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笔者在网上看到一篇《全国城镇居民灰色收入总计4.4万亿元》的报道。报道介绍了中国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小鲁,带领课题组于2005年-2006年对全国几十个城市和县的两千多名不同收入阶层的居民进行了家庭收支调查,完成了题为《国民收入分配状况与灰色收入》的研究报告。 并得出“全国城镇居民收入中没有被统计到的灰色收入总计4.4万亿元”的结论。
当看了这个报道,看了报道中介绍的王小鲁调查时采用的方法、调查人的对象以及最后推出的结论时,笔者不禁心想,王小鲁的调查结果具有代表性吗?具有科学性吗?其实,明眼人也能想得出,王小鲁的调查是没有什么代表性和科学性的。
首先被其选中的被调查人不够全面。试想,对一个拥有十三亿人口的中国,仅仅选出二千多人作为被调查的对象,这合适吗?具有代表性吗?况且,这些被调查的对象是否都做着各行各业的工作,是否具有普遍性呢?所以,从“课题组调查的两千多名居民均为研究人员的亲属和朋友,数据可信度较高”这句话中,我们至少存在三个疑问:
一是这两千多居民里都是些什么人?有多少是在职工人?有多少是下岗职工?有多少是外来打工者?有多少是企业领导?有多少是机关公务员和领导干部?
因为,这些被调查的人群不同,其调查的结果也是不同的。比如:在下岗职工中,有些人还是靠低保来维持生活,那么他们哪来的“灰色收入”呢?就是有也是劳动所得,也不能称其为“灰色收入”,况且他们这些收入只能供其生活之用,与我们现在说的“流动性金资过剩”是没有关系的。如果按王小鲁的调查结论,那么我们国家又要进行什么样的调控?国家又需要出台什么样的政策呢?再比如被王小鲁调查的人员中,如果都是些“陈良宇”那样的“大人物”,那么城镇居民的灰色收入就不会只有4。4万亿元了,可能会达到44。4万亿元或者更多也不好说的。那么在这样的调查结果面前,国家又应该出台什么样的调控措施呢?由此可见,像王小鲁这样一个不科学的调查结果,势必会误导国家,引来国家一些不当的调控政策。这样,不仅使社会问题得不到解决,而且还让普通老百姓的日子过得更艰难。
二是这两千多人分布在何处?处于沿海发达地区的人有多少?处于北京、上海这样大城市的人又有多少?处于中部落后地区的人有多少?处于西部大开发等边远地区的人又有多少?处于中小城市的人又有多少?
众所周知,中国是一个发展极不平衡的国家,沿海发达地区和中西部落后地区的差距简直太大了。就拿中西部地区的公务员家庭来说吧,如果把其与其资历相当的沿海地区的公务员家庭来比,按现在最新的工资标准,其收入比是2比1或者达到3比1。
况且在发达地区,很多人的收入不完全是靠工资的,他们私下可以办企业,也可以出资入股等获得收入。如果说这些收入是“灰色”收入,那么这些“灰色”收入又是合法的,也是正当的,其利益也是计算在企业的利润里面的。而在中西部地区就不一样了,绝大部分人都只能靠工资收入来生活,他们不能私下办企业,也没有条件私下办企业。他们唯一可获得“灰色”收入的只有走“腐败”这条路,去挪用、侵吞国家的财产。所以说,如果被调查人员分布不合理,那么调查出来的结果也是不准确的。如果以这样不准确的调查结果去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依据,岂不是要影响中央的决策?
三是两千多被调查人员均为研究人员的亲属和朋友,其调查的数据可信度就高吗?在中国,我们应该听过“财不外露”这句话。其实,中国人没有那个人会喜欢说自己有多少多少财产的。因为如果有人这样做了,他肯定会招来很多的“麻烦”。比如一些流氓、地头蛇会找上门来分财,这不是给自己招来麻烦吗,重的还会招来杀身之祸呢?虽说中国的社会治安还不算很差,但是,抢劫犯、谋财害命之人也经常会见诸报端的,这些例子真是举不胜举。所以,一些有正当收入的人不敢露财,而那些“见不得人”的收入更是不会说的,就是亲戚、就最要好的朋友,难道他们就会说实话吗?所以,研究人员把自己的亲属和朋友作为调查对象,认为其数据的可信度就高。难道这样的想法不值得人们怀疑吗?当然,其调查出来的结果是不会有什么科学性可言的,更不能作为国家调控经济的依据。
其次是对高收入者遗漏的推理不符合逻辑,其得出的城镇居民4.4万亿元的灰色收入当然也是不正确的。
“课题组的调查结论是,占城镇居民家庭10%的最高收入居民(约1900万户,5000万人),2005年人均可支配收入9.7万元,相当于统计局数据(不到2.9万元)的3倍多。由此,推算城乡居民收入总额约12.7万亿元,而不是8.3万亿元。全国城镇居民收入中没有被统计到的灰色收入总计4.4万亿元,相当于当年GDP的24%”。
大家想想,中国的经济发展那么不平衡,那么这些高收入者的灰色收入,与其处在发达地区和落后地区是极不相同的,其比例的系数更是不能同日而语的。所以,按其这样的方法去推理,能符合逻辑吗?能有科学性吗?
三是王小鲁指的“灰色收入”都是些非法收入、违规违纪收入、按照社会公认的道德观念其合理性值得质疑的收入,及其他来源不明的收入。”
他表示,根据公开发表的各项调查和研究,对数额庞大的灰色收入作一大致估算,主要包括:财政资金通过部门渠道分配到各地的部分存在管理漏洞。有一部分资金脱离了财政管理程序,资金流向透明度低,滥用和漏失严重。根据国家审计署的调查数据,2005年这部分资金估计约5600亿元,漏失部分待查。近年来,国有固定资产投资数额巨大(2006年4.5万亿元),投资项目层层转包,工程款也存在一定程度的漏失。
看了王小鲁的“估算”,这些有灰色者都是些“有权”、“有面”的人,说白了都是些掌控、使用地方财政资金的“实权”人物。对他们的“灰色”收入的调查,应该把范围定在有“实权”的领导干部人群中才是最合适的,怎能用一个“城镇居民”这样一个模糊的大范围来分散人们的视线,来减轻一些官员“灰色”收入的罪恶呢?当然,这样的一个调查结果更不利于国家的反腐败工作。
然而,让人想像不到的是,王小鲁的调查结果却从另一个角度反映了调查小组人员的亲属和朋友大多都是些腐败分子。不然他们也不会在这两千多被调查人员中得出灰色收入的来源和途径。当然这只是笔者的一个分析,情况是否属实还有待于纪委等有关部门去调查核实。
分析到此,可见王小鲁的“全国城镇居民灰色收入总计4.4万亿元”调查结果是在忽悠人民,误导国家,其危害性是不可小视的。
龚玉环
2007年6月14日
http://news.phoenixtv.com/mainland/200706/0612_17_13358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