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隐杀弟”故事的隐喻
亚当和夏娃离开伊甸园后生育了该隐和亚伯。该隐是个农夫,亚伯是个牧人。一日,该隐向上帝献祭一袋小麦,上帝拒绝了,脸上露出不悦。亚伯献祭羊了一只羔羊,上帝接受并嘉奖了他。该隐对此事异常愤怒和妒嫉,就在田里杀了他的兄弟。
该隐的愤怒和妒嫉何以产生?
该隐和亚伯从事不同工作,生产不同产品,不过是社会分工的结果。工作本身并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按照社会分工努力工作,应该得到公平的劳动报酬。所谓“论功行赏”的“功”,应该是劳动者所投入的劳动。“论功行赏”,就是要求在劳动者的劳动贡献和劳动报酬之间建立正相关的比例关系,惟有如此,才能对劳动者的努力工作产生激励。当然,由于对活劳动计量存在技术上的障碍,“赏”的依据一般只能是劳动的结果。如果劳动者生产的是同一产品,问题很容易解决,直接比较合格产品数量就可以了。在分工格局下,不同产品的比较涉及评价者的效用偏好,这可能使产品得到的评价偏离劳动者的劳动,从而使某些产品的报酬低于生产者实际投入的劳动。
亚里士多德在解决“公平交换”问题时预留了价值问题的矛盾和冲突。亚里士多德说,交换的持续进行,需要满足互惠和等同的原则。所谓互惠,指的是交换参与者应该通过交换得到效用的增加和福利的改善,即分享交易剩余。所谓等同,可以理解为交换商品的价值相等。但是,价值是什么,价值相等意味着什么,亚里士多德对此给出的是并立而矛盾的解释。一方面,亚里士多德说,等同要求生产者付出的劳动通过交换得到补偿,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相应的产业得以生存和发展,——如果相关产业的存在和发展是必要的话。这里,他所要求的等同其实是劳动成本的等同,他所说的交换比例的决定因素其实是活劳动。另一方面,亚里士多德又说,公平交换要求的等同是效用相等,即交换参与者通过交换得到效用增量或福利改善应该相等。这两个解释显然存在内在的冲突。
实际上,由于供求的矛盾,由于效用的主观性,由于人们(生产者和消费者,出售者和购买者,不同的生产者、消费者、出售者和购买者)对同一产品不同的效用判断,对产品的评价最终只能依靠市场价格。更重要的是,作为购买者为获得特定效用而愿意付出的代价的价格,与产品所凝结的社会劳动之间本来就不存在必然的内在联系。由于生产的目的是需求的满足,这似乎决定了生产者的意志处于相对的从属地位,决定了购买者对生产者的相对优势。于是,只有能够迎合购买者的生产者才能生存。
这就是该隐愤怒和妒忌的原因。
在产品实现的“惊险一跳”中,该隐失败了。在该隐的意识里,我是一个勤奋的劳动者,我按照上帝的旨意尽职工作,我生产小麦所付出的艰辛并不少于亚伯生产一只羊的劳动,凭什么亚伯得到的是上帝的欣喜而我得到的是上帝的鄙夷?当然,该隐不会怀疑上帝的公正,他只能将自己的悲惨命运归结为自己的坏运气和亚伯的好运气。问题在于,该隐还秉持着自己过时的价值观,他想凭借个体的力量扭转社会价值,他试图以自己的暴力抵抗市场暴力。但他注定是要失败的。市场的意志就是上帝的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