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个政策主张与来自第一线的实际工作者的改革思路不谋而合的时候,就是社会政策研究者最为兴奋的时候。日前,一则《重庆晨报》记者采写的仅有394个字的简短消息《重庆农村居民可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新特区》也许在国内并没有引起多大的反响。但是,重庆市的这项政策举措背后潜在的意义也许是不可小视的,因为它可能给中国的城市化过程中带来革命性的影响。
据报道:“新特区城乡统筹的核心就是扩城,农村居民将成为‘新特区’的最大受益群体”。因“扩城”而使农民成为“最大受益群体”,这个与对当前颇为棘手的“失地农民问题”的一般判断完全相反的“说法”,应该是什么意思呢?
近年来,在“城乡统筹”的改革思路下,许多城市的建成区面积都在日益扩大。在“扩城”的过程中,农民的土地被政府征用,于是便导致了“失地农民问题”的出现。研究表明,全国现在共有4000—6000万失地农民,他们因承包土地被征用而导致种种生产上和生活上的问题已经成为中国社会的一大隐患。
为什么农民的土地被征用就会导致一系列的“后遗症”呢?这是因为,土地对于农民来说,不啻是一个“可持续生计”。也就是说,农民手里有了土地,春天播下种子,夏秋之际就会有收获,这样,农民最基本的生活必需品——赖以果腹的粮食就有了着落了。这种世代相传的小农生产方式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生活方式,给了农民一种自给自足、悠然自得的田园生涯。即使20世纪80年代以来大量的农民被卷进“进城打工”的热潮,但土地对他们仍然有特殊的意义,因其“可持续生计”的特点而成为进城农民和留守家属生活上的“最后的保障”。
但是,从90年代以来普遍实施的对被征地农民进行“货币安置”的政策,打破了这种“可持续”的良性循环。“货币安置”政策是建立在以金钱来对“被征土地”进行补偿的理念上,看起来很“市场”,其实不然。且不说这种政策正应了一句老古话——“十赔九不足”,更大的问题在于它使农民的生计变得不可持续了。祖祖辈辈务农为生的农民,一下子失去了他们赖以生存的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土地,在拿到一笔“补偿金”之后,以后的生活便只能听天由命了。到劳动力市场上去寻找就业机会,对他们中相当一部分人来说,难以逾越的障碍太多了。年轻人通过技能培训,可能还有希望。但是大量的35—40岁及以上的失地农民,却都面临着坐吃山空、生计断绝的风险。何况,城郊的农民,本来已经进入“总体小康”的状态,但现在却一下子变成了“城市贫民”,相当一部分家庭靠吃低保维持最起码的生活水平。因此,从上个世纪末以来,学术界一直在探讨解决之道,有人提“土地私有化”,但此路似乎不通;但要在“补偿”上做文章,那又该补多少才算“够”呢?
城市化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现在的问题在于,对被征地农民而言,怎样以新的“可持续”接续失去的“可持续”。应该承认,计划时期的“就业安置”在当时来说是可持续的,一个人只要就了业,“生老病死”就有依靠了。但在走上市场化的就业道路之后,企业用工自主,“安置就业”就常常成为一张“空头支票”。新的“可持续生计”到底在哪里?
东部沿海地区,尤其在浙江,将农村的集体资产“量化”后实行股份制,让农民人人持有股份,于是农民就又有了一种新的“可持续生计”。这种做法可以给人以启示:农民手中的土地可不可以不被“征用”,而是以入股的形式参与到城市化进程中去。在城市日益扩大并日益繁荣的过程中,农民则以分红的方式来分享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这不就有了新的“可持续生计”了吗?
