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同志曾反复告诫我们:不争论,一争论就麻烦了;不问姓资姓社,一切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这一主张曾被有些人视作为回避矛盾而采取的机会主义策略,实际上这是严重的误解。不争论思想有一个重要内涵并未被人们认识,这就是:反对政治经济文化的意识形态化。
传统的社会主义观念统治时期,我们将一切事物意识形态化,一事当前,不是分析研究该事物本身合理与否,而是上纲上线,首先追问这一事物(包括行为、作风、观念等)的性质:它是社会主义的还是资本主义的,是马克思主义的还是修正主义的;更进一步的说,它是毛主席革命路线的产物,还是刘少奇反革命路线的产物。这一习惯做法带来的后果是灾难性的,经过文化革命的亿万中国人对此有着切身的体会。同我们一样,最早建立社会主义国家的苏联,在这方面亦有深刻的教训,普京总统说过:“经济的意识形态化导致我国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无论承认这一点有多么痛苦,但是我们将近70年都在走一条死胡同,偏离了人类的康庄大道。”[1]
在《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一文中,田纪云同志这样写道:“不搞争论,是邓小平同志的一个发明,不争论是为了争取时间干。现在看,这是邓小平同志的大智大谋。理论上一时说不清楚的就不要去争论,关键是大胆实践。有的人惯于挥舞‘主义’的帽子,动不动给人扣上资本主义、私有制等大帽子,让人什么都不敢说,什么都不敢做。这些人就是没有想过:经济不发展,贫穷、饿饭该是什么主义?亡党亡国该是什么主义呢?建国以来经济的意识形态化使我们付出的代价太大了。”[2]
不问姓资姓社,就是不搞意识形态化
为什么不问姓资姓社,邓小平同志曾经讲过一个原因,那就是: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我们还搞得不是很清楚[3]。有朋友说,那是在改革之初,现在搞清楚了。这个观点笔者不能苟同。今天,我们搞的是什么主义?当然是社会主义,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一点大家高度一致。但是这个社会主义包括那些内涵,具有怎样的形式,应该如何建设呢?这一点,人们的认识就非常不一致了。不仅资本家与工人认识不同,农民与商人认识不同,军人与学生认识不同,就是干部与干部之间、高级干部与高级干部之间认识理解也不一致。只是有一点,大家是有共识的,即我们今天所实行的社会主义,不是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毛泽东等社会主义者以前本本上写的那样一种社会主义,也不是90多年来社会主义各国改革前普遍建立和运行的那样一种体制模式的社会主义,而是一种全新的社会主义。这种全新的社会主义,其内涵究竟怎样,需要我们去探索和实践。但是,这一社会主义不反对借鉴学习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一些成熟经验、理论、体制;不反对吸收人类文明的最新成果,不反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体制和市场体制的引进建设与发展[4],却是明确无误的。
有朋友说,他知道什么是社会主义,什么不是社会主义,并且他理解的社会主义中央领导同志也同意,这个事实不能证明什么是社会主义的问题人们已经搞得很清楚了。因为改革几十年来,社会主义的内涵一直在发生着巨大的变化,一些原本社会主义坚决反对的东西,原本不是社会主义或者不叫社会主义的东西,现在成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组成部分之一。比如,市场经济原来就不是社会主义的应有内涵,而是社会主义者坚决反对并试图用计划经济加以取代的东西;又比如,私有制、私营工商业、外资企业也不是社会主义的内涵,而是社会主义力图消灭和加以彻底改造的。还比如,政府公务员制度就不是社会主义国家曾经追求和建立的制度,相反是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的一个基本内容,是西方社会事务性官员的选拔任命制度;股票市场、期货市场,显然不是社会主义的东西,也不是社会主义理论观念予以正面评价的东西;土地批租,对资本主义世界实行经济政治文化的全方位开放,学习资本主义各国经济政治体制中对我有用的东西,这些政策和做法当然更不是社会主义。如果要问姓资姓社,这些东西就是首当其冲需要批判的。前些年,一些人说资产阶级自由化最深刻的根源就是经济自由化,其秉持的就是落后于时代的旧的社会主义观念。
