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谣言制造者、传播者,一定要追查到底,严惩不贷


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谣言制造者、传播者,一定要追查到底,严惩不贷
    看到7月20日“京城‘纸馅包子’假新闻责任人被查处”的报导。这件事的处理和前不久对山西黑煤矿事件的处理,都很严肃认真,对人民负责。没有那种大事化了,小事化无,粉饰太平,报喜不报忧的官风。想起笔者在两个月前,以《夕阳迎朝晖》的笔名,在人民网强国论坛上发表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谣言制造者、传播者,一定要追查到底,严惩不贷”文章(附后)。如果当时能像处理京城‘纸馅包子’假新闻那样地处理广东某报纸的香蕉致癌的消息,很可能“纸馅包子”的假新闻不会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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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谣言制造者、传播者,一定要追查到底,严惩不贷(原创首发) 
[ 夕阳迎朝晖 ]  发表时间: 2007-05-29 10:21:56 
 
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谣言制造者、传播者,一定要追查到底,严惩不贷
    当今,信息传播技术手段已很先进。只要用普通的设备装置,如因特网、手机等,就能将信息在很短时间内,传播到很大范围。这使广大群众,不出门而很快知道天下事。另一方面,一些不实信息,甚至恶意谣言,不胫而走,有的还造成严重后果。
    不久前,美国发生校园枪杀事件。一家芝加哥小报,一位不著名的女记者,发布了杀人者是来自中国上海的留学生的消息。通过各种传媒手段,这条不实信息很快传遍全球,使世界各地千百万华人一时为自己的民族名誉而揣揣不安。虽然事后没有听说对肇事者追究法律责任,但这条消息出笼的前后经过被详细披露,这家小报、这位记者的信誉肯定会受到应有的影响。
    也是不久前,中国广东一家报纸刊登了香蕉致癌的消息,使海南蕉农受到重大损失。但到今天,我还不知道是哪家报纸,它怎样和为什么刊登这样的消息。中央电视台广播有关新闻时,还隐去了这家报纸的名称。这样做,究竟保护了什么?
    就在最近,香蕉含类似SARS病毒的谣言通过手机广泛传播。这使海南省的支柱产业-香蕉种植业-每天要损失好几百万元。在电视机前看到蕉农面对卖不出去的香蕉欲哭无泪的画面,使人心酸和愤怒。中央电视台还报导了好消息:海南公安部门已经接到报案,并要追查;法院将对这谣言的制造者和传播者判处二年以下徒刑和追究民事赔偿责任。
    听了这样的好消息,心里感到不是滋味。面对这种新型的刑事案件,公安部门为什么不主动立为大案追查。难道说,这种案件对国家和人民的危害程度要比那些被公安部门立为大案的杀人案件轻。我不熟悉法律,但对这类罪犯只判处二年以下徒刑,是否轻了点?难道只犯了一宗案?
    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谣言制造者、传播者,公安一定要主动立案,尽快追查到底,法院要按法律严惩不贷!如果不这样做,那就会有更多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时机,使用先进通讯工具,制造传播谣言,甚至政治谣言,搞乱正常的经济秩序,破坏和谐的政治局面。
    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不实信息的制造者、传播者,也应严肃处理。至少也要曝曝光吧,让他们的信誉受点影响。这不算过分吧。人民群众也应有知情权,知道谁是传播者,他们为什么和怎样制造、传播这不实信息的。受害者也有权利追究他们的民事赔偿责任。一个单位、一个人都应对自己行为的后果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