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武石油案凸显“秋菊”们的弱势


    电影《秋菊打官司》相信许多投资者都看过,因丈夫被村长踢伤下体,孕妇秋菊不断上告,历经千辛万苦才为丈夫讨回公道。秋菊的遭遇无疑是值得人们同情的,但其不屈不挠的精神则更为人称道。

    无独有偶,如今股市中也出现了秋菊。S武石油的小股东张秋菊因不满公司董事会的决议,而将上市公司告上了法庭。张秋菊的三项诉讼请求分别是:因未经股东大会授权,被告董事会擅自作出出售公司全部资产的决议,请求法院撤销董事会决议;因所出售资产价值被严重低估,侵害流通股东权利,请求法院对被告决议执行予以制止;请求法院判定被告赔礼道歉。

    日前,S武石油公告称,公司已收到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下达的民事判决书,该法院对流通股东张秋菊状告公司,要求公司撤销第五届八次董事会决议一案做出判决,驳回原告张秋菊的诉讼请求,案件诉讼费用由原告张秋菊承担。对于这样的结果,原告方称“早已料到”,因为感到自己在案件中势单力薄,而且在专业性和技术性上都处于劣势。

    或许这样的事实早就注定了目前的结局。站在原告方的角度,可谓赔了夫人又折兵——自己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还要承担案件的相关费用。即使如此,笔者仍然还是要向小股东张秋菊夫妇致以崇高的敬意!

    当前牛市正进行得如火如荼,投资者关注更多的是股市的涨跌,S武石油案似乎没有引来太多的目光。但不论张秋菊的诉讼请求是否合理,也不论当地法院的判决是否公正,仅仅从一名小股东维权而言,市场中的投资者均应该给予声援与支持。

    中国股市的发展史,其实也是一部中小投资者的“血泪史”。股权分置时代,控股股东“一股独大”,唯我独尊,只顾自己的利益,而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为草芥。违规质押担保、大肆掏空上市公司、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件如同家常便饭,其恶果以四年多的大熊市以及超过万亿市值的灰飞烟灭作出了最好的诠释。

    对于上市公司大股东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市场中并非没有警醒者,也有投资者将上市公司或其大股东告上法庭。但由于法制建设的缺失,法院均以“没有立案依据”为由将投资者拒之门外。尽管后来高法出台了两个司法解释,但此前又真正有多少中小投资者维权取得了最终的胜利呢?

    银广夏案、大庆联谊案等证券市场的重大案件,凸显出中小投资者维权之艰难。其历时几年的“马拉松”式的拉锯战,不仅消耗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而且也导致诸多欲维权的中小股民望而却步。在S武石油案中,在专业性和技术性上都处于劣势的张秋菊纵然打赢了官司,但“胳膊”真的能扭得过“大腿”吗?令人怀疑!

    当年莲花味精的小股东李凯诉莲花集团侵占上市公司资金一案,小股东李凯只能徒呼奈何。银广夏案、大庆联谊案若非受到市场的极大关注,相信最后还会是不了了之,但受伤的却离不开“秋菊”们。事实证明,在目前的市场环境下,“秋菊”们的维权更多的只是一种形式上的,并没有真正的实质意义,何况是S武石油此类“小”案件。

    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需要相关法律来保驾护航,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也需要法律来保障。否则,就是经过了股改,原两大对立的股东群体之间利益趋于一致,大股东侵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件仍然同样会发生。中国证券市场需要的法治,而决不是人治。S武石油案也说明,处于弱势中的股市“秋菊”们维权之路还任重而道远。

    http://web5.jrj.com.cn/news/2007-04-04/0000021200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