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用机械消费贷款


 指农业银行各分支机构对在特约经销商处申请购买农用机械的借款人发放的人民币担保贷款。农用机械是指单位台(套)价在2000元以上(含2000元),20万元以下(不含20万元),正常使用寿命在3年以上的农用机械及设备。包括耕整、播种、排灌、收割、运输机械及设备。
  贷款对象(借款人)
  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本地区居民常住户口、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贷款偿还能力的中国国籍的自然人。
  贷款期限
  最长不超过5年(含5年)。
  贷款利率
  执行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自1999年4月1日最高上浮幅度起可扩大到20%。县以下营业机构发放的贷款利率可上浮到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