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流与聚合


  分流与聚合

  ——用基于合约理论的发展经济学解释中国历史

                                                                                    陆铭 陈钊 王永钦*

  摘要:经济的发展将伴随着市场范围的扩大。在市场范围扩大之后,人们的“关系型合约”被打破,并逐渐建立起适用于更大范围市场的“规则型合约”。从这一新的发展经济学理论来看中国历史,不难发现,中国与西方世界在明清两代出现了两次以闭关锁国为特征的“分流”,而1978年之后的中国则通过开放重新与世界历史聚合。当前的中国正处在第二次聚合的时期,这时需要用“规则型合约”取代“关系型合约”,以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

  关键词:关系型合约,规则型合约,经济发展,分流,聚合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道德经》

  等到2008年北京奥运举办的时候,将距离中国开始全面的改革开放整整三十年。如果没有这巨变的三十年,中国的整部历史就是由盛转衰的历史,那么,对于中国历史的解读就很容易支持以马克斯•韦伯(Weber,1978)为代表的历史理论,也就是说,中国的传统文化(特别是本质上作为社会伦理的儒教)是与经济的现代化不相容的。但是,中国改革以后的发展显然没有为中国文化与经济现代化的不相容性继续提供佐证。既有的社会经济理论和制度经济学在解释在特定文化背景下的制度和经济发展的关系的时候缺乏动态的视角,不能够很好地解释制度和经济发展的互动,因此也难以为中国由盛转衰,又再次腾飞的历史提供逻辑一致的解释。经济发展过程是一个市场范围不断拓展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人与人之间的交易关系也相应地从跨时跨地的合作变成一时一地的交易,而文化和制度必须作出相应的调整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否则,文化和制度的传统就会制约经济的发展。在这一过程中,制度与经济是互动的,或者说是互为因果的。这种理解与马克思主义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互动的理论是一致的,但从市场范围和合约的角度来看历史,能够更为一般性地刻画经济发展的本质特征。这篇文章尝试建立这样一个制度与经济发展互动的理论框架,并以此来为明代以来中国的相对衰落提供解释,同时,也以此来理解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经济发展。[①]

  一、市场范围、合约形式与经济发展

  传统的农业社会同时也是市场范围狭小的社会,而经济的发展和现代化则是一个市场范围不断扩大的过程。在现代经济学里,市场范围的扩大对于经济发展的推动力来自于三个方面:第一,市场范围的扩大将能够促使不同的人之间从事不同的专业化生产,专业化生产中的分工协作和干中学效应对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有积极的推动作用(Smith,1880)。第二,在每一个市场上,要素的持续积累将产生要素边际收益递减的效应,而不同的市场上的人进行跨市场的交易可以利用不同生产要素之间的互补性,克服单个市场上的要素边际收益递减效应,从而提高经济的增长率。同样道理,产出的不断增长则将产生商品的边际效用递减的效应,而不同的市场上的人进行跨市场的交易也可以利用不同商品之间的互补性,克服单个市场上的商品边际效应递减效应(王永钦、陆铭,2006)。第三,市场范围的扩大将产生规模经济效应,有利于降低生产中的平均成本(这是新贸易理论的基础,参见Krugman,1990)。市场范围的扩展对于经济发展所具有的推动力是非常强的,但是,在现代经济发展史中,并不是所有的经济都成功地利用了市场范围的扩展来推动经济发展。中国自鸦片战争以来被迫打开国门,但却没有很好地实现经济的增长,如果仅仅从1840年以后中国被侵略的历史来理解中国的相对落后是不够的。事实上,中国和西方发达国家之间的“分流”和经济发展速度的相对落后从明代便开始了,而且,也并没有随着近代中国所经历的战争的结束而结束。因此,如果要考虑更长时期内中国与西方国家历史发展的差异性,就需要引入新的视角,理解经济发展、市场范围和作为制度基础的契约之间的关系,并由此理解一个国家是否可能通过制度的调整来实现经济的现代化。