近来,由于改革遭遇前所未有的困难,人们在改革政策上的分歧愈来愈多、愈来愈大,一些同志便忘记了邓小平同志的教诲,又开始举起意识形态大旗,追问起姓资姓社这个问题来了。其实,这些同志如此做的目的,还是文革时期曾经追求的那些东西,即通过意识形态化,给自己的观点和自己认为正确的观点披上神圣不可侵犯的外衣,戴上政治正确性的盔甲。将反对自己或与自己不同的观点主张妖魔化,使之一开始就成为资产阶级的、反动的或出身不明的东西。试想,如果当年我们将人民公社体制观念与“三自一包”体制观念一齐放在公平的政治思想平台上,进行实事求是的研究讨论,理性分析二者的优劣,倾听广大农民群众对这两种不同观念的意见,那么人民公社制度的无比优越性就不会那样早的被确立,三自一包观念的正确性也不会那样快的被否定。即使政治实践上不采取三自一包的政策,人民公社政策中也会多少吸取一些不同的意见和政策主张,不至于在经济政策上走向左倾化的极端。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用不着意识形态化
明明是现在大学使用的教材合适不合适,现在大学所用的教师和管理者合适不合适这样的简单问题;明明是用某某某编辑的教材,还是用我编的教材,哪个更合适;用我喜欢的学者还是他人喜欢的学者,哪个更有利这样的简单问题,如果从具体角度入手,可以谈论得很清楚。比如这样开谈:现在那些按所谓西方经济理念编撰的教科书,不提马克思的剩余价值思想,不提劳动价值论观念,不讲有计划按比例发展规律,不明确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社会主义必然胜利的结论,这样下去恐怕有问题;是不是可以把现代经济学公认的原理,比如一般均衡原理、比如经济人观念,与传统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中同当今社会实践不矛盾或矛盾不太尖锐的东西融合起来,编成一本新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学教科书;是不是不要把我们大学里教授的经济学称为西方经济学,将其称为新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会不会好一些。这些问题就事论事,具体讨论,很容易达成共识。还有,针对一些经济学家提出的减少行政审批与行政管制的主张,我们不同意这一主张的人,可以提出与之对立的政策观点,可以大力宣传解释行政审批不能减少,行政管制不能弱化的观念,用大量铁的事实、证据驳倒他们。
但我们的一些朋友,不喜欢采用实证主义的态度,具体的讨论研究和分析问题。而是喜欢运用意识形态化的策略,先打起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这一意识形态大旗,如此,他所坚持的观点就具有了天然的正确性。谁反对他的观点,就有反马克思主义、反社会主义之嫌。可是,人们不禁要问,搞社会主义不错,坚持马克思主义也无可厚非,但你怎么就能一下子确定,你提出的具体政策建议主张就一定是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的,而其他与你不同的观点、主张,就一定是非马克思主义的、资本主义的呢!何以你说大学教师多用海龟派不合适,应该多用国内培养出来的、经过各种政治运动考验的、政治面貌好、出身好的教师,就一定是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的,相反的观点就是非马克思主义的、非社会主义的呢?何以你说物权法违背宪法,不应该保护发不义之财者的财产这一观点就是社会主义的,不同意或反对这一观点的人就是反社会主义的呢?何以你说国企效率是高的,只要国家支持、加强政治领导、干群协力,就能走出困境的观点,就一定是为了社会主义、为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其他人说国企效率比私企差的太多,光提高觉悟加强领导,不解决产权不清的问题,无法根本搞好的观点,就是不顾人民群众的利益、企图搞资本主义的行为呢?
