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上见到一篇对民政部副部长李立国的专访,其中谈到今年政府对于农村低保的财政安排,总的来说是两句话:“中央财政30亿保证低保落实到位”,“地方投入超70亿”——做道算术题:30+70=100(亿元)——这就是2007年对农村低保的总投入。
在今年年初出版的《中国社会蓝皮书》中,笔者对农村低保作了这样的预测:“目前的农村低保制度的发展态势,大致相当于城市低保制度1997年下半年的情形,其发展正处于一个关键时刻,亦即促一下就能全面覆盖,而没有外力推动,尤其是没有来自‘政治意志’的有力推动,则可能停滞不前。”令人欢欣鼓舞的是:到了3月份的两会上,温总理就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宣布,2007年底要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而这项政策的具体执行者——民政部又将完成这个任务的时间提前了半年,郑重其事地向社会宣布:2007年上半年就可以完成“低保建制”。
现在,上半年已经过去了,到民政部和部分省市民政厅的门户网站上搜索,发现所有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已经颁布了关于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的文件。从这个意义上说,可以认为:民政部上半年完成“低保建制”的承诺已经实现。因此,在专访中,李立国通过媒体宣布:“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31个省区市都已经建立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覆盖了2068万人。”
再拿城市低保的发展进程来作比较,可以说,在短短半年时间内,农村低保已经从“城市低保1997年的发展态势”走到了“1999年的发展态势”,即:全面完成了“建制”,但由于没有突破“资金瓶颈”,这项制度还不能完全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根据民政部网站上披露的数据:截至2007年6月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农村居民为965万户,2068万人。全国平均的低保标准为71.40元,平均人均补差为28.00元。1—6月的农村低保经费支出为30.1亿元
但是,发展是不平衡的。以2007年6月的最新数据进行计算,经济发达的东部8省市——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农村低保对象人数占全国总数的二成多一点,但资金投入却要占到将近三成,其余23个省区市,农村低保对象人数占到将近八成,资金投入却只占到七成多一点。于是,从这项政策的最终结果“人均补差”看,全国平均为35.88元;东部8省市平均为45.85元,而中西部23个省区市平均为33.17元,后者还不到前者的四分之三。
从绝对数据看,无论是东部,还是中西部,农村低保的“人均补差”都是偏低的。从去年年底的情况看,农村低保标准平均为月人均70元。在1791个已经“建制”的县市区中,低保标准低于农村贫困线(年收入683元)的要占43%。今年上半年,平均低保标准仅仅长了1元,由此推论,基本状况依然如故。但是,最近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的价格猛涨,贫困家庭的生活必然更为困难。
如果以上半年平均人均补差28元计算,那么1年70个亿就够了,现在估算的地方财政预算也就是这个数。但中央财政的30亿元在下半年会拨付到位,这个因素想必各地在设定低保标准时已经将其考虑在内,从6月份人均补差长到将近36元可以看出端倪。以此推算,全年需要86亿元。因为其间还有14亿元的上升空间,如果低保对象的人数基本不变,到下半年人均补差金额也许可以增加到接近月人均40元,这与100亿元的预算是相吻合的。
但是,如果农村低保的资金主要由地方财政负担,就像现在这样,中央和地方是倒三七开(与城市低保正相反),中西部的人均补差金额若要进一步增加是很困难的。城市低保的经验已经反复证明主要由地方财政负担低保经费支出是一个悖论,因为越是贫困的地方贫困人口越多,而地方财力却越弱。去年地方财政负担的农村低保支出(包括特困救助)是70亿,从今年上半年的运行状况看,今年可能还是70个亿,这是否意味着中西部的地方财力已尽,再要增加,恐怕有困难。何况,现在又不是只有农村低保一项需要“地方配套”,实际上几乎所有的社会保障政策都在“照此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城市低保、新农合,加上即将出台的城镇非从业人员的大病医疗保险、还要连续3年提高退休人员工资……除了东部沿海省份,中西部谁家有能耐作这样的“无限增长”。
农村低保对象与城市低保对象性质不同:城市低保对象中,70%是在劳动年龄阶段的人,其中的50—60%是有劳动能力而没有劳动机会的。但农村低保对象完全不是这个概念,尤其在中西部地区,1600多万低保对象几乎都是“不救不活”的“赤贫户”。事实上,在那里,家中只要有1个劳动力外出打工,这户农户基本上就拿不到低保了。从低保对象“965万户,2068万人”以及以此为据而计算出的“户均2.1人”等相关数字也可以看出,这些贫困家庭大多是鳏寡孤独残疾之人。
所以,农村低保标准及补差应该进一步提高,如果提高到人均50元,就需要120个亿,还要增加20个亿。但标准提高,贫困人口也可能会增加,假设达到2500万人,就需要150个亿,还要增加50个亿。当然,如果能够提高到60—70元就更为理想,这就需要180—210亿元。从这个意义上说,如果中央财政出血130亿、也就是说再增加100个亿,农村低保就基本搞定了。
报载,今年上半年的财政收入超过了2.6万亿,保守点计算,全年5万亿,100个亿就占全年财政收入的0.2%,占增收部分的1%。至于为什么要中央财政拿大头,因为从上半年的财政收入看,中央占56%,地方占44%——没办法!
