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6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据税务总局近日对1994年新税制实施以来全国发生的税务行政复议及应诉案件进行的调查显示,2000年以后6年间的税务行政案件总数是此前7年的2倍还多。有关负责人表示,税务行政案件数总体上升说明纳税人的维权意识正不断增强,并已比较习惯利用法律途径获得救济。
“1994年至2005年,全国地方各级税务机关还发生了1399件税务行政诉讼案”太少了吧?以我从实际生活中得到的情况看,纳税人还是不习惯法律救济手段.当然,与以前比较来看,说"已比较习惯利用法律途径获得救济"也没错.但用"建设法治国家"的标准来衡量,差的太远了!执法本身就不是很严,出了问题“找找人”、“送送礼”就可摆平,用不大着“利用法律途径获得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