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网络广告的红线与黄线
昨天北京奥组委强调了搜狐的奥运网络广告的权益,很显然是针对前不久腾讯新浪网易的奥运联合报道联盟,显然是提醒他们已经踩到奥运网络广告的黄线了,警告他们不要踩到红线。
北京奥组委证实了:搜狐在奥运赞助商采用奥运官方标志做广告方面有独家发布权。北京奥组委发表声明指出:北京级别的赞助商“只允许在搜狐发布与奥运有关的网络广告”。北京级别指的是北京2008奥运会的合作伙伴和赞助商,不是国际全球合作伙伴。
北京奥组委这样重视这件事情,可见“腾讯新浪网易的奥运联合报道联盟”非常让搜狐头疼了,显然搜狐是做了工作的,显然搜狐总裁张朝阳不仅仅是口头作了回应,显然有过可行的行动。
这样看来:“随着北京奥组委的表态,搜狐在奥运网络广告上的权益进一步得到明确,这将给搜狐带来不菲的回报。搜狐此前曾花费数百万美元获得了在奥运网络广告上的独家地位,这一花费尚不包括其为此投放的大量相关营销费用。从目前来看,这一花费可能是一次不错的投资。”搜狐确实为此下了功夫,传闻当时为了赞助奥运,搜狐曾经几个月没有给员工发工资,可见搜狐人是能忍的,只是现在不能忍了。
但是,“奥运网络广告”显然与“奥运期间的网络广告”还是有区别的,黄线还是可以踩的,尤其对网络来说,踩黄线而不踩红线显然是可以做到的。就看对相关法律和法律的空白的研究和理解了,研究透了显然不是不可以钻空子。
首先,奥运国际赞助商的广告是可以争取的,因为“奥运会的国际赞助商,他们可以在全球任何市场、任何媒体使用奥运五环标志。”
其次,对个人媒体(博客,包括播客、视频)法律上显然还没有成熟的界定,也就是法律对个人媒体并没有明确界定,而这正是“奥运期间的网络广告”的巨大空子。
说“腾讯新浪网易的奥运联合报道联盟”起哄搜狐的独家奥运权,并不是腾讯新浪网易的奥运联合报道联盟一定要侵犯搜狐的独家奥运权,恰恰相反,就是要做法律、法律先例以及相关合同没有涉及到的死角,按曹喜蛙的起哄理论,“起哄的目标不是权威本身,而是权威的偏差,甚至细微的偏差,往往连权威都不可控的问题才是起哄的目标。”所以要仔细研究相关法律条文、案例。
因为起哄理论意义上的起哄,强调的是后来者或弱者在尊敬、崇敬或尊重权威及权威体系的意义上,有责任、有使命对权威及权威体系进行纠错、纠偏、拾遗补缺、完善、丰富,大胆尝试去实验、探索、揭示、推动权威及权威体系所认为不宜、不可、不屑、不能、不敢或不可能做的事情。而且往往不是一个人去做,往往发动、纠集、组织、寻求有同感、同志的人一起做,经常被误解为“起哄”、“瞎起哄”、“不权威”、“不正统”、“野狐婵”,尽管起哄者往往不是叛逆、不是革命、不是胡闹,而仅仅是更中立、更科学、更精确、更精细、更理性、更浪漫、更诗意、更伟大、更圆满。
说“腾讯新浪网易的奥运联合报道联盟”起哄搜狐的独家奥运权,就是拾遗补缺,而不是一定要争夺搜狐的独家奥运权。腾讯新浪网易奥运报道联盟无须侵犯搜狐独家权.
附:北京奥组委为支持搜狐重申搜狐权益
围绕奥运广告,门户网站们与搜狐展开了一场异常激烈的争夺战,但是昨天,北京奥组委的公开表态让天平倒向了搜狐。
奥组委重申搜狐的权益
昨天,北京奥组委就搜狐与竞争对手围绕奥运广告问题的纠纷对搜狐表示支持。
北京奥组委证实了搜狐在奥运赞助商采用奥运官方标志做广告方面有独家发布权。北京奥组委发表声明指出,北京级别的赞助商“只允许在搜狐发布与奥运有关的网络广告”。北京级别指的是北京2008奥运会的合作伙伴和赞助商,不是国际全球合作伙伴。
北京奥组委表示,这一裁决不适用于奥运会的国际赞助商,他们可以在全球任何市场、任何媒体使用奥运五环标志。但对于2008奥运会合作伙伴和赞助商,只允许在搜狐发布与奥运有关的网络广告。
之前,北京奥组委一直对门户网站之间的竞争保持沉默态度,这是其首次对奥运网络广告的归属权问题表态。
随着北京奥组委的表态,搜狐在奥运网络广告上的权益进一步得到明确,这将给搜狐带来不菲的回报。
搜狐此前曾花费数百万美元获得了在奥运网络广告上的独家地位,这一花费尚不包括其为此投放的大量相关营销费用。从目前来看,这一花费可能是一次不错的投资。
奥运报道联盟与搜狐的争夺
从今年7月开始,以新浪、网易、腾讯为首的网站开始组建了奥运报道联盟,这一联盟结集了包括门户网站(除搜狐),地方新闻网站以及部分社区网站的强大阵容,声称为的就是和搜狐分庭抗礼获得奥运报道的资格。
但是实际上,据了解,奥组委并没有限制媒体报道奥运的资格,这些网站结成联盟,除了报道之外更重要的是期望可以获得与搜狐同等权益的奥运广告刊载权。
不过奥组委的声明打破了这一梦想。这些网站只能获得奥运会国际赞助商的关于奥运五环的广告、北京奥运会赞助商的不带五环的广告以及非奥运赞助商的广告——但是实际上存在的问题是,“北京奥运会几十家合作伙伴和赞助商既然给了赞助费肯定希望自己带五环的广告出现,为什么要投放给不能带五环广告的网络媒体呢?”搜狐奥运项目经理陈陆明曾对记者表示。有赞助商也认同这一观点,认为如果赞助商品牌不能使用奥运图案,何以起到推广奥林匹克的作用?