  王永钦(2005,2006)提供了一个市场范围与合约形式的发展经济学理论,其核心可以概括为“市场范围决定了合约形式”这一命题,并与“市场范围决定了分工程度”的斯密定理共同形成了理解现代经济发展的新的视角。王永钦(2005,2006)的理论描述了这样一个经济发展过程:在经济发展的早期,市场范围比较狭小,这时,人与人之间进行着跨时间和跨市场的交易。通俗地来说,两个人既可能在此时的这个市场上有交易关系,又可能在彼时的那个市场上有交易关系,双方的关系可以理解为一种“互联的关系型合约”。在这个市场范围狭小的传统社会里,人们的理性计算是跨期和跨市场的,一个人在一次交易中出现了损失也不要紧,他可能从他的交易伙伴那里,在另一个时间和另一个市场上的交易中得到补偿。由此也不难理解,为什么中国传统社会里的人看上去像是不理性的。从单期的、单个交易来看中国传统社会里的人,可能人的确会“显得”不理性,但其实,在一个市场范围狭小的社会里,人们的理性可能是在跨期、跨市场的行为才会得以表现。

  经济的发展将伴随着市场范围的扩大。市场范围的扩大对传统社会里的“互联的关系型合约”产生了冲击。在市场范围扩大之后,相同的人们在不同的市场上进行交易的可能性越来越小,因此,人们进行跨期、跨市场的理性计算的必要性也越来越低。当“互联的关系型合约”被打破后,人们便开始建立起适用于更大范围市场的“规则型合约”,在“规则型合约”下,人们更多地在一个特定交易中进行得失的计算,使人们显得“更为理性”了。[②]市场范围的不断扩大,使人们越来越多地在一时一地的交易中建立起规则性合约。因此,“市场范围就决定了合约形式”。

  市场范围、经济增长与合约形式成为了理解经济发展和制度变迁过程的关键词。市场范围的扩大和经济的持续增长是相互伴随的两个现象(Smith,1880;王永钦、陆铭,2006),而市场范围的扩大将导致关系型合约向规则型合约的过渡,从而使社会从“传统”走向“现代”。当然,从“传统”走向“现代”只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但不是必然的结果。如果一个社会不能完成这种过渡,那么,旧的关系型合约就可能制约市场范围的进一步扩展,从而阻碍经济增长;相反,如果规则型社会可以逐步建立,那么,一个经济就可以获得基于“现代的制度”的经济增长。这时,市场范围、经济增长与合约形式之间就是互动的,是互为因果的。

  将市场范围、经济增长与合约形式结合在一起,为理解发展提供了更为完整的图景。传统的发展经济学主要研究的是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增长本身,却没有提供一个市场范围、经济增长与合约形式(制度)互动的理论,因此,我们不妨将这样一个理论称为“新的发展经济学”理论。这个理论对于“现代化”和“现代经济增长”提供了新的诠释。经济的现代化可以说是从工业革命开始的,传统理论对于工业革命的理解主要是从技术革新的角度展开的,认为工业革命带来了一系列的技术发展,从而推动了经济增长。但是,工业革命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特征,那就是,它带来了市场范围的极大拓展,而这又带来了一系列的“现代制度”的产生。

  文化的性质也可以在上面的理论中得到一些理解。很多学者都认识到,中国人更加重视“关系”,这当然可以被理解为一种传统文化,但是,如果追根溯源的话,中国人的“关系型社会”的形成也是可以被解释的,因为长期以来,中国一直处于传统的农业社会的发展阶段,人口流动率低,市场范围狭小,这就为形成“关系型社会”创造了条件。因此,不能只看到中国的“关系型社会”影响了她的现代化,相反,正是较低水平的经济发展阶段使“关系型社会”成为一种有效的社会运行机制。

  二、关系型合约、中国的政治与社会

  任何一个经济都必然经历一个较低水平的经济发展阶段,在这个阶段,市场范围必然是狭小的。与西欧国家在早期以游牧业为主要生产方式不同,以中国为代表的欧亚大陆国家长期处于以种植业为主的农耕社会(罗荣渠,2004,180页),人口的流动性更低,因此,与处于同样发展阶段的西欧国家相比,中国更加容易形成关系型的社会。如果追根溯源的话,西欧国家与亚洲国家历史发展路径的差异性也许皆源于此。

