对,不对,天上下的不是雪,下的是什么呀?”后面的人就回答:“是碳铵(一种肥料)(泰安的谐音),还是王碳铵!”由于,不可能揍那个老师一顿,我们就这样发泄自己心中的不满。当然,我的这个馒头你可能没有经历过,所以你可能觉得没有什么值得“长久记忆”的。正像一千人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样,一千人就有一千个这样的馒头。
    也许,有一件事曾经深深地伤害了陈凯歌,让他耿耿于怀。
正如剧中人物,历尽千辛万苦,终于用计害了因为一个馒头伤害了自己的女人一样,总有一件事一个“馒头”烙得我们的心灵有些发疼。正如“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座断臂山”,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块坚硬得烙痛自己一辈子的馒头。

    回到坚硬的结尾,综上所述,陈凯歌拍《无极》,站在的自然是自己的立场,从自身的体验去拍戏(剧本的决定性作用不可否认,但更起决定作用的导演)。或许陈导被一个“馒头”伤害过,但我们有幸没有被同一块馒头伤害过,所以我们没有这方面的体验,所以就难以产生共鸣,更所以,当我们不知道陈凯歌的“馒头”是什么馒头的时候,我们却与卖怪味馒头的《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产生了强烈的共鸣,到最后,我们抛弃了陈凯歌的馒头,选择了胡戈。
    这是一出悲剧。作为导演,我想,陈导一定忘了,“木梳要
卖对人”,“馒头”也要卖对人的简单道理。你卖给爱啃猪蹄的仁兄一个鸡屁股,你认为他会下得去嘴吗?馒头是个好故事,只可惜和陈导一样有同样馒头经历、人生体验的观众太少了。激不起共鸣啊!
    下次一定要记住,馒头一定要卖给爱吃馒头的人。

2006/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