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的经济理路


  • 一、问题的提出

    二十世纪中后期以来,中国的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日益突出,主要表现为农业生产经营出现了多年的“增产不增收”现象,乡村治理方面出现了一系列的治理性危机,农民在生活中面临着日益加重的物质和精神压力,这些现象被形象地表述为“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为了回应世纪之交“三农”危机日益加重这一时代问题,学术界从各个角度对之进行了学理探讨和对策研究,其中尤以经济学的研究居多,在“中国农村向何处去”这个问题上,有多位经济学学者提出了“新村运动”或“新乡村建设”的主张,较为有代表性的一是林毅夫提出的“新村运动”,一是温铁军提出的“新乡村建设”,另外,一些非经济学学者基于“三农”问题日益严重这一事实也提出了进行新乡村建设的主张,较为有代表性的是社会学学者贺雪峰、何慧丽等人的新乡村建设主张。

    在国家正式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之前,上述三种关于新乡村建设的主张均在学界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并且温铁军、贺雪峰以及何慧丽等人还分别进行了新乡村建设试验,温铁军在河北定县翟村成立了晏阳初乡村建设研究院,贺雪峰在湖北洪湖和荆门进行了老年人协会试验,何慧丽在河南兰考进行了乡村建设试验。在国家做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决定之后,三农问题在“新农村建设”在名义下又一次受到了学界的广泛关注,学界关于新农村建设的讨论日益升温,并且日益成为一种主流话语,但占主导地位的依然是上述关于“新乡村建设”的三种主张。一方面,上述主张的提出者推动了国家“新农村建设”战略的出台,另一面,他们在新农村建设成为一种主流话语之后,又对自己的主张进行了进一步的阐释,从而主导了当前关于新农村建设的讨论话语。与此同时,各地的地方政府也积极响应中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决定,在新农村建设的实践层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在不长的时间内涌现出了若干新农村建设的模式,较为有代表性的是新农村建设的“赣州模式”。

    总体上看,当前的农村发展已走出了以讨论和试验为主的“新乡村建设”阶段,而开始迈向更为务实的“新农村建设”阶段,但新农村建设的方向仍然不够明确,新农村建设的理论基础和指导思想仍然不够清晰。由此,仍有必要对新农村建设的若干主张及其背后的经济理路做一梳理和比较,以明晰认识,推动新农村建设的顺利开展。

    二、新农村建设的三种主张

    新农村建设的第一种较为有代表性的主张是经济学者林毅夫所倡导的“新村运动”,林毅夫于1999年最早提出在中国农村开展“新村运动”。当时的宏观背景是东南亚发生了经济危机,导致我国的出口面临较大的压力,企业生产能力过剩,经济生活出现了通货萎缩。林毅夫在这一背景下提出的“新村运动”,主要是为了刺激农民消费,扩大内需,以拉动经济增长,所以,这一主张的着力点就主要是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消费水平。林毅夫在以后关于“新农村建设”的讨论中基本上坚持了上述观点,他的上述主张是当前关于新农村建设的主流思路,其背后体现的是形式主义的主流经济学的学术理路。

    新农村建设的第二种主张是温铁军提出来的。温铁军认为,中国经济发展面临着两个基本矛盾,一是人多地少的长期存在,一是城乡二元结构的长期存在,由此,他认为,小农经济仍然会在二十一世纪的中国农村中占主导地位,九亿农民在短期内很难从农村中顺利转移出去。正是从这样的基本国情出发,温铁军提出了他的新乡村建设理念,主要是发展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开展农民文化娱乐活动等,并进行了一系列的乡村建设试验。温铁军的新农村建设理念及试验在社会舆论方面影响最大,但这一理念并不为学界主流所认可,与上述第一种关于新农村建设的主张相比,显然是一种另类的思路,其背后的经济学是一种与主流的形式主义经济学相对应的实体主义经济学。

    新农村建设的第三种较为有代表性的主张是著名农村问题专家贺雪峰提出来的。贺雪峰同样认为,由于中国作为一个后发现代化国家在世界体系中的结构性位置,世界资源总量的有限性以及中国农村人口基数的庞大,决定了中国农民不可能在较短的时间内从农村中转移出去,而这一背景下的新建设就是要把村庄建设得适于居住,使农民能自由往返于城乡之间,从而为中国的现代化提供一个稳定器和蓄水池。这一主张还认为,在新农村建设中,文化建设要重于经济建设,新农村建设实质上是要重塑农村生活的价值合理性和主体性,是要重建农民的生活方式。这一主张在文化上和理论上都具有较强的正当性,可以与中国传统文化以及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的乡村建设对接起来,但这一主张在现实中更容易引起误会,因而处于一种更另类的位置上,其背后的乃是一种经济人类学或曰社会学的学术理路。