网络报道奥组委工作也侵权
北京奥组委市场开发部副部长陈峰曾在采访时表示,“奥林匹克市场开发中的隐性市场”中“地雷”很多,需要大家要注意防范,注意无时无刻对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保护。
他列举了一些事例进一步说明,“如果某个企业打出了"预祝2008北京奥运会举办成功",看起来合情合理,但是实际上已经侵权。只要是没有得到北京奥组委的许可,虽然不是虚假,也不是商业推广,但是却属于对于奥林匹克的市场开发的隐形侵犯。”
此外,他还举了个例子,是“奥运倒计时两周年,北京电视台新浪网联合征集话题”一事,文内有一句是“同步介绍奥组委当天的紧张工作和一系列庆祝活动”。陈峰表示:“新浪网的刊登和播出,内容包括奥组委当天的工作,还侵犯了奥林匹克赞助企业的利益,因为大家知道搜狐是北京奥运会的唯一互联网赞助商,新浪的行为已经侵犯了搜狐的利益。”
因此,这给除了搜狐之外的其他网站提出了挑战,如何在奥运知识产权的红线之外报道好奥运,同时借机增加自己的广告收入,这将成为奥运报道联盟下一步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昨天北京奥组委强调了搜狐的奥运网络广告的权益,很显然是针对前不久腾讯新浪网易的奥运联合报道联盟,显然是提醒他们已经踩到奥运网络广告的黄线了,警告他们不要踩到红线。
北京奥组委证实了:搜狐在奥运赞助商采用奥运官方标志做广告方面有独家发布权。北京奥组委发表声明指出:北京级别的赞助商“只允许在搜狐发布与奥运有关的网络广告”。北京级别指的是北京2008奥运会的合作伙伴和赞助商,不是国际全球合作伙伴。
北京奥组委这样重视这件事情,可见“腾讯新浪网易的奥运联合报道联盟”非常让搜狐头疼了,显然搜狐是做了工作的,显然搜狐总裁张朝阳不仅仅是口头作了回应,显然有过可行的行动。
这样看来:“随着北京奥组委的表态,搜狐在奥运网络广告上的权益进一步得到明确,这将给搜狐带来不菲的回报。搜狐此前曾花费数百万美元获得了在奥运网络广告上的独家地位,这一花费尚不包括其为此投放的大量相关营销费用。从目前来看,这一花费可能是一次不错的投资。”搜狐确实为此下了功夫,传闻当时为了赞助奥运,搜狐曾经几个月没有给员工发工资,可见搜狐人是能忍的,只是现在不能忍了。
但是,“奥运网络广告”显然与“奥运期间的网络广告”还是有区别的,黄线还是可以踩的,尤其对网络来说,踩黄线而不踩红线显然是可以做到的。就看对相关法律和法律的空白的研究和理解了,研究透了显然不是不可以钻空子。
首先,奥运国际赞助商的广告是可以争取的,因为“奥运会的国际赞助商,他们可以在全球任何市场、任何媒体使用奥运五环标志。”
其次,对个人媒体(博客,包括播客、视频)法律上显然还没有成熟的界定,也就是法律对个人媒体并没有明确界定,而这正是“奥运期间的网络广告”的巨大空子。
说“腾讯新浪网易的奥运联合报道联盟”起哄搜狐的独家奥运权,并不是腾讯新浪网易的奥运联合报道联盟一定要侵犯搜狐的独家奥运权,恰恰相反,就是要做法律、法律先例以及相关合同没有涉及到的死角,按曹喜蛙的起哄理论,“起哄的目标不是权威本身,而是权威的偏差,甚至细微的偏差,往往连权威都不可控的问题才是起哄的目标。”所以要仔细研究相关法律条文、案例。
因为起哄理论意义上的起哄,强调的是后来者或弱者在尊敬、崇敬或尊重权威及权威体系的意义上,有责任、有使命对权威及权威体系进行纠错、纠偏、拾遗补缺、完善、丰富,大胆尝试去实验、探索、揭示、推动权威及权威体系所认为不宜、不可、不屑、不能、不敢或不可能做的事情。而且往往不是一个人去做,往往发动、纠集、组织、寻求有同感、同志的人一起做,经常被误解为“起哄”、“瞎起哄”、“不权威”、“不正统”、“野狐婵”,尽管起哄者往往不是叛逆、不是革命、不是胡闹,而仅仅是更中立、更科学、更精确、更精细、更理性、更浪漫、更诗意、更伟大、更圆满。
说“腾讯新浪网易的奥运联合报道联盟”起哄搜狐的独家奥运权,就是拾遗补缺,而不是一定要争夺搜狐的独家奥运权。腾讯新浪网易奥运报道联盟无须侵犯搜狐独家权.