实际上,上述一系列问题都是有具体是非的。大学用海龟过多不合理,怎么合理呢?让海龟全部下课,显然做不到。怎样使广大非海龟学者、国内培养锻炼起来的学者也有光辉的前程,这牵扯到大学的用人体制、人才选拔体制。我们可以具体分析一下这个体制存在什么问题,它与有效率的合理的、人们应当追求的体制差距在什么地方,如何改变。你说不能将拥有万贯家财的人与非常穷的人的财产一同保护,你可以拿出你的理由,如何区别对待,怎样处理这个问题。如果对私有财产实施了强有力的保护,对我们反对腐败、反对侵吞国有资产的追求有什么损害,对发了不义之财的人有什么好处。你说国企效率是高的,不能转制,你是不是可以拿出一套新的提高国企效率、保证国企生存的具体策略。用这样的策略与转制派的策略相互对照,比较其中的优劣,面对现实,搞清楚那些理论或策略是行不通的,那些主张观点在现实中是起不到好的作用的。如此这般的实证研究讨论,将会非常有利于现实问题的认识解决,有利于改革向着健康的方向发展。而搞“主义”之争,“价值”之争,搞意识形态浪战,既耽误时间,又没有是非,空对空。现实的问题一个也得不到认真研究和解决,最后还很容易沦为政治清谈。
政治体制改革同样不需要纠缠姓资姓社
现在,咱们不要谈你坚持的是民主的社会主义,还是集中的社会主义;坚持的是市场的社会主义,还是计划的社会主义;坚持的是科学的社会主义,还是既有民主又有自由、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社会主义。也不争论瑞典是不是社会主义,朝鲜、俄罗斯是不是社会主义。我们只讨论研究具体的问题,不谈论任何主义。我们的劳工权利受保护的情况是不是存在问题,我们的劳动者在收入分配上是不是占有过低的份额。瑞典的、朝鲜的、俄罗斯的经验做法有没有我们值得借鉴的地方,引为教训的地方。如果存在问题,我们就着力解决它;如果有值得学习汲取的经验和教训,我们就学习和汲取。不管解决这些问题、学习这些经验有什么样的观念障碍,也不管那些地方叫的是什么“主义”。叫的主义好听,不能学还是不能学,叫的主义不好听,能用的还是要拿来用。
我们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方面是不是差强人意,是不是有反映选举人意志不够的地方;是不是有民主决策程序不严、参与范围有限的问题;是不是有民主监督不力、不到位的情况。如果有,我们就具体研究那些方面需要改进,怎样改进。按照党章的要求,按照各级政府组织法的要求,我们的实际做法中那些方面尚有差距,国外好的地方或者发达国家好的经验是不是有我们可以学习借鉴的地方呢。如果有,我们就学习,我们就拿来;没有,我们就独创,而独创又需要注意些什么呢?仅仅讨论这些问题,除此之外,完全不必争论我们学习借鉴与选择的东西,是社会主义的还是资本主义的;是纯粹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还是不那么纯粹的与马克思列宁斯大林毛泽东书上写的有一定差别的新马克思主义;是传统的科学的社会主义,还是邓小平同志领导中国人民自主创造的、符合当代实际的、与时俱进的、有自己特色的社会主义。
因为,争论或区别这些东西没有意义。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姓社”,我们废除了;三自一包“姓资”,股票市场、公务员制度“姓资”,我们实行了。姓资姓社的问题所以不要争论,不仅在于难以争论清楚,更在于这样的争论最终只能束缚我们实践的手脚,限制我们的创造能力,为我们学习借鉴好的经验方法制度设置障碍。在民主政治制度建设上,最近有朋友撰文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单就这一名词而言确实很有新意。只是文章全篇都在谈论社会主义民主应该怎样怎样的大道理,谈论不能搞资本主义民主如何如何的大道理和意识形态观念。至于具体的民主制度建设方面,我们哪些东西不能改,哪些东西需要改,却一点没有提到。这种文章很容易流于空谈,争论这样的东西,搞得不好就容易陷入意识形态观念的浪战。“社会主义民主”、“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是好词,但是如果没有具体合理的政策体制去表现它,这些好词所蕴含的美好价值就体现不出来。邓小平同志在谈到“社会主义是个好词”时也说过类似的话[5]。