    三、新农村建设的经济理路

    在上述关于新农村建设的三种主张中,林毅夫的主张是主流思路,在政学两界都得到了广泛的认可,它所体现的乃是形式主义的主流经济学。在这里,形式首先意指可量化,源于韦伯的易于测算的含义,在很大程度上是韦伯形式理性概念的变体,随后,形式概念从边际效用经济学中衍生,它假定所有人对供求力量都有自我利益最大化的反应,这一概念被普遍用于所有的经济系统,最后,形式概念开始意指理想范式,并作为在特定条件下持论的一系列假设。在方法论的意义上,形式已变成理论或演绎的伴生物,而与记述和归纳相对立。在波拉尼看来,形式并不简单意味着“可计算”,而更是意味着手段——目的关系的“逻辑”,并且这一概念假定了物质手段的稀缺,这样一来,波拉尼就把形式经济学定义为行为理性选择的逻辑。[1]当现代经济学以构造人类行为同经济现象的最大或最佳化关系的抽象模式为其主要的理论目的而作出自我限定后,也就偏离了经济学从一开始就把财富的生产、运用和增长的研究归结到对人类整体性发展关心的本质意义。这种偏离,已使得凯恩斯把经济学称为“一种方法,一种思维工具,一种构想技术”。[2]

    这样我们就看到,经济学并非经济,经济学是经济学家的事,而经济则是一种生活的模式,它描述了人们为了自我的再生产而组织生产、消费和财富的流通。许多经济学家所关心的仅仅是诸如工资和价格等经济概念之间的关系。[3]林毅夫的新农村建设主张因为遵循这种形式主义经济学的路径,因而,他所关心的问题就主要是消费、投资与GDP这些概念之间的关系,而不是作为一种实体的农村经济生活。

    温铁军关于中国经济的宏观判断与林毅夫不同,因而二者所主张的新农村建设的意义也不同。林毅夫的新农村建设的着眼点是宏观经济,而温铁军的新农村建设则体现出较为鲜明的村社本位取向,也就是说,温铁军关于新农村建设的经济理路呈现出了较为鲜明的实体主义取向,但在新农村建设的手段上,却同样是以经济手段为主,比如发展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只不过不是以市场原则为主,而是以合作原则为主,即发展经济是为了农民自身的需要,而不是将经济发展本身作为一种目的。

    实体主义的经济学看到了经济所具有的物质的、数量的属性并不是经济的原因,而是它的结果,以往人们在各种社会关系上所做的那些表层分析,并不能洞悉经济的结构。正如谢尔顿所说,“只是因为长期共同生活在一起的人群和组织中间具有一种结构化的生活方式,社会才有了‘经济’”,[4]在这个意义上,“经济”意指人们为控制生产、消费和衣食住所的循环流通而构建起来的社会关系。也就是说,形式涵义源于以经济性、经济化等术语表达的“手段——目的”关系的逻辑特质,而实体涵义则源于人的生活对自然、以及对他人的依赖关系。实体所表达的,是人与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之间的交换,是各种制度所包含的、存在于各种关系中的相对稳定的要素复合体。[5]在人类学家所研究的初民社会中,经济是与其他种种社会因素交织在一起而得到表现的,因而它不能成为按一定经济目的所采取的明确、直接、合理的行为。这意味着简单社会中一定的礼仪行为或其他社会行为,是具有“经济”活动这种功能的。也就是说,在传统社会,经济并不是作为一个独立整体而存在,它是“嵌合”于诸如亲属关系或宗教的其他制度中。这种通过对初民社会的研究而得出的洞见,为我们理解今天的中国农村经济提供了启发,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实体分析主张物质过程服务于社会关系而不是相反,也就是说,农村经济的发展既依托于农村的社会关系,并且也为村庄社区的社会生活服务,大多数的研究只是注意到了村庄社会关系对于经济发展的意义,而没有关注经济发展对于村庄社会关系和社会生活的意义,温铁军的新农村建设主张就坚持了这一经济理路,所以,他的新农村建设主张是以村社本位为取向,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和村庄内的文化娱乐活动。

