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问题永远是人们要打击的问题,因而腐败分子也就是为人们所不齿的。按理说,人们痛恨腐败,对其的容忍度也应该是很低的,但是,事实却并不是这样。
当前,当人们一边在痛恨腐败的同时,一边对腐败行为的承受力度却又不断的在增大,人们对其的容忍度也不断地在加宽,也就是说腐败分子犯罪了,还认为他这一点“小腐败”不算什么,他还算是个“好官”,与那些和他差不多大的官的腐败比起来,他还算是个“清官”。因此,人们无形中也就形成了用“官职与金额”相挂钩的方式来思维腐败问题,使得腐败分子的“腐败底线”在人们的心目中不断地升级,这真是让世人不可理解的一种怪现象。
今天,笔者在网上就看到了这样一篇报道,反映的就是这一问题。
2006年7月11日,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安徽省交通厅原厅长王兴尧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折合人民币13.53万元,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
按理说王兴尧受贿了,犯了罪、判了刑,得到法律的严惩是理所当然的事了。但是,这个判决结果,却令王兴尧很不服气,他不仅在法庭上大呼冤枉,不认为自己是个腐败分子,认为自己想要贪的话,机会太多了,而且还要提出上诉。如果说王兴尧自己不服还有情可愿的话,那么当地的一些百姓却为其祈福,这又说明了什么呢?
其实,从这一事实中,我们不难理解,这就说明了腐败分子的“腐败底线”已经不断地升级了,也就是说,对腐败分子来说,贪点“小钱”这不算什么腐败了,是一种正常的社会现象。
然而,当我们看了以上的报道,我们不禁要问,那造成这一怪现象的原因是什么呢?对此,笔者对这一社会现象作了分析,认为有以下四点原因:
一是腐败分子也要收买“人心”,因此他们在工作中也会为人民做一点好事,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因而也就会取得一些人民群众的信任。比如王兴尧在革命老区金寨县,“王厅长九进深山解路难”被广为流传的故事就说明了这一点。
金寨在战争年代有10多万儿女为国捐躯,是著名的将军县。2000年7月1日,王兴尧第一次来到金寨,以架“连心桥”这种独特的方式来纪念党的生日。槐树湾乡大桥村地处两河交汇处,历史上本无大桥,后来修过一条小堤坝,每年都有村民丧命于洪水之中。
听了乡村干部的介绍,王兴尧的眼睛湿润了。他当即拍板:建桥!当年冬天,101米长的连心桥通车了,群众自发翻山越岭涌来,为王兴尧立了一块公德碑,“以铭公仆爱民之心”。
金寨地处大别山腹地,作为安徽面积最大的县,90%是山区,境内没有一条国道,交通瓶颈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该县经济的快速发展。王兴尧在3年间9进金寨解决行路难,到2003年,安徽省交通厅扶持资金1.15亿元,全县通车里程1730多公里,基本形成了快捷畅通的公路网。
这几年,王兴尧确实为金寨山民做了一点好事,取得了一些山民的信任,所以当他被抓的消息传到金寨后,山民们难以相信,他们心目中的活菩萨会是个大贪官,因此,有些人还哭着来到连心桥上为王兴尧祈福。
二是与他同职务或者说职务相当的腐败分子的贪污金额是越来越大,形成了明显的反差,无形中也就提升了腐败的底线。全国已经有7位交通厅长(副厅长)被判处死刑、死缓或无期徒刑,王兴尧的刑期最轻,他们的贪污的金额都是比王兴尧多得多,就像现在才被判的刘金宝一样,他就贪污了2914。67万元人民币,也只是被判死缓。如果拿王兴尧所贪的钱与刘金宝所贪的钱比,那是差得太远了,而他们的职务却是差不多的。所以这也就成了王兴尧不服、不认为自己是腐败分子,在他心中腐败底线提升的原因之一。
三是人们对官员的腐败一边痛恨,一边又司空见惯,形成了“官职与金额”
相挂钩的思维方式,并习惯于用此法来看待腐败分了。当前中国,在人们的周围,小贪官也是不泛其人的。如果按照刑法的规定,贪污5000元就能立案,那么在生活中,在老百姓的周围是很多的。像一些小官员在工作中、在生活上的吃、拿、卡、要现象还是比较普遍的,他们中有些小官所贪的钱财总数也不会少于5000元,也能够得上立案的数目,但是他们却没有被查处立案。这种种现象表明,在人们的心中贪点小钱已被认为是正常现象了。然而,在现实的生活中,人们普遍认为,官越大,权就越大,自然贪污也就更方便了,就可以贪更多的钱了,就不去会贪那么一点小钱,一对其位来说是不想符的,二也是一种化不来的买卖。就像王兴尧所说的“我要想贪的话,机会太多了”,可见,这种现象在人们的心里也已成习惯,与大金额腐败分子比起来,腐败金额自然而然的要随着官职的增大而增大,因而,“腐败的底线”也就得到了升级了。
四是模糊了腐败的概念。在人们的心目中,只有那些贪了上百万、上千万的人才算是贪污分子,与法律的界定差距甚大。如果按照法律规定,贪污一分钱那也是属于贪污的,不论是钱多还是钱少,都属于贪污分子。而在人们的心目中却没有这样的概念,或者说与法律的概念模糊不清,这就造成了理论与现实认定的反差,也就成了“腐败底线”升级的原因之一。
龚玉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