的确,社会主义民主应该怎样,人们会有很多分歧,需要认真研究和讨论。但是,社会主义民主不应该怎样,由于社会主义建设90多年的实践,由于文化革命血的经验教训,今天的人们还是有着明确共识的。即,社会主义民主显然不是文革时期搞得那样一种大民主,也不是改革之前党内政治生活中体现的那种既有民主又有集中的不完善的形式,更不是成克杰胡常清可以无视组织原则、完全按自己意志办事的那样一种民主。如何解决我们政治体制上的不完善不合理问题,如何从制度上肃清腐朽的封建意识,落后的家长制观念,如何使“社会主义民主”、“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这些个好词名副其实,如何达到我们党、党的章程与宪法希望达到的目的,如何体现出社会主义民主的无比优越性,需要大量深入细致的理论研究工作,需要学者拿出具体的实证的有说服力的研究报告。当然还需要学习借鉴人类文明的一切优秀成果,需要坚持不懈地制度改革与制度完善。
不能一听到限制权力,就马上联想这怎么和资本主义有点相似;一听说分权,就说人家是不是想搞资本主义三权分立这一套。今天,再也不能固守敌人反对我们赞成、敌人赞成我们反对这样一套僵化模式了,因为现代资本主义各国早已吸收了社会主义者提出的众多好的观念主张,而我们自己也已经吸收了资本主义社会中诸多对我们有益的东西。事实上,中央掌握省纪委书记的任免权,就是在党内监督权力上与地方党组织分权;中央派出巡视员,就是强化国家权力对地方权力的制约控制;中央对信访案件的批示乃至直接处理,就是对地方各级组织权力以及权力行使的干预;重大腐败案件的异地审理,就是为保证公平公正,将重大案件的司法审理权独立于当地行政权力范围的一种努力。没有类似这般的制度改革与追求,我们的社会主义民主能体现得像今天这么好么!
备注:
[1]田纪云:《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见《新华文摘》2002年第11期。
[2]同上。
[3]邓小平说:“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的方向是完全正确的,但什么叫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还在探索之中。”——见《邓小平文选》第三卷,227页。
[4]邓小平同志在南巡讲话时说:“社会主义要赢得与资本主义相比较的优势,就必须大胆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吸收当今世界各国包括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一切反映现代社会化生产规律的先进经营方式、管理方法。”——《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10月版,373页。
[5]邓小平说:“社会主义是一个很好的名词,但是如果搞不好,不能正确理解,不能采取正确的政策,那就体现不出社会主义的本质。”——《邓小平文选》第二卷,313页。
传统的社会主义观念统治时期,我们将一切事物意识形态化,一事当前,不是分析研究该事物本身合理与否,而是上纲上线,首先追问这一事物(包括行为、作风、观念等)的性质:它是社会主义的还是资本主义的,是马克思主义的还是修正主义的;更进一步的说,它是毛主席革命路线的产物,还是刘少奇反革命路线的产物。这一习惯做法带来的后果是灾难性的,经过文化革命的亿万中国人对此有着切身的体会。同我们一样,最早建立社会主义国家的苏联,在这方面亦有深刻的教训,普京总统说过:“经济的意识形态化导致我国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无论承认这一点有多么痛苦,但是我们将近70年都在走一条死胡同,偏离了人类的康庄大道。”[1]
在《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一文中,田纪云同志这样写道:“不搞争论,是邓小平同志的一个发明,不争论是为了争取时间干。现在看,这是邓小平同志的大智大谋。理论上一时说不清楚的就不要去争论,关键是大胆实践。有的人惯于挥舞‘主义’的帽子,动不动给人扣上资本主义、私有制等大帽子,让人什么都不敢说,什么都不敢做。这些人就是没有想过:经济不发展,贫穷、饿饭该是什么主义?亡党亡国该是什么主义呢?建国以来经济的意识形态化使我们付出的代价太大了。”[2]
不问姓资姓社,就是不搞意识形态化
