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人大建设建言


  中国的人大制度是比较科学的,既吸收了西方的分权论,又继承了传统的集权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国家的权力属于人民,国家的权力在人大中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这些原则性规定在《宪法》中都可找到出处。为具体执行权力,人大又产生出政府、检察院、法院、军队,赋予政府行政权力,赋予检察院检察权,赋予法院审判权,赋予军队军事权。这几个部门由人大分别对其职权立法,他们各自依法独立行使自己的权力,不受任何其他部门、团体、个人的干涉。这几个机关要向人大负责,向人大报告工作,接受人大的全面监督,人大有权通过法定程序任命和罢免各机关的领导层及其人员。等等,都在说明,我国的人大制度是科学的和系统化的,如果正确发挥作用,人大应当是国家的权力中心的,对遏制腐败应当会发挥更大的作用的。

  但事实并非如此,我国的人大曾经被人称为表决机器,称为养老院,对其他机关的监督也是形式上的,根本起不到应有作用。强烈的反差如此巨大,使我们看到我国实际上很好的权力制度并未得到贯彻执行,本应由人大监督并向人大负责的机关,人大基本不能对其监督,权力实际上是在人大的控制之外的。人大的这种现状是目前我们国家权力腐败横行的重要原因。

  何以出现这种现象呢,这还要从人大的根本谈起。“人大”是人民代表大会的简称,是由人民选出代表,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处理国家事务的机关。显然,人大是人民自己的机构,因为国家是人民的国家,人大是人民行使国家主人权利的地方。其他几个机关不过是人民具体行使权力时的工具,其工作人员不过是人民挑选来具体执行为人民服务的任务的“公务员”、“公仆”。如果这一关系在现实中被明确了,人大的建设定会正确的。但显然现实中并非如此。

  首先,人大的工作主要的是人大代表通过一定的形式来监督国家权力的行使的,人大是监督者,人大代表是监督者,行政机关、检察院、法院、军队是被监督者。但实际中,人大代表恰恰大部分是由各机关的官员组成的,召开人代会时各机关主要领导还要坐主席台。这就是说,我国的人大代表作为监督者同时也是被监督者,被监督者甚至在参与人大的高层决策,这样的人大怎能实施监督任务呢,权力的失控,大量腐败的出现就容易理解了。

  其次,人大是人民行使国家主人权利的机关,其产生的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过是人大用来为人民行使部分权力的,其工作人员与人大不过是“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人大有权根据其表现决定工作人员的去留,定期不定期对其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的坚决纠正,给予严肃处理。但目前的人大并不是这样做,人员的任命使用基本被人事局、组织部把持,对工作人员工作情况的检查也不过是每年形式上搞一下述职,由自己写一下工作汇报,人大根本不能了解真实情况。

  再次,人大领导基本由一些在各部门长期工作过的老同志担任,他们的工作经验是相当丰富的,但缺乏的是创新精神,按部就班,局部求稳思想严重,遇事一般不愿得罪人,这也是人大职能不能真正发挥的重要原因。

  人大是人民自己的机关,也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人民在通过人大体现自己是国家主人,人大建设不好,实际上就是说人民国家主人的体现还没能正常化,加强人大建设的重要意义就很明显了。建设人大实际上是实现人民是国家主人的需要。

  根据上述问题,笔者对我国的人大建设建言:

  1、人大代表只能从人民群众中产生,不能从各级行政机关、检察院、法院、人大之中产生。有的人会说这些机关的人员也是人民的一部分,应当成为人大代表的一部分。我们说实际上各机关是人大下设的执行固定权力的机关,从属性上说,他们已经是人大系列的工作人员了,是人大为人民雇佣来的公仆,再由他们组成人大是不当的,公仆有着人民赋予的权力,同时有着受制于主人——人民的义务,而人大代表就是制约公仆的实际执行人员,再由公仆来承担,是不当的。一个人只能有一个角色,多重角色的出现,正是我国现存各种弊端的原因。

  党是人民利益的代表,在人大建设中不能不提到党。是党领导人民打下了天下,建立了政权,人民才成为了国家主人。也是党带领人民建立了人大制度。长期以来,正是党领导人民通过人大在行使国家权力。在人大产生的各个机关中,坚持党的领导是原则,几乎每个机关都有党组,行使着机关的最高权力。但党毕竟是人民的党,在人大中,党也要按照法律行事。凡是在各机关中担任公务员的党员,不能再成为人大代表,这应当成为党的自觉行动。党应当是贯彻人民权力的推动者,它可以领导部门权力,代表人民直接监督权力,但在人大中,党要坚决执行群众路线,不能让“公仆”进入人大成为主人。

  2、人大代表应当实行竞选制,非国家工作人员的可以竞选人大代表。为坚持党的领导,可以给非公务员的共产党员及共产党领导下的各民主党派60%的席位,普通群众至少占到40%。人大议事实行民主集中制。

  3、人大必须体现人民性,党要任免干部时应当经人大批准。人大代表应当实行专职制,任内不能兼任其他职务。公务员如果想当人大代表,可以先辞去原有职务,参加竞选。

  4、人大不能成为养老院,也不能成为表决机器。人大通过的议案应当有法律效率。各执行机关必须全力执行,否则要追究执行者的责任。人大应当定期调查民意,对各机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全方位监督。

  人大建设事关国家全局,也是我国解决各种问题的核心纽带,国家能否有大的发展,与人大的建设息息相关,愿有识之士对这一问题高度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