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德的叩问与求索――读吴然《优良道德论》


  理想道德未必就是优良道德,可能只是优良道德的一部分;反过来,优良道德也未必完全等同理想道德,很可能是理想道德的一部分。这样,在理想道德与优良道德之间,就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个“灰色”区域,二者呈现一种既相互联系相互交叉,又相互矛盾相互冲突的关系。因此,辨析理想道德与优良道德的内涵及其关系,就成为科学伦理学理论与实践的基本问题。对这个问题所持的立场与价值判断,也就成为区别不同学者研究成果类型及其优劣的标准,也就成为判定其学术主张是否接近“道德价值”的根据。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笔者认为新近由人民出版社推出的吴然先生《优良道德论》一著,其学术与实践价值值得期待与关注。作者用14章20万字的容量,多角度探索求证的一个核心问题就是:优良道德的科学内涵及其在不同领域的表现形式。进而,作者指出了其实现的路径与策略。与其它伦理学著作有所区别的是,《优良道德论》一著的理论性与现实性十分突出,而且,这一特点不仅在探索主题上体现了这一统一,同时在章节设计上也体现了这一统一,这就使得全书在内容与形式上,相互支撑,相互烘托。

  追求美德,求索至善,原是人类几千年来在道德领域最为执著的梦想与信仰。孔子讲“为政以德,譬如北辰”,表达的是这个意思,柏拉图在《理想国》里,也有类似的表述。但是,梦想与信仰是一回事,道德本身的优劣是另一回事,二者既可能一致,也可能背离。尽管在道德的社会效用上各家各派已经有了基本的共识,但在道德原则的认定上,在实践的目标设计及其路径选择上,依然存在着极大的分歧与争论。而这些分歧与争论,就会不同程度地削弱道德的社会效用,违背道德的终极目的。比如,一切利他主义者将“无私利他”奉为评价人们行为善恶的惟一标准,其理论的偏狭与缺陷,在实践中就背离了道德的终极目的,将一个仅仅适用于处理主体利益冲突情况的道德原则,仅仅适合于社会生活领域的道德原则,夸大为一切情境一切领域的道德原则。就理想性而言,是显然的。但是,这一原则未必就是优良道德的全部,只是其中一个最高原则而已。又如一切利己主义者将“为己利他”奉为评价人们行为善恶的惟一标准,与利他主义者犯有同样的错误。但就其结果而言,它的社会效用要相对大一些,危害要相对小一些,距离道德目的要近一些,是一种基本道德原则。因此,也就成为优良道德的基本原则。我国的道德实践历史,也一次又一次地印证了这个论断。

  中国现代化的过程,必然包含着道德的现代化。但就本质而言,道德的现代化,关键是道德原则的优化和科学化。只有选择优良的科学的道德原则体系作为现代化的价值导向系统,才可能最大化地发挥道德在中华民族现代化历史进程中的导向作用与规范效用,实现道德的终极目的。由此看,吴然先生执著与探索的学术思路是清晰的,也是走在治学大道之上的,属于在道德根本问题领域辛勤耕耘者,与时下醉心细节研究,不追问道德问题本质研究者的价值取向是不同的。

  众所周知,一切伦理学研究,不论研究者的初衷如何,都不同程度地是对现实道德问题的思考与探索,这既是伦理学学科的终极归宿,也是伦理学研究者的使命与责任。事实上,只有基于道德现实问题的学理性拷问与求索,才是伦理学研究的“源头活水”,才是伦理学价值的现实依托。如果伦理学研究成为概念词语的游戏,成为脱离现实道德生活的自言自语,甚或成为贴标签式的胡言乱语,伦理学本身就已经距离堕落和死亡不远了,而伦理学者被社会抛弃,被公众唾弃,被生活遗弃,也就成为一个时间上的迟与早的问题。特别是在社会转型期,各种道德冲突交织,各种道德矛盾凸现,各种道德观念碰撞,就更需要伦理学家的声音和思考,帮助社会帮助公众解惑答疑,发挥道德在社会转型中的积极功能。特别是作为当代中国的伦理学者,更有责任在这新老交替,全球碰撞,技术膨胀,信息爆炸,制度改革缺乏及时跟进的时代,自觉主动地有所担当有所作为,用自己的努力与钻研,为系统化无序的道德生活,提供相对理性、清醒的警示与规劝。这是一种学术责任,更是一种从业使命。

  可以说,当伦理学者对社会现实的道德失序有所自觉担当的时候,全社会共同创造美德价值,共享美德价值的时代或许就开始悄悄向我们靠近。而消费主义的、物质主义的、纯粹享乐主义的、技术主义的、犬儒主义的等等负面的道德侵害就会慢慢远离我们的注视。这是任何一个文明社会都期待的时代,更是任何时代所有人的共同梦想。其实在笔者看来,吴然先生《优良道德论》一著贯穿始终的就是这种深度的学术忧患与叩问,体现的是一个伦理学者的现实关切与理论求索,其学术价值与实践功效自不待言。特别是吴然先生坚守伦理学大道,在道德本质问题上执著叩寻的精神,显示了一个伦理学者的应有的学术品质,难能可贵,不可多得。

  2007-7-2

  作者简介

  姚轩鸽:中国伦理学会理事/陕西省伦理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