为什么不问姓资姓社,邓小平同志曾经讲过一个原因,那就是: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我们还搞得不是很清楚[3]。有朋友说,那是在改革之初,现在搞清楚了。这个观点笔者不能苟同。今天,我们搞的是什么主义?当然是社会主义,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一点大家高度一致。但是这个社会主义包括那些内涵,具有怎样的形式,应该如何建设呢?这一点,人们的认识就非常不一致了。不仅资本家与工人认识不同,农民与商人认识不同,军人与学生认识不同,就是干部与干部之间、高级干部与高级干部之间认识理解也不一致。只是有一点,大家是有共识的,即我们今天所实行的社会主义,不是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毛泽东等社会主义者以前本本上写的那样一种社会主义,也不是90多年来社会主义各国改革前普遍建立和运行的那样一种体制模式的社会主义,而是一种全新的社会主义。这种全新的社会主义,其内涵究竟怎样,需要我们去探索和实践。但是,这一社会主义不反对借鉴学习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一些成熟经验、理论、体制;不反对吸收人类文明的最新成果,不反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体制和市场体制的引进建设与发展[4],却是明确无误的。
有朋友说,他知道什么是社会主义,什么不是社会主义,并且他理解的社会主义中央领导同志也同意,这个事实不能证明什么是社会主义的问题人们已经搞得很清楚了。因为改革几十年来,社会主义的内涵一直在发生着巨大的变化,一些原本社会主义坚决反对的东西,原本不是社会主义或者不叫社会主义的东西,现在成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组成部分之一。比如,市场经济原来就不是社会主义的应有内涵,而是社会主义者坚决反对并试图用计划经济加以取代的东西;又比如,私有制、私营工商业、外资企业也不是社会主义的内涵,而是社会主义力图消灭和加以彻底改造的。还比如,政府公务员制度就不是社会主义国家曾经追求和建立的制度,相反是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的一个基本内容,是西方社会事务性官员的选拔任命制度;股票市场、期货市场,显然不是社会主义的东西,也不是社会主义理论观念予以正面评价的东西;土地批租,对资本主义世界实行经济政治文化的全方位开放,学习资本主义各国经济政治体制中对我有用的东西,这些政策和做法当然更不是社会主义。如果要问姓资姓社,这些东西就是首当其冲需要批判的。前些年,一些人说资产阶级自由化最深刻的根源就是经济自由化,其秉持的就是落后于时代的旧的社会主义观念。
近来,由于改革遭遇前所未有的困难,人们在改革政策上的分歧愈来愈多、愈来愈大,一些同志便忘记了邓小平同志的教诲,又开始举起意识形态大旗,追问起姓资姓社这个问题来了。其实,这些同志如此做的目的,还是文革时期曾经追求的那些东西,即通过意识形态化,给自己的观点和自己认为正确的观点披上神圣不可侵犯的外衣,戴上政治正确性的盔甲。将反对自己或与自己不同的观点主张妖魔化,使之一开始就成为资产阶级的、反动的或出身不明的东西。试想,如果当年我们将人民公社体制观念与“三自一包”体制观念一齐放在公平的政治思想平台上,进行实事求是的研究讨论,理性分析二者的优劣,倾听广大农民群众对这两种不同观念的意见,那么人民公社制度的无比优越性就不会那样早的被确立,三自一包观念的正确性也不会那样快的被否定。即使政治实践上不采取三自一包的政策,人民公社政策中也会多少吸取一些不同的意见和政策主张,不至于在经济政策上走向左倾化的极端。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用不着意识形态化
明明是现在大学使用的教材合适不合适,现在大学所用的教师和管理者合适不合适这样的简单问题;明明是用某某某编辑的教材,还是用我编的教材,哪个更合适;用我喜欢的学者还是他人喜欢的学者,哪个更有利这样的简单问题,如果从具体角度入手,可以谈论得很清楚。比如这样开谈:现在那些按所谓西方经济理念编撰的教科书,不提马克思的剩余价值思想,不提劳动价值论观念,不讲有计划按比例发展规律,不明确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社会主义必然胜利的结论,这样下去恐怕有问题;是不是可以把现代经济学公认的原理,比如一般均衡原理、比如经济人观念,与传统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中同当今社会实践不矛盾或矛盾不太尖锐的东西融合起来,编成一本新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学教科书;是不是不要把我们大学里教授的经济学称为西方经济学,将其称为新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会不会好一些。这些问题就事论事,具体讨论,很容易达成共识。还有,针对一些经济学家提出的减少行政审批与行政管制的主张,我们不同意这一主张的人,可以提出与之对立的政策观点,可以大力宣传解释行政审批不能减少,行政管制不能弱化的观念,用大量铁的事实、证据驳倒他们。