在今年年初出版的《中国社会蓝皮书》中,笔者对农村低保作了这样的预测:“目前的农村低保制度的发展态势,大致相当于城市低保制度1997年下半年的情形,其发展正处于一个关键时刻,亦即促一下就能全面覆盖,而没有外力推动,尤其是没有来自‘政治意志’的有力推动,则可能停滞不前。”令人欢欣鼓舞的是:到了3月份的两会上,温总理就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宣布,2007年底要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而这项政策的具体执行者——民政部又将完成这个任务的时间提前了半年,郑重其事地向社会宣布:2007年上半年就可以完成“低保建制”。
现在,上半年已经过去了,到民政部和部分省市民政厅的门户网站上搜索,发现所有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已经颁布了关于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的文件。从这个意义上说,可以认为:民政部上半年完成“低保建制”的承诺已经实现。因此,在专访中,李立国通过媒体宣布:“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31个省区市都已经建立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覆盖了2068万人。”
再拿城市低保的发展进程来作比较,可以说,在短短半年时间内,农村低保已经从“城市低保1997年的发展态势”走到了“1999年的发展态势”,即:全面完成了“建制”,但由于没有突破“资金瓶颈”,这项制度还不能完全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根据民政部网站上披露的数据:截至2007年6月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农村居民为965万户,2068万人。全国平均的低保标准为71.40元,平均人均补差为28.00元。1—6月的农村低保经费支出为30.1亿元
但是,发展是不平衡的。以2007年6月的最新数据进行计算,经济发达的东部8省市——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农村低保对象人数占全国总数的二成多一点,但资金投入却要占到将近三成,其余23个省区市,农村低保对象人数占到将近八成,资金投入却只占到七成多一点。于是,从这项政策的最终结果“人均补差”看,全国平均为35.88元;东部8省市平均为45.85元,而中西部23个省区市平均为33.17元,后者还不到前者的四分之三。
从绝对数据看,无论是东部,还是中西部,农村低保的“人均补差”都是偏低的。从去年年底的情况看,农村低保标准平均为月人均70元。在1791个已经“建制”的县市区中,低保标准低于农村贫困线(年收入683元)的要占43%。今年上半年,平均低保标准仅仅长了1元,由此推论,基本状况依然如故。但是,最近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的价格猛涨,贫困家庭的生活必然更为困难。
如果以上半年平均人均补差28元计算,那么1年70个亿就够了,现在估算的地方财政预算也就是这个数。但中央财政的30亿元在下半年会拨付到位,这个因素想必各地在设定低保标准时已经将其考虑在内,从6月份人均补差长到将近36元可以看出端倪。以此推算,全年需要86亿元。因为其间还有14亿元的上升空间,如果低保对象的人数基本不变,到下半年人均补差金额也许可以增加到接近月人均40元,这与100亿元的预算是相吻合的。
但是,如果农村低保的资金主要由地方财政负担,就像现在这样,中央和地方是倒三七开(与城市低保正相反),中西部的人均补差金额若要进一步增加是很困难的。城市低保的经验已经反复证明主要由地方财政负担低保经费支出是一个悖论,因为越是贫困的地方贫困人口越多,而地方财力却越弱。去年地方财政负担的农村低保支出(包括特困救助)是70亿,从今年上半年的运行状况看,今年可能还是70个亿,这是否意味着中西部的地方财力已尽,再要增加,恐怕有困难。何况,现在又不是只有农村低保一项需要“地方配套”,实际上几乎所有的社会保障政策都在“照此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城市低保、新农合,加上即将出台的城镇非从业人员的大病医疗保险、还要连续3年提高退休人员工资……除了东部沿海省份,中西部谁家有能耐作这样的“无限增长”。
农村低保对象与城市低保对象性质不同:城市低保对象中,70%是在劳动年龄阶段的人,其中的50—60%是有劳动能力而没有劳动机会的。但农村低保对象完全不是这个概念,尤其在中西部地区,1600多万低保对象几乎都是“不救不活”的“赤贫户”。事实上,在那里,家中只要有1个劳动力外出打工,这户农户基本上就拿不到低保了。从低保对象“965万户,2068万人”以及以此为据而计算出的“户均2.1人”等相关数字也可以看出,这些贫困家庭大多是鳏寡孤独残疾之人。
所以,农村低保标准及补差应该进一步提高,如果提高到人均50元,就需要120个亿,还要增加20个亿。但标准提高,贫困人口也可能会增加,假设达到2500万人,就需要150个亿,还要增加50个亿。当然,如果能够提高到60—70元就更为理想,这就需要180—210亿元。从这个意义上说,如果中央财政出血130亿、也就是说再增加100个亿,农村低保就基本搞定了。
报载,今年上半年的财政收入超过了2.6万亿,保守点计算,全年5万亿,100个亿就占全年财政收入的0.2%,占增收部分的1%。至于为什么要中央财政拿大头,因为从上半年的财政收入看,中央占56%,地方占44%——没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