附:北京奥组委为支持搜狐重申搜狐权益
围绕奥运广告,门户网站们与搜狐展开了一场异常激烈的争夺战,但是昨天,北京奥组委的公开表态让天平倒向了搜狐。
奥组委重申搜狐的权益
昨天,北京奥组委就搜狐与竞争对手围绕奥运广告问题的纠纷对搜狐表示支持。
北京奥组委证实了搜狐在奥运赞助商采用奥运官方标志做广告方面有独家发布权。北京奥组委发表声明指出,北京级别的赞助商“只允许在搜狐发布与奥运有关的网络广告”。北京级别指的是北京2008奥运会的合作伙伴和赞助商,不是国际全球合作伙伴。
北京奥组委表示,这一裁决不适用于奥运会的国际赞助商,他们可以在全球任何市场、任何媒体使用奥运五环标志。但对于2008奥运会合作伙伴和赞助商,只允许在搜狐发布与奥运有关的网络广告。
之前,北京奥组委一直对门户网站之间的竞争保持沉默态度,这是其首次对奥运网络广告的归属权问题表态。
随着北京奥组委的表态,搜狐在奥运网络广告上的权益进一步得到明确,这将给搜狐带来不菲的回报。
搜狐此前曾花费数百万美元获得了在奥运网络广告上的独家地位,这一花费尚不包括其为此投放的大量相关营销费用。从目前来看,这一花费可能是一次不错的投资。
奥运报道联盟与搜狐的争夺
从今年7月开始,以新浪、网易、腾讯为首的网站开始组建了奥运报道联盟,这一联盟结集了包括门户网站(除搜狐),地方新闻网站以及部分社区网站的强大阵容,声称为的就是和搜狐分庭抗礼获得奥运报道的资格。
但是实际上,据了解,奥组委并没有限制媒体报道奥运的资格,这些网站结成联盟,除了报道之外更重要的是期望可以获得与搜狐同等权益的奥运广告刊载权。
不过奥组委的声明打破了这一梦想。这些网站只能获得奥运会国际赞助商的关于奥运五环的广告、北京奥运会赞助商的不带五环的广告以及非奥运赞助商的广告——但是实际上存在的问题是,“北京奥运会几十家合作伙伴和赞助商既然给了赞助费肯定希望自己带五环的广告出现,为什么要投放给不能带五环广告的网络媒体呢?”搜狐奥运项目经理陈陆明曾对记者表示。有赞助商也认同这一观点,认为如果赞助商品牌不能使用奥运图案,何以起到推广奥林匹克的作用?
网络报道奥组委工作也侵权
北京奥组委市场开发部副部长陈峰曾在采访时表示,“奥林匹克市场开发中的隐性市场”中“地雷”很多,需要大家要注意防范,注意无时无刻对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保护。
他列举了一些事例进一步说明,“如果某个企业打出了"预祝2008北京奥运会举办成功",看起来合情合理,但是实际上已经侵权。只要是没有得到北京奥组委的许可,虽然不是虚假,也不是商业推广,但是却属于对于奥林匹克的市场开发的隐形侵犯。”
此外,他还举了个例子,是“奥运倒计时两周年,北京电视台新浪网联合征集话题”一事,文内有一句是“同步介绍奥组委当天的紧张工作和一系列庆祝活动”。陈峰表示:“新浪网的刊登和播出,内容包括奥组委当天的工作,还侵犯了奥林匹克赞助企业的利益,因为大家知道搜狐是北京奥运会的唯一互联网赞助商,新浪的行为已经侵犯了搜狐的利益。”
因此,这给除了搜狐之外的其他网站提出了挑战,如何在奥运知识产权的红线之外报道好奥运,同时借机增加自己的广告收入,这将成为奥运报道联盟下一步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