但我们的一些朋友,不喜欢采用实证主义的态度,具体的讨论研究和分析问题。而是喜欢运用意识形态化的策略,先打起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这一意识形态大旗,如此,他所坚持的观点就具有了天然的正确性。谁反对他的观点,就有反马克思主义、反社会主义之嫌。可是,人们不禁要问,搞社会主义不错,坚持马克思主义也无可厚非,但你怎么就能一下子确定,你提出的具体政策建议主张就一定是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的,而其他与你不同的观点、主张,就一定是非马克思主义的、资本主义的呢!何以你说大学教师多用海龟派不合适,应该多用国内培养出来的、经过各种政治运动考验的、政治面貌好、出身好的教师,就一定是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的,相反的观点就是非马克思主义的、非社会主义的呢?何以你说物权法违背宪法,不应该保护发不义之财者的财产这一观点就是社会主义的,不同意或反对这一观点的人就是反社会主义的呢?何以你说国企效率是高的,只要国家支持、加强政治领导、干群协力,就能走出困境的观点,就一定是为了社会主义、为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其他人说国企效率比私企差的太多,光提高觉悟加强领导,不解决产权不清的问题,无法根本搞好的观点,就是不顾人民群众的利益、企图搞资本主义的行为呢?
实际上,上述一系列问题都是有具体是非的。大学用海龟过多不合理,怎么合理呢?让海龟全部下课,显然做不到。怎样使广大非海龟学者、国内培养锻炼起来的学者也有光辉的前程,这牵扯到大学的用人体制、人才选拔体制。我们可以具体分析一下这个体制存在什么问题,它与有效率的合理的、人们应当追求的体制差距在什么地方,如何改变。你说不能将拥有万贯家财的人与非常穷的人的财产一同保护,你可以拿出你的理由,如何区别对待,怎样处理这个问题。如果对私有财产实施了强有力的保护,对我们反对腐败、反对侵吞国有资产的追求有什么损害,对发了不义之财的人有什么好处。你说国企效率是高的,不能转制,你是不是可以拿出一套新的提高国企效率、保证国企生存的具体策略。用这样的策略与转制派的策略相互对照,比较其中的优劣,面对现实,搞清楚那些理论或策略是行不通的,那些主张观点在现实中是起不到好的作用的。如此这般的实证研究讨论,将会非常有利于现实问题的认识解决,有利于改革向着健康的方向发展。而搞“主义”之争,“价值”之争,搞意识形态浪战,既耽误时间,又没有是非,空对空。现实的问题一个也得不到认真研究和解决,最后还很容易沦为政治清谈。
政治体制改革同样不需要纠缠姓资姓社
现在,咱们不要谈你坚持的是民主的社会主义,还是集中的社会主义;坚持的是市场的社会主义,还是计划的社会主义;坚持的是科学的社会主义,还是既有民主又有自由、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社会主义。也不争论瑞典是不是社会主义,朝鲜、俄罗斯是不是社会主义。我们只讨论研究具体的问题,不谈论任何主义。我们的劳工权利受保护的情况是不是存在问题,我们的劳动者在收入分配上是不是占有过低的份额。瑞典的、朝鲜的、俄罗斯的经验做法有没有我们值得借鉴的地方,引为教训的地方。如果存在问题,我们就着力解决它;如果有值得学习汲取的经验和教训,我们就学习和汲取。不管解决这些问题、学习这些经验有什么样的观念障碍,也不管那些地方叫的是什么“主义”。叫的主义好听,不能学还是不能学,叫的主义不好听,能用的还是要拿来用。
我们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方面是不是差强人意,是不是有反映选举人意志不够的地方;是不是有民主决策程序不严、参与范围有限的问题;是不是有民主监督不力、不到位的情况。如果有,我们就具体研究那些方面需要改进,怎样改进。按照党章的要求,按照各级政府组织法的要求,我们的实际做法中那些方面尚有差距,国外好的地方或者发达国家好的经验是不是有我们可以学习借鉴的地方呢。如果有,我们就学习,我们就拿来;没有,我们就独创,而独创又需要注意些什么呢?仅仅讨论这些问题,除此之外,完全不必争论我们学习借鉴与选择的东西,是社会主义的还是资本主义的;是纯粹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还是不那么纯粹的与马克思列宁斯大林毛泽东书上写的有一定差别的新马克思主义;是传统的科学的社会主义,还是邓小平同志领导中国人民自主创造的、符合当代实际的、与时俱进的、有自己特色的社会主义。
