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是“国民经济行业”的简称,是指从事相同性质经济或其他社会经济活动的所有基本单位(如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的集合,统计上主要用于对总体内被调查单位按所从事活动同质性进行的分类,通常称为“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组”。若称为“行业统计”,则专指以某一类国民经济行业为范围的统计调查,如纺织业统计、化工统计、建筑业统计、房地产业统计、卫生统计等。
“产业”是由多个相关行业组合而成的综合体。例如,对“三次产业”的划分,就是在行业分类基础上,为反映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引起的产业结构变动及相互影响,对国民经济活动按人类生产活动的历史发展顺序所作的统计分类,其中,第三产业包含了除第一、二产业以外的其他15个行业门类。“产业统计”则是近几年在产业经济研究的推动下逐步开展起来的专题性统计,其统计范围一般为一个或几个核心行业,以及若干个与核心行业有着紧密的技术经济联系的非核心行业所组成,通过对核心行业和相关行业经济活动过程和最终生产经营成果的测算,以反映核心行业发展对相关行业的拉动程度,以及对整个国民经济的贡献率。
“行业统计”和“产业统计”的联系:
⑴“行业”和“产业”都由从事社会经济活动的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基本单位所构成。实际工作中,“产业”的界定可以在“行业”基础上进行。
⑵每项具体的“行业统计”或“产业统计”,都不允许有重复统计。
“行业统计”和“产业统计”的区别:
⑴分类原则不同。“行业”以社会经济活动的同质性为划分原则,“产业”则以生产力发展或技术经济联系作为界定依据。
⑵统计范围不同。行业统计严格按照国家行业分类标准,行业与行业之间不存在重复、交叉因素。
产业统计按反映的主题确定统计范围,通常包含了与确定主题密切相关的生产、流通和服务等活动领域,不同主题的产业统计之间存在跨行业重复、交叉的因素,因此,不宜对产业统计资料进行简单相加,也不宜用产业统计资料代替行业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