  中国长期的农耕社会所具有的“关系型社会”的特征,这使得伦理──而不是法律──成为中国社会运行的基本规则。正如梁漱溟先生所指出的那样,家族生活无法培育出社会集团生活所需要的公共观念、纪律习惯、组织能力和法治精神,因此由家族生活形成了伦理本位的社会(梁漱溟,2005)。与西方尊重私人产权,以法律保护合同、契约的有效执行相比较,中国的传统社会明显倾向于用伦理(家族伦理及其延伸)替代法律来评判是非。如明朝的海瑞在民事案件的审问中主张:“凡讼之可疑者,与其屈兄,宁屈其弟;与其屈叔伯,宁屈其侄……事在争产业,与其屈小民,宁屈乡宦,以救弊也。事在争颜貌,与其屈乡宦,宁屈小民,以存体也。”这自然很容易给西方的观察家们带来很多疑惑,甚至怀疑中国人是不理性的。事实上,在一个典型的关系型社会里,如果仅从一时一地来看,的确难以理解人们的理性行为,因为,关系型社会里的人们的理性决策往往是跨期、跨市场的决策,而且这种理性往往还是整个家庭(家族)的理性,而不是个人理性。在空间维度上,处于同一个关系型合约里的人往往需要在不同的市场、不同的交易里发生关系,因此,损益的计算不能只在单个交易里看。人们常说的“体外损失体内补”就是这个道理。在时间维度上,相互发生关系的人之间的交易还会反复进行,因此,损益的计算还不能只在单个时点上看,这就是俗话所说的“做人要看长远”。

  关系型合约有两个非常重要的特点。第一,关系型合约的相关行为人之间进行的是长期的合作博弈,因此,这种合约是自我维持的,只要合约可以长期维持下去(甚至在代际之间也可以“父债子还”),这种合约就不需要法庭来实施。第二,在长期博弈的跨时空的关系型合约里,损益的界定变得非常困难,于是,这种合约就非常难以成文,从而难以通过法庭来验证和实施,这时,伦理就变得重要了。伦理是社会成员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而且只是一些大的行为准则,伦理难以被用来对一时一事中的相关各方的损益进行判定,于是,伦理的“执行”就充满了灵活性,可能出现多种“合理”的结果──类似于多重均衡。于是,在关系型社会里,权威就变得异常重要了,他的作用就是在多种“合理”的结果中进行挑选。事实上,打破既有的伦理规范从一定意义上来说也可能是对当事人合理的结果,这时,维持原有的伦理准则,通常会成为权威人物的选择,也有利于社会成员对其他社会成员的行为形成稳定的预期,促进社会成员之间的合作。

  上面说到过,由于中国的社会是从农耕型社会发育而来的,因此,与西欧社会的同样发展阶段相比,中国社会具有更为典型的关系型社会特征。理解了这一点,就更易于理解中国政治与社会的一些显著特征了。首先,理解了关系型社会中伦理和权威的重要性,就能够理解为什么传统的社会必然带有专制和人治的特征。在中国,如果说家族的权威负担有维持家族内部的伦理规范的责任的话,那么,维持整个中华民族的伦理规范的人就是皇帝。而为了使得传统社会的伦理得以维持,则给皇帝赋予了高于一切的特权。尽管皇权也受到一定的制约与平衡,但毕竟高于一切世俗权力的,因此,除了法律的约束以外,伦理的约束对于中国古代政治就显得尤其重要,英明的治理必须是“仁政”,好皇帝必须“为政以德”。与西方国家相比,中国的关系型社会产生了专制和人治。在专制和人治的体制下,经济和政治的绩效主要取决于个人,于是,老百姓便将希望完全寄托于“英明的君主”和“青天大老爷”。[③]中国古代政治经济的大起大伏和时空差异则直接地与君主和官吏的名字联系在了一起。