    费孝通在上个世纪30年代就意识到了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意义,并认为合作社是中国和世界资本主义的经济制度相竞争的一条可能的出路,“我们的制度根本上是要使经济生活融合于整个生活之中,使我们能以生活程度的伸缩力和资本主义的牟利主义相竞争。”[6]费老在当时就指出了中国农村经济的出路在于以实体主义的思路来替代资本主义的形式主义思路,后来就有了他所主张的乡村工业和乡镇企业,为中国农村经济的发展探索出了一条新路。

    贺雪峰等人的主张更进一步,彻底摆脱了单纯的农民增收这一思路的局限,而在农民增收之外做文章,由注重经济建设转向了注重社会和文化建设。但这一主张的目的仍然是要提高农民的福利,只不过更加关注农民的主观福利,也就是农民精神层面的收益。这一主张并不是一种权宜之计,而是一种战略考虑和文化自觉,即在结构制约和文化支撑下探寻中国三农的出路,并对中国传统文化和世界文明的发展保持着一种人文关怀。这一主张继承了梁漱溟先生乡村建设的核心思路。梁漱溟先生在20世纪三、四十年代进行的乡村建设也是一种文化建设,即以中国传统为华为本位探寻中国文化的出路,重塑一种新的生活方式,也就是梁先生所讲的,走一条既不同于西方也不同于苏俄的第三条道路。但这种主张在现实中却遭到了诸多的误解,很多人认为农民吃不饱饭、缺钱花的情况下是没有心思去搞什么文化活动的,乡村文化建设也就很难有什么实质性的意义。这种怀疑的确是一个真问题。在货币经济支配一切的今天,货币越来越成为衡量一切事物和价值的唯一标准,包括人生的意义,“大多数的现代人在他们生命的大部分时间里都必须把赚钱当作首要的追求目标,由此他们产生了这样的想法,认为生活中的所有幸福和所有最终满足,都与一定数量的金钱紧密地联系在一起。”[7]

    市场经济条件下,乡村生活越来越受到货币经济的冲击,老百姓也都在想方设法地多挣些钱,人际关系日趋理性化,乡村生活的合理性及其价值越来越受到破坏和质疑,在这样的一个背景下,谈乡村文化建设,谈通过增加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来获得生活的价值和意义,提倡“消遣”而非“消费”,的确很容易使这种观点的提倡者面临着一种道德上的指责,即“你们为什么不到农村去过这种生活呢”,但是,从另一个方面来看,这种道德式的发问却将问题简单化了,它把农民简化成了只需要钱的“经济人”,并且带有一种强烈的道德上的义愤。实际上,农民的日常生活是非常复杂而具体的。农民需要钱,这是货币经济的要求,在货币经济下,农民的货币支出压力越来越大,这是当前农村生活中一个非常沉重的真实,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以经济发展为指向的新农村建设主张有其合理性;但更重要的是,农民当前更需要一种适合自己的生活,一种精神上的归属感,而不是在市场经济大潮中的边缘化和无力感,拥有更多的货币不是目的,只是手段,何况农民还挣不到足够多的货币。在这样的背景下,通过文化建设让农民在货币支出不多的情况下获得人生的体验和满足感,更有可能,也更有意义。

    当前,货币越来越成为瓦解村庄共同体生活的一种重要力量,人们的日常需求越来越依靠货币来获得满足,村民从各种温情脉脉而又带有束缚性的村庄共同体关系中解放出来,而通过货币与更大范围的“社会”联结起来。如果农民有足够多的货币,他们也可以通过这种非人格的方式联结起来的,虽然这种联结容易造成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异化,“货币给现代生活装上了一个无法停转的轮子,使生活这架机器成为一部永动机,由此就产生了现代生活常见的骚动不安和狂热不休。”[8]但在当下的农村,却不是异化的问题,而是农民没有足够多的货币参与到更大的“社会”中去。当村庄共同体开始被破坏,导致农民因无法合作而使货币支出大大增加时,农民将背负更大的物质和精神压力,最终的结果是农民被抛弃在现代化和货币化的进程之外,社会出现难以避免的断裂。

