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崽和羊羔的安居问题


  动物王国由于人口增长过快,也出现了居住难题。狮子大王公务繁忙,一时没精力抓这嘛子事,动物们各行其事。狼妈妈对邻居羊妈妈说:“我的孩子太多了,宅基地不够用,你家的栅栏再缩小一圈吧。”羊妈妈很想说“我的小宝贝们晚上已经是挤着睡觉了”,但看着狼妈妈凶狠的眼光,只能含泪答应。

  在“丛林法则”面前,因为“羊是羊他妈生的,狼是狼他妈生的”,所以,羊羔注定不能和狼崽争安居房。但是,在我国的经济适用房领域,最近也出现了类似现象。单位自建房大有“王者归来”之势,尤其以广州市为突出代表。前不久,由广钢集团开发的广州首个单位自建楼盘引发媒体关注;近日,事态加剧进展,又有六家单位获批,一边厢是广东省房协认为“单位自建房是开历史倒车、对社会造成不公平”,另一边是张广宁市长及市国土房管局称辩“单位自建房绝对不是重新启动福利分房”。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双方似乎都没错误。我认为,必须透过繁杂的表象,洞察到事物的本质。羊羔和狼崽都属弱势群体,但由于他们的爹娘的身份与势力迥异,他们的生活环境就大为相同。与之相似,强势单位和弱势单位里的中低收入群体都面临居住难题,但由于他们的衣食父母——所在单位情况大不相同,因此也在享受经济适用房上面的待遇明显不同。

  这难道不是正在制造新的社会不公?在福利分房时代,大家都明白有钱有势的单位就可以造更多的房子、更大的房子,而弱势单位的职工只能长期蜗居。货币化分房已近10年,单位造房、分房的现象仍屡禁不止,说白了,这是权势单位“狼本位思想”仍在作怪。也正是在这种情形之下,2004年国家规定单位只能建经济适用房,只能必须卖给中低收入家庭。2006年建设部联合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发布了《制止违规集资合作建房的通知》,严禁党政机关集资建房。

  不妨看下广州获得审批的单位都是些什么货色。广州钢铁集团、广州造船厂、第三煤矿、广州铁路集团、广铁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广州羊城铁路实业发展公司、广州边防总站——这七家单位哪家不是财大气粗,而且多属垄断行业,尤其是广州边防总站居然还是个党政机关——属《制止违规集资合作建房的通知》明文禁止之列。虽然没有经过具体测算,但基本可以推断这些单位的平均工资水平肯定高于社会平均水平,他们凭什么霸占着全民所有的土地、享受着国家经济适用房的优惠政策,却独独为自己的“孩子”建房住?

  不错,张广宁先生是曾信心十足地表示:单位自建房的主意是我想出来的,而且将严格地实行限户型、限价格、限销售对象的“三限制”。但是,光有信心是没用的。1998年住房体制改革时中央政府同样也曾满怀信心,“23号文”中明确界定“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住房供应体系”,但结果又如何,经济适用房从未占据过主流地位!

  政府是什么?不就是为大多数人利益服务的组织嘛。企业又是什么?现代企业首先考虑的是自身利益。如果连政府、尤其是中央政府都没能把经济适用房的问题解决好,凭什么相信地方政府通过鼓励企业自建房就能解决这一痼疾?再退一步讲,就算广州市政府有天大的神通、酷吏般的手段,能够完美的贯彻“三限制”,那又怎样——不过是解决了少量企业内部少量职工的安居问题。但这种以破坏社会大公平为代价,满足特定部门的小公平的行为,我认为得不偿失。如果没有正确的方针作指导,如果缺席了健全的制度保障,很多事情即便能取得眼前的小利益,也往往意味着事后需花更大的成本进行矫正!

  包括经济适用房在内的住房保障建设相当滞后,这是不容回避的现实。但必须还得明白另外一个事实:像广州这样的经济相对发达城市,政府既不缺钱,又不缺地,为什么不愿意大规模地发展经济适用房?为什么不愿成为经济适用房建设的绝对责任主体,却还要拉上部分权势单位作“拐杖”?这是值得深思的问题。

  目前,中央多个文件都已对住房保障工作进行了明确布署,中低收入群体也对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等产品期盼殷殷,但这一政策能否落实到位,还得看地方政府的“脸色与动作”。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房地产市场成熟度有所不同,为了更好更快的推进住房保障,应该允许地方政府有一定的空间进行整合资源和模式创新,但必须把握两个大的原则。其一、既然是社会保障,公平性永远是第一位,任何打着为弱势群体谋福利的“旗号”,却暗地里谋取小集团、小部门、个人私利的行为都须禁止。其二、不能开历史倒车,货币化分房的思路不容改变,住宅产业社会化、商品化、市场化的主流地位不能动摇。以此衡量,企业自建房回潮的现象,绝不能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