  权力一旦缺乏制衡,就会带来腐败和决策失误的风险,这是由关系型社会衍生出专制社会后面临的最大的挑战,而中国古代的政治智慧试图解决的一个核心问题就是权力的制衡。钱穆(2001b)对于中国政治的解读所要说明的一个核心命题就是,不能简单地认为中国古代政治就是专制的。他认为,中国古代政治中有两点非常重要的政治智慧:其一,从汉代便有的“举孝廉”制度,到唐代正式形成的科举制度,为底层社会的精英参与政治并服务于人民提供了通道;其二,从汉代开始,直至唐宋,中国的行政官僚体制都有着巧妙的权力制衡机制,中国政治真正走上专制集权的道路,实际上是从明代才开始的。政治史学家林乾(2004)总结了中国古代政治中的权力制衡机制。在封建社会里,政治采取的是一个专制和集权的结构,其中最主要的集权就是皇权。那么在皇权下又怎么能保证决策的正确性呢?研究政治史的学者把中国历史上对皇权的制约总结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个就是言谏,文官对一些重大政策的讨论采取言谏的方式,比如魏征当年对唐太宗就是一个谏官,这种谏官实际上是对皇权的制约和平衡。第二个就是以宰相为首的文官系统是重要的对皇权的制约,中国在汉代就形成了相权对皇权的制约,但可惜的是,后来相权被皇帝削弱,到明朝时完全取消了宰相的官职。第三个就是庭议,如果我们说言谏是个人行为的话,庭议更像是一个集体行为。凡是重大的决策,在中国古代是要在上朝时经过大家讨论的,实际上就是一个民主集中制。第四个就是伦理和文化。我们的儒家文化实际上对于皇帝要做一个好皇帝始终是构成一个很强的制约的,皇帝必须是贯彻儒家伦理的表率,不能有丝毫的差错。最后就是法律,法律实际上对于皇帝也是有一定制约的,皇帝是不可以随便地滥用皇权的。

  我们刚才讲的都是对皇权的制约。那么皇权以下还有一个行政系统,这个行政系统又是怎么样达到权力的制约和平衡的呢?第一个制度是文武相制,文官系统和武官系统在功能上是相对独立的,但是它们又有相互的制约。很多时候宰相是拥有对军权的制约的,比如说出兵,不是说大将就可以直接指挥军队了。第二个制度是“政出多门”,就是同样一个职能,好几个部门都对这个事情有一定的发言权和行政权力。“政出多门”和多头管理从一个方面来讲是低效率的,但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讲,它也是对权力的一种制衡,它避免了任何一个部门对权力的滥用。第三又要讲到儒家的伦理和道德。中国古话说“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这种从科举制度开始对文官灌输的正统的儒家思想,在中国古代的政治理念中是一脉相承的,对今天的中国社会仍然有影响。

  尽管有着以上的一些权力制衡机制,但中国古代社会最终却仍然没有形成对于政府权力的有效控制,每一次的王朝更迭也或多或少地与政府的腐败有关。“君主制像一艘造型优美的小船,它航行顺利,直到某个昏庸的船长使之触礁为止;而民主制则像一个木筏,它永不沉没,但糟糕的是,你的脚总是湿的。”[④]

  说过了中国的政治,还可以说说中国的“社会”。有一种对于中国的看法是,中国没有“社会”,这句话的含义是,在西方国家,在个人与政府(国家)之间有一个“社会”,它包括各种非政府机构和组织,协调着人们之间的利益和行为。而在中国,似乎自古以来,在家庭(个人)和政府(国家)之间就缺乏类似的非政府机构和组织。钱穆(2001a)反对中国无“社会”的观点,他认为,“欧洲盛行个人主义,而中国文化则盛行家庭主义”,因此,“中国一氏族,约略可相当于西方一社会”。在他看来,中国社会中基于家族制度的“义庄”[⑤]、会馆、学校,基于帮会都在一定程度上起着类似于西方的“社会”的作用,协调着“社会”成员的利益。但钱穆可能没有注意到“社会”还有超越“家族”的含义。林语堂(1988)同样认识到“家庭制度是中国社会的根基”,但家庭观念与社会观念之间存在矛盾,中国人因此而缺乏公共精神,“儒学在社会关系中忽略了每个人对自己不相识的人所应有的社会职责”。费孝通(1998)则认为,中国传统的乡土社会是一种“差序格局”,“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这种格局不同于现代西方的“团体格局”,是没有现代国家观念的。

