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上限助长投机


    上交所又在准备“创新”了。

    去年在上交所的《市场质量报告(2006)》中,上交所曾提出A股市场应该实施差异化交易制度,遭到包括笔者在内的诸多业内人士的批评。4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市场质量报告(2007)》,对沪市市场质量进行了实证分析。该报告的结论再次说明,有必要对不同板块的股票实行差异化的交易机制,实行盘中集合竞价、引入一级交易商等,以改善流动性,提高定价效率。

    差异化交易是否适合目前的A股市场(或者说上海市场)应该还是存在争议的。在一个投机盛行的市场中,差异化交易制度一方面对于不同的投资者形成了“歧视”,明显有违市场的“三公”原则,另一方面,差异化交易制度在放大了某些板块涨跌幅的同时,不仅放大了市场风险,与此同时也将导致投机更加猖獗。因此,笔者对这些所谓的“创新”一直是持怀疑态度的。

    据上证报报道,上交所拟调整新股上市首日开盘集合竞价申报价格限制范围。具体为,根据市场情况和交易规则,上交所将修改交易规则中涉及价格限制幅度的部分条款,将新股上市首日等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的集合竞价申报价格限制范围,从发行价(或前收盘价)的50%~200%,调整为发行价(或前收盘价)的50%~900%。本次调整涉及4类特定日期的开盘集合竞价:(1)新股上市首日;(2)股票增发上市首日;(3)股票股改方案实施后的第一个交易日;(4)股票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首日。

    从原先的50%~200%调整为目前的50%~900%,这一“历史性”的跨越不能说不大。但是,如果从调整的4类特定日期来看,似乎又值得商榷。

    当初出于股改的需要,证监会曾规定,对于股改复牌后的第一个交易日的股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事实上,去年股改复牌的个股其涨跌幅与对价(主要指送股或转增股份)密切相关,送股或转增的越多,则复牌后的跌幅越大。但后来随着行情的发展,此种情形慢慢出现了变化,复牌后开盘价高于前收盘价的比比皆是,并且股价高开高走的也不在少数。如*ST长控股改后复牌开盘价为此前收盘价的200%,此后最高涨幅超过1000%。如果不是因为有50%~200%的限制,相信*ST长控的开盘价决不会是以200%开盘。显然,调整集合竞价的申报范围,会助长市场的投机气氛。

    在涉及调整的4类特定日期中,新股上市首日居然也在其中,让笔者大为不解。目前的新股都是以全流通的模式发行,而且,新股挂牌前其发行价都经过了机构投资者的询价。按理说,这些机构投资者的研究能力与定价能力非一般的中小投资者可比,其询出的发行价也应该是合理的,并且应该能被市场所接受。问题在于,如果新股二级市场的开盘定价与发行价之间存在较大的差距,只能说明询价是失败的,至少是不合理的。那么,这样的询价制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而上交所将新股上市首日也纳入其中,显然是打了询价制一记耳光。

    其它的诸如新股增发上市首日、股票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首日等均有类似的问题存在。动辄百分之几百的涨幅,对市场的吸引力是很明显的,与放在银行相比简直有天壤之别确。笔者以为,上交所在这方面无需与深交所看齐。

    严格地说,上交所调整集合竞价申报价格限制范围更多的会加重市场的投机,这对市场的发展有害无益。而自今年春节以来,A股市场走势强劲,投机活动也日益猖獗,个股连续的涨停已成常态,从侧面也反映出市场投机性的一面。在此种背景下,监管层需要的是打击市场的投机行为,决不应该为了什么“创新”而“火上浇油”。

    http://invest.jrj.com.cn/news/2007-05-02/0000022052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