因为,争论或区别这些东西没有意义。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姓社”,我们废除了;三自一包“姓资”,股票市场、公务员制度“姓资”,我们实行了。姓资姓社的问题所以不要争论,不仅在于难以争论清楚,更在于这样的争论最终只能束缚我们实践的手脚,限制我们的创造能力,为我们学习借鉴好的经验方法制度设置障碍。在民主政治制度建设上,最近有朋友撰文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单就这一名词而言确实很有新意。只是文章全篇都在谈论社会主义民主应该怎样怎样的大道理,谈论不能搞资本主义民主如何如何的大道理和意识形态观念。至于具体的民主制度建设方面,我们哪些东西不能改,哪些东西需要改,却一点没有提到。这种文章很容易流于空谈,争论这样的东西,搞得不好就容易陷入意识形态观念的浪战。“社会主义民主”、“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是好词,但是如果没有具体合理的政策体制去表现它,这些好词所蕴含的美好价值就体现不出来。邓小平同志在谈到“社会主义是个好词”时也说过类似的话[5]。
的确,社会主义民主应该怎样,人们会有很多分歧,需要认真研究和讨论。但是,社会主义民主不应该怎样,由于社会主义建设90多年的实践,由于文化革命血的经验教训,今天的人们还是有着明确共识的。即,社会主义民主显然不是文革时期搞得那样一种大民主,也不是改革之前党内政治生活中体现的那种既有民主又有集中的不完善的形式,更不是成克杰胡常清可以无视组织原则、完全按自己意志办事的那样一种民主。如何解决我们政治体制上的不完善不合理问题,如何从制度上肃清腐朽的封建意识,落后的家长制观念,如何使“社会主义民主”、“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这些个好词名副其实,如何达到我们党、党的章程与宪法希望达到的目的,如何体现出社会主义民主的无比优越性,需要大量深入细致的理论研究工作,需要学者拿出具体的实证的有说服力的研究报告。当然还需要学习借鉴人类文明的一切优秀成果,需要坚持不懈地制度改革与制度完善。
不能一听到限制权力,就马上联想这怎么和资本主义有点相似;一听说分权,就说人家是不是想搞资本主义三权分立这一套。今天,再也不能固守敌人反对我们赞成、敌人赞成我们反对这样一套僵化模式了,因为现代资本主义各国早已吸收了社会主义者提出的众多好的观念主张,而我们自己也已经吸收了资本主义社会中诸多对我们有益的东西。事实上,中央掌握省纪委书记的任免权,就是在党内监督权力上与地方党组织分权;中央派出巡视员,就是强化国家权力对地方权力的制约控制;中央对信访案件的批示乃至直接处理,就是对地方各级组织权力以及权力行使的干预;重大腐败案件的异地审理,就是为保证公平公正,将重大案件的司法审理权独立于当地行政权力范围的一种努力。没有类似这般的制度改革与追求,我们的社会主义民主能体现得像今天这么好么!
备注:
[1]田纪云:《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见《新华文摘》2002年第11期。
[2]同上。
[3]邓小平说:“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的方向是完全正确的,但什么叫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还在探索之中。”——见《邓小平文选》第三卷,227页。
[4]邓小平同志在南巡讲话时说:“社会主义要赢得与资本主义相比较的优势,就必须大胆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吸收当今世界各国包括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一切反映现代社会化生产规律的先进经营方式、管理方法。”——《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10月版,373页。
[5]邓小平说:“社会主义是一个很好的名词,但是如果搞不好,不能正确理解,不能采取正确的政策,那就体现不出社会主义的本质。”——《邓小平文选》第二卷,3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