  将中国的政治、社会与关系型合约联系起来,又能够使中国的“内卷”特征得到很好的理解。在关系型合约里,长期的交往使合约各方的履约成本大大下降。但是,在相关各方之外,如果要接纳一个新的成员却成本相对较高。这就使得中国人形成的家庭或家族观念得到强化,市场范围的拓展受到阻碍。进一步地,当“内卷”的特征在政治上得以体现时,与西欧各国相比,古代中国显得更为内敛和缺乏开拓性。

  三、历史的分流与聚合

  如果将中国和西欧分别作为东方文明和西方文明的代表,那么,15-20世纪是世界历史的“大分流”时期。这场历史的“大分流”实际上一直持续到了当代中国的改革开放才结束。中国自1978年以来的经济开放使一个有着十几亿人口的民族重新融入了全球化的进程,形成了人类历史的“大聚合”。

  从现代化的进程来看,狭小的市场伴随着关系型社会,而市场范围的拓展则将推动规则型社会的建立,并为市场的进一步拓展和经济的持续增长创造条件。因此,一个成功的现代化过程应该会同时出现市场范围的不断拓展和规则型社会的建立,相应的,权威将越来越不重要,政治上的集权越来越成为束缚。但是,由于传统社会的发展方向是掌握在少数政治精英的手中的,因此,一个国家是否能够成功地从传统走向现代化,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治精英能否适时地采取开放和分权的政策,否则政治上的民主化就可能通过民众与统治者之间的斗争而实现。与中国相比,源于游牧文明的西方国家较早地建立起了规则型社会,形成了民主与法制,而这又进一步地促进了市场的拓展、分工的深化和经济的发展。用这一逻辑来重新审视中国历史,不难发现,中国自明代以后的历史发展与世界历史有两次“大分流”。

  1433年郑和下西洋结束:中国和西欧的第一次“分流”

  中国与世界的第一次历史大分流出现在明代,随着郑和下西洋的结束和海禁的全面实施,本应走向开放和市场拓展的中国却错误地走向了封闭。明代的政治也错误地走向了集权,明代自太祖洪武十三年开始,取消了宰相的职位,同时,明代的皇帝开始大规模地建立特务机构来加强政治上的控制,这一系列的集权措施也与历史的大趋势相违背。

  进一步对比郑和下西洋与15世纪西欧的哥伦布航海和达•伽马航海,可以看到中国和西方国家不同的发展取向。罗荣渠(1993)将两者间的区别总结为两个主要的方面。首先,西欧的两次航海是出于市场需求的驱动,特别是被东方的香料与金银的需求所刺激,是被一种内在的经济力量所推动的。而郑和下西洋的目的则主要是为了确保南洋海道的畅通,以重新确立海外册封制度,恢复洪武初年诸蕃朝贡的盛况。其次,在组织形式方面,西欧的航海活动主要是私人积资的海外探险活动,是航海家与商人之间契约形式的利益结合,而郑和下西洋则是由中央王权组织的官方出使海外的活动。在官方组织下西洋活动的同时,永乐王朝实行了对本国商人出海的封禁政策,这是过去的王朝所没有过的。由于以上两点基本的不同,航海给中国和西欧带来的影响也是非常不同的。在西欧,航海带来的是民间的航海热、统治疆域的拓展和世界观的改变。而在中国,航海活动在后期遭到了朝野内外的强烈反对。永乐帝死后,明宣宗在1431年最后一次命郑和下西洋,之后航海活动全面停止,中国全面走向封闭成为定局。

  1776年自由市场经济学说建立:中国和西欧的第二次“分流”

  中国和世界历史的第二次大分流出现在清代。中国在政治集权和闭关锁国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1776年是一个耐人寻味的年份,这一年乾隆皇帝65岁,“康乾盛世”即将结束,中华文明正在由盛转衰。1792年,英王派特使到中国递交请求与中国平等通商的国书,却遭到了乾隆皇帝的谢绝,在给英王的信中,乾隆称中国地大物博,不需要国际贸易,中国再次失去了主动融入全球化的机会,直到鸦片战争时被迫打开国门。在政治上,清代的政治集权与明代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因为是少数民族统治汉族,清代的政治集权是服务于满族的“部族统治”的。清代的“六部”的权力比明代有了明显的减弱,“六部”尚书已不能直接对下直接发命令(钱穆,2001b)。

