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拆迁如脱缰野马


在完全不具备拆迁相关法律文件的前提下,重庆一家房地产开发商居然把万州区的旅游局大楼给强拆了,这个荒唐的违法拆迁事件的背后到底有什么玄机呢?房地产发展到现阶段,太岁头上动土的违法拆迁让人啼笑皆非

 

万州小开发商的出位

万州的开发商太想出位了。

最近,一向低靡的万州房地产市场出了一件令全国新闻界兴奋的事情,一家名不见经传的小开发商将万州区旅游局大楼给违法强拆了,这个新闻的传播如一颗重磅炸弹,让人们不得不审视目前国内的拆迁制度本身。

  715上午,重庆市万州区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没有办理相关拆房手续的情况下,公然对万州区旅游局办公大楼实施强制拆迁,办公楼楼顶被砸烂。万州区旅游局大楼位于万州区白岩二支路8号,被强拆时,楼内还有五家单位还在办公,突然闯进一伙男子,实施强行拆房。

作别了重庆最牛钉子户不久,史上最牛开发商诞生了!

有媒体披露,开发商七八年前与万州区旅游局签过一个意向性协议,但并没有达成最终协议。更为重要的是,开发商强拆办公楼时,一没有办理拆房手续,二没有与被拆迁单位达成安置协议,三没有取得建设规划部门划定的红线图。

  一个既没有办理拆房手续,又没有与被拆迁单位达成安置协议,甚至还没有取得建设规划部门划定的红线图的拆迁项目,就凭着几年前的一个口头意向就破土动工,开发商实在太牛了。更为严重的,这个实施强制拆迁的竟然还是重庆市万州区旅游局大楼,可见开发商的嚣张气焰。但是谁也不能洞察这一嚣张气焰的背后的强大背景。

谁在太岁头上违法拆迁

有法律专家指出,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的行径根本不是一个非法拆迁行为,而是刑法明确规定的故意破坏公私财物的严重犯罪行为。

可是, 面对如此严重的犯罪行为,本应制止犯罪惩戒犯罪的公安机关,却只是数次参与协调。建设主管部门现场处理的结果,是认定开发商强拆行为是不合法的,何止是不合法?甚至区政府官员的批示,也仅仅是勒令开发商立即停止强拆,对于开发商的劣行并无处置的意向。作为业主的区旅游局也好像置身事外,前去阻挡开发商强拆的只有职工和住户,没有看到旅游局官方的意见或态度。

万州区旅游局的官员为什么在这一拆迁过程中没有承担起保护国有资产的责任!?万州区政府又为什么不追究旅游局官员面对国家财产被破坏还无动于衷的渎职罪?作为建筑主管部门的建委为什么不对开发商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而作为维护社会治安的国家暴力工具的公安机关为何面对开发商的违法犯罪而去和浠泥,犯罪需要协调吗?

拆迁是中国房地产发展模式中的重要环节,而在巨额利益的诱惑下,违法拆迁正如脱缰的野马,让人们不得不审视目前的拆迁制度本身。

谁能撩开这起违法拆迁背后的潜规则?万州旅游局大楼被违法拆迁之所以被媒体广为传播是因为,在司空见惯的违法拆迁中,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的国有财产也难以避免被恶性膨胀的开发商吞噬的命运。

事实上,不少地方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公安机关,一直充当着违法暴力拆迁的“带头大哥”。为了开发商的利益,也为了土地一级市场中土地销售过程里的高额垄断利润,地方政府和国家的暴力机器不断的突破法律的边界,以致拆迁变成了凌驾于现行法律之上的 “哥斯拉”怪兽,难以降服。其主要表现在,开发商以威逼利诱的方式,将强力部门和地方官员进行利诱,并与之形成稳定的利益联盟,然后利用这个同盟去对普通民众进行打压和胁迫。当被拆迁户进行武力反抗时,公安机关便出动抓人;当被拆迁户通过司法途径寻求公道的时候,开发商则利用自己用利益建立起来的联盟,歪曲事实,封闭法律通道;当被拆迁户寻求媒体援助时,开发商则利用手中广告或者宣传部的高官对媒体进行打压,使这些被拆迁人完全失去话语权。于是,一个黑暗的世界就这样形成了。

尽管在中国,市场经济已经喊了20多年,但是产权问题一直没有解决,按照现行法律,私有财产和国家财产、集体财产一样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保护,神圣不可侵犯,但是从具体的法律实践来看,以国家的名义侵犯私人财产权的事件屡屡发生。作为个人,在保护占自己决大部分财产份额的房屋产权时,法律显得捉襟见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