据报道:“在培育农村市场主体、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过程中,重庆部分区县开始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试点”。“在放手试验的改革新思路下,重庆农村居民可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直接入股,这在全国都没有先例”。当然,重庆市的试点范围目前还十分有限,但“全国没有先例”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直接入股”或许可以帮我们打开思路。也许只要捅破一张纸,解决失地农民问题的锦囊妙计就出现在我们的面前。
中国的改革有一个特点,就是“自下而上”的改革成功的希望往往比较大,希望成渝特区出手不凡的社会实验能够给我们带来更多的利好消息。
据报道:“新特区城乡统筹的核心就是扩城,农村居民将成为‘新特区’的最大受益群体”。因“扩城”而使农民成为“最大受益群体”,这个与对当前颇为棘手的“失地农民问题”的一般判断完全相反的“说法”,应该是什么意思呢?
近年来,在“城乡统筹”的改革思路下,许多城市的建成区面积都在日益扩大。在“扩城”的过程中,农民的土地被政府征用,于是便导致了“失地农民问题”的出现。研究表明,全国现在共有4000—6000万失地农民,他们因承包土地被征用而导致种种生产上和生活上的问题已经成为中国社会的一大隐患。
为什么农民的土地被征用就会导致一系列的“后遗症”呢?这是因为,土地对于农民来说,不啻是一个“可持续生计”。也就是说,农民手里有了土地,春天播下种子,夏秋之际就会有收获,这样,农民最基本的生活必需品——赖以果腹的粮食就有了着落了。这种世代相传的小农生产方式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生活方式,给了农民一种自给自足、悠然自得的田园生涯。即使20世纪80年代以来大量的农民被卷进“进城打工”的热潮,但土地对他们仍然有特殊的意义,因其“可持续生计”的特点而成为进城农民和留守家属生活上的“最后的保障”。
但是,从90年代以来普遍实施的对被征地农民进行“货币安置”的政策,打破了这种“可持续”的良性循环。“货币安置”政策是建立在以金钱来对“被征土地”进行补偿的理念上,看起来很“市场”,其实不然。且不说这种政策正应了一句老古话——“十赔九不足”,更大的问题在于它使农民的生计变得不可持续了。祖祖辈辈务农为生的农民,一下子失去了他们赖以生存的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土地,在拿到一笔“补偿金”之后,以后的生活便只能听天由命了。到劳动力市场上去寻找就业机会,对他们中相当一部分人来说,难以逾越的障碍太多了。年轻人通过技能培训,可能还有希望。但是大量的35—40岁及以上的失地农民,却都面临着坐吃山空、生计断绝的风险。何况,城郊的农民,本来已经进入“总体小康”的状态,但现在却一下子变成了“城市贫民”,相当一部分家庭靠吃低保维持最起码的生活水平。因此,从上个世纪末以来,学术界一直在探讨解决之道,有人提“土地私有化”,但此路似乎不通;但要在“补偿”上做文章,那又该补多少才算“够”呢?
城市化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现在的问题在于,对被征地农民而言,怎样以新的“可持续”接续失去的“可持续”。应该承认,计划时期的“就业安置”在当时来说是可持续的,一个人只要就了业,“生老病死”就有依靠了。但在走上市场化的就业道路之后,企业用工自主,“安置就业”就常常成为一张“空头支票”。新的“可持续生计”到底在哪里?
东部沿海地区,尤其在浙江,将农村的集体资产“量化”后实行股份制,让农民人人持有股份,于是农民就又有了一种新的“可持续生计”。这种做法可以给人以启示:农民手中的土地可不可以不被“征用”,而是以入股的形式参与到城市化进程中去。在城市日益扩大并日益繁荣的过程中,农民则以分红的方式来分享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这不就有了新的“可持续生计”了吗?
据报道:“在培育农村市场主体、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过程中,重庆部分区县开始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试点”。“在放手试验的改革新思路下,重庆农村居民可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直接入股,这在全国都没有先例”。当然,重庆市的试点范围目前还十分有限,但“全国没有先例”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直接入股”或许可以帮我们打开思路。也许只要捅破一张纸,解决失地农民问题的锦囊妙计就出现在我们的面前。
中国的改革有一个特点,就是“自下而上”的改革成功的希望往往比较大,希望成渝特区出手不凡的社会实验能够给我们带来更多的利好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