  同样在1776年,英国的亚当•斯密出版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即《国富论》。亚当•斯密生活的时代恰值英国资本主义快速发展的时期,英国资产革命已经完成,对于私有产权的保护已经写进了法律。在这样一个经济成长意欲突破一切束缚的年代,斯密出版了他的《国富论》。在这本伟大的著作里,斯密全面地论证了自由市场经济的合理性。

  18世纪的英国已经逐渐地发展成国一个工业国,工场手工业仍然是生产的主要方式,但一系列的重要的工业技术革新也陆续产生,机器大工业的时代即将到来。如果说工业革命为生产的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持,那么圈地运动则为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提供了大量的廉价劳动力,同时也为产业资本的发展提供了广大的国内市场。在国际上,18世纪中叶的英国迅速地拓展着国际贸易,这时英国已经取代西班牙、葡萄牙和荷兰而夺得了海上霸权和贩卖黑奴的垄断权,并在全世界范围内占领了大片的殖民地。对殖民地的掠夺贸易不仅为英国的产业发展提供了广大的国际市场,而且也为资本主义大工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资本和劳动力资源。

  然而,清代以后的中国在闭关锁国和政治集权这两方面长期没有实质性的改变,这种局面一直持续到新中国成立之后。在中央计划经济时代,由于与西方世界的对立,中国的封闭比之前更为严重,同时,由于实行了计划加国有的经济体制,经济上的国家控制和集权也有所加强。因此,当西方国家的经济现代化正在市场拓展、建立规则和经济增长的道路上前进的时候,中国所走过的道路却恰恰相反。明清两代的闭关锁国和中央集权,构成了两次与世界发展的“大分流”。[⑥][⑦]

  1978年后的中国改革开放:中国与全球的两次“大聚合”

  从合约形式、制度变迁和经济发展互动的角度理解经济现代化的过程,就可以在一个逻辑一致的框架里理解中国从衰落到复兴的历史了。1978年之前的中国走上了闭关锁国和中央集权的道路,构成了两次与世界历史发展的“大分流”。而1978年之后,中国通过经济的全面开放实现了与世界的重新聚合。在国际上,中国先是从设立特区到开放沿海沿江城市,再到全面开放,直至加入WTO。这一进程,使得中国重新走上了利用市场范围的开拓来推动经济增长的道路。在国内,地区间市场在经历了短暂的市场分割加剧后,也走上了市场整合的道路(桂琦寒等,2006),这意味着国内各地区之间的市场也在不断的拓展,并有利于区域间的分工深化和经济增长。

  如果说1978年以来的经济开放构成了中国与世界历史的第一次“大聚合”,那么,21世纪的中国则正处在与世界历史进行第二次“大聚合”的时代。在经济全面开放之后,国际的规则被引入到中国国内,特别是加入WTO以后,国际规则被更快地引入中国国内。从中国国内来看,劳动力跨地区的流动正在对传统的社会关系形成冲击。由于劳动力流动在很大程度上打破了传统社会里人和人之间的长期合约关系,因此,关系型合约给人们带来的收益有所下降,同时,传统社会里的社会关系面临着更高的维持成本。但是,正当经济发展和市场的拓展对传统的关系型社会形成冲击的时候,基于关系型合约的各种制度仍然在经济生活中产生着广泛的影响。政府在经济生活中的干预仍然广泛存在,是否拥有与政府的行政管理系统之间的“关系”仍然决定着资源和利益的分配。如果可以改变关系横行的局面,冲破既有制度的束缚,中国与世界历史的第二次“大聚合”将可能顺利实现,如果不能,中国未来的经济增长将面临来自制度层面的制约。

  四、结论及启示

  不断地拓展市场范围,加深分工程度是现代经济增长的基本动力。在市场范围的拓展过程中,传统社会中人和人之间的长期合约关系将被打破,合约的形式从关系型合约将逐渐演变成为规则型合约。如果规则型社会的建立能够在整个国家制度构建的层面产生相应的变化,使政府对于经济的干预相应减少,那么,经济的发展将能够在制度层面获得新的动力。从这一点来说,中国与世界的聚合将面临着以下几个方面的挑战。首先,劳动力的充分流动是现代经济发展的大势所趋,如何从体制上(包括户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和教育制度)打破劳动力流动的障碍,将是关系型社会走向规则型社会的关键。第二,通过持续的开放和促进竞争,使得中国国内市场进一步整合,将是促进地区间人口和各类资源流动的基本保障,也是构建规则型社会的重要条件。第三,在经济开放的过程中,如何适应国际经济运行的规则,减少部分国际经济规则对中国的不利影响,将是中国政府在构建规则型社会的过程中必须仔细考虑的问题。