    四、讨论与结论

    费老曾经区分了三种经济形态,一是资本主义兴起时期的以生产为中心的经济,二是资本主义成熟时期的以消费为中心的经济,三是中国传统农村经济即所谓的“消遣经济”。中国农民的日常生活就是一种典型的消遣经济,消遣和消费的不同在于:消费是以消耗物资来获取快感的过程,消遣则不必消耗物资,所消耗不过是一些空闲的时间,即闲暇。[9]经济学的对象限于物资的范围,消遣被经济学家所忽略,而这正是中国农村日常生活中最为重要的方面。贺雪峰等人正是看到了这一点,他们所主张的新农村建设的方向就是营造一种低消费、高福利的生活,其核心就是通过建立社会文化性组织,开展各种文化娱乐活动,在个体层面上增加人们之间的公共交往,使农民在这种交往中获得生活的价值和意义,同时在社会层面上再生产出村庄生活的价值与意义,从而达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之目的。这是一种在现实上更有可能、在意义上也更为深远的新农村建设战略。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在上述关于新农村建设的三种主张中,笔者更倾向于贺雪峰的主张。

    从新农村建设的经济理路来看,笔者在这里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阐明我们的观点和主张。

    第一,我国当前已进入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乡村”的发展阶段,在这一背景下,应该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的投资,重新构建合理的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体制,为农民提供更为充裕的公共物品,从而减少农民的货币支出,通过“减支”来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满意度[10],从而达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之功效。

    第二,在新的发展阶段,要正确处理国家、市场与农民三者之间的关系,把农村经济发展的收益留在农村。要以合作精神而非市场原则来重构农村经济组织,在这个意义上,发育和发展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就成了今后的一个方向,但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维系也是需要一定的成本的,因为这种组织需要一定的规模,这种规模一般要超出村庄,市场化不具备这一功能,而必须依靠国家权力,“它的经济责任由国家或地方的公共机关来担负,其信用较强,生产资本可平均摊派,技术改进也可较好地进行。”[11]当然,这种国家主导的经济合作组织已根本不同于人民公社体制下的合作组织,除了组织原则不同之外,最大的不同是组织的宗旨不同,人民公社体制下的合作组织是为了从农村有效地提取资源,而笔者所主张的这种以国家公共权力为基础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则是为了将农村经济发展的收益留在农村,留给农民,既摆脱国家的提取,又摆脱市场的榨取。

    第三,在新农村建设中,要大力倡导“消遣”经济,摒弃消费主义的笼罩性地位。笔者主张消遣经济,并不是要回到中国农村的传统经济形态里去,实际上这也是不可能的,我们的用意是发掘这一传统经济态度的意义,以对抗当下的消费主义,这种消费主义给人类生活所带来的弊端已在“现代性的反思”这一框架内得到了充分的阐释。在当前的农村发展中,这种消费主义导致了新的问题,主要是农民没有足够多的货币去达到消费主义的标准,而消费主义却日益成为一种笼罩性力量,并且开始成为社会分层的一个主要标准,这样一来,就会有大量的农民被抛弃在货币化和现代化的进程之外,从而造成社会结构的“断裂”,导致社会的不稳定。在这样的一个背景下,我们主张消遣经济,通过各种文娱活动增加农民之间的公共交往,实际上是要从社会层面上再生产出另一套关于乡村生活的意义标准,而这一标准却是与消费主义的标准相对立的,但却不是要“存天理,灭人欲”,而是在当前中国农村发展的语境中对消费主义意义上的“人欲”做一个矫正,最终重建当下农村的生活方式,也就是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1]陈庆德:《经济人类学》第111115页,人民出版社,2001

    [2]吴承明:《市场、近代化、经济史论》第102页,云南大学出版社,1996

    [3]陈庆德:《经济人类学》第33页,人民出版社,2001

    [4](日)栗本慎一朗著、王名译:《经济人类学》第8页,商务印书馆,1997

    [5]陈庆德:《经济人类学》第66页,人民出版社,2001

    [6]费孝通:《费孝通文集》(第一卷)第108109页,群言出版社,1999

    [7]西美尔:《金钱、性别、现代生活风格》第10页,学林出版社,2001

    [8]刘小枫,《金钱、性别、生活感觉》,载西美尔:《金钱、性别、现代生活风格》第8页,学林出版社,2001

    [9]费孝通:《费孝通文集》(第二卷)第316322页,群言出版社,1999

    [10]董磊明,《增收、减负、减支:解决农村问题的三种思路》,《社会科学研究》20061)。

    [11]费孝通:《费孝通文集》(第一卷)第245246页,群言出版社,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