  从市场范围、合约形式和经济增长之间互动的角度来理解经济发展,是一个对经济现代化进程进行刻画的重要视角。在这个经济现代化的过程当中,权威型的政府在经济发展的早期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如果不能适时地调整经济体制,减少政府干预,发挥市场的力量,那么,经济的持续发展将会面临潜在的威胁。亚洲各国、各地区经济发展的历史表明,政府逐渐从经济活动中退出,是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以日本和韩国为代表的亚洲国家虽然在市场构建和政府退出方面非常成功,但政府对于金融体系和企业的干预仍然较多,最终在东南亚金融危机中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从关系型社会向规则型社会逐渐过渡的角度理解亚洲经济史,尤其是经济发展过程中政府的作用,值得专门的文章进行回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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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ivergenceandConvergence:

  ExplainingChineseHistorybyDevelopmentEconomicsBasedonContractTheory

  MingLuZhaoChenYongqinWang

  Abstract:Economicdevelopmentisaccompaniedbymarketexpansion.Whenmarketisexpanded,relation-basedcontractwillbebroken,andrule-basedcontractwillbeestablishedtosuitalargermarketscope.Bythisnewdevelopmenteconomics,it’seasytofindthatChinadivergedfromthewesternworldunderaclose-doorpolicyinMingandQingDynasty.In1978,Chinahasbeenconvergingtotheworldhistorybyopeningpolicy.Nowadays,Chinaisduringhersecondprocessofconvergencetotheworldhistory.Relation-basedcontractshouldbereplacedbyrule-basedcontractforeconomicdevelopment.

  KeyWords:Relation-basedcontract,Rule-basedcontract,Economicdevelopment,Divergence,Convergence

  *在本文作者中,王永钦、陈钊均工作于复旦大学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研究中心,陆铭工作于复旦大学经济学系和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同时兼职于复旦大学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研究中心。本文是复旦大学“当代中国经济与社会”工作室系列研究成果之一,也是复旦大学经济学院985创新基地研究成果之一。作者还要感谢教育部全国优秀博士论文作者支持项目的资助以及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05CJL014)的资助。

  [①]本文的讨论部分地触及到了中国传统文化与经济现代化之间的关系,但我们并不在此讨论文化本身的问题,那是一个专门的研究领域,从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到现在,聚集了从梁漱溟到杜维明等众多学者的大智慧,我们对此没有任何的贡献。

  [②]一个再好不过的例子是,在传统社会里人们倾向于相互请客吃饭,而在经济更为发达的地方,AA制就更为盛行。

  [③]或许还应该再加上“祖宗家法”。

  [④]费希尔•埃姆斯(FisherAmes)语,转引自哈维•S•罗森,《财政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第98页。

  [⑤]“义庄”是在宋代范仲淹任副宰相时创立的,“义庄”的公田负责同氏族中孤儿寡妇的养与教。

  [⑥]斯密早已经注意到“中国似乎长期处于静止状态,其财富也许在许久以前已经完全达到该国法律制度所允许有的限制”(罗荣渠,2004,264页)。

  [⑦]比较一下19世纪后半期的中国和同处亚洲文化圈的日本的历史是非常有趣的。中国一直以中央帝国自居,这种世界观加强了中国的封闭意识。日本在历史上也曾经实行闭关锁国的政策,16世纪中期以后,来自欧洲的基督教文明开始传入日本。虽然日本并未改变闭关锁国的政策,但却在“和魂洋才”的口号下,产生了一场大规模吸收西欧科学(特别是医学)的“兰学”运动。有了这场运动为前提,19世纪后半期,日本通过明治维新实现了科学革命和产业革命,从而走上了现代化的道路(李廷举,1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