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管理社会化改革研究:基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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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政府管理社会化改革研究:基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视角

【作者】刘先江
【出版者】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7、01

【资源类型】专著

【摘要】

20世纪80年代以后,世界各国的政府管理进入了一个大变革时代。
在中国,计划经济体制的长期运行,形成了无所不包、高度集权的政府管理体制。这种体制因效率低下而越来越不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从而直接导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持续不断的经济体制的市场化改革和政府管理体制的社会化改革。
不过,政府管理体制改革却不象经济体制改革那样有明确而坚定的方向,其机构改革与职能转换等改革措施应急性的成份较多,并没有把社会化当成政府管理变革的方向或价值目标。这种经验型的政府管理改革在外部状况稍有好转就会停止甚至倒退,使改革陷入“精减——膨胀”的困境和“放权——收权”的旧路循环。
因此,政府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创新迫切需要一种全新的更宽阔的视野去寻找和解释政府管理改革中存在的真正问题及其原因,特别需要我们从更宏大、更长远的历史背景中去把握政府管理改革与创新的方向。本文就是以国家与社会关系为研究视角,把政府管理改革与创新置于马克思所描绘的“国家权力回归社会”的理想前景中进行分析所作的一种理论尝试,认为政府管理社会化是我国政府管理改革与创新应该始终坚持的基本方向,并对政府管理社会化改革的必要性及其原则、途径作了初步的探讨:
从国家与社会关系这一视角看来,我国传统政府管理体制的主要弊端在于政府管理体制的过度国家化,从而导致了国家与社会关系的严重扭曲,导致了政府权力的过度膨胀与社会的极度萎缩,导致了政府管理能力与社会自主管理能力的双重失落,因此必须对其进行社会化改革。
政府管理社会化改革既起因于实践的需要,是对这种“政府失灵”的防范、纠正和弥补,同时在理论上政府管理社会化也符合马克思关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基本思想,是与国家权力回归社会的基本历史趋势相一致的。马克思认为,社会是第一位的,国家是第二位的,社会是目的,国家只是为社会服务的手段,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不断完善,国家应该从凌驾于社会之上逐步地的回归于社会,直到最终消亡。因此社会主义国家的政府应该具有高度的历史自觉性、主动地实行政府管理社会化改革,逐步地把政府权力交还给社会,交还给人民。
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我国政府管理社会化改革不仅是必要的,而且也是可能的。首先,中国共产党及其所领导的政府除了整个社会的利益以外,没有其他的特殊利益,因而能够彻底废除封建特权思想,这就为政府管理社会化改革扫除了政治上和利益上的障碍;其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使社会在经济上获得了一定的独立性和自主性,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社会组织有了较大发展,这种日益成熟的社会可以承担起越来越多的以前由政府承担的管理职能;再次,网络技术的发展、信息时代的到来,也为政府管理社会化改革提供了必要的物质手段。
政府管理的社会化改革,意味着社会将逐步地从国家的怀抱中挣脱出来,形成一个相对独立的,不受国家任意干涉的领域,但是,这一社会并不是如资本主义市民社会那样与国家是对立的,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国家与社会之间已没有根本的利益冲突,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应该是一种良性的均衡状态,因此,政府管理社会化改革必须坚持有利于社会的成长、有利于提高政府管理品质和在政府主导下逐步实施等基本原则。
政府管理社会化改革的主要任务就是根据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从以下三个路向来重新探寻国家与社会的合理边界:一是政府组织的社会化,传统的政府管理体制把一切社会事务都纳入管理的范围,从而模糊了国家与社会的边界,社会组织也成了政府组织,这是政府机构膨胀的根本原因,因而应该把一部份政府管理组织如政府的后勤组织、部分事业单位以及隶属于政府的社团组织等剔除出政府,使其回归于社会之中;二是政府管理职能社会化,即把政府从社会摄取的多余的管理职能还给社会,如经济管理职能交给市场,社会服务职能交给社区、交给非政府组织,从而尽可能让市场自主运行、尽可能由社区和非政府组织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三是政府管理方式社会化,即通过政府管理决策的社会参与、政府管理决策执行的社会替代、政府管理绩效的社会评估等几个方面,使社会力量渗透于政府管理的整个过程之中,从而确保政府始终坚持为社会、为人民服务,成为真正的社会化政府、人民的政府。
事物的发展都有一个从不稳定到稳定的过程,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也是如此。当前,政府管理社会化改革的目的主要是打破传统的社会过度国家化的状态,使其向社会化方向变革,从而实现政府管理的模式转换,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政府管理新模式。这就是从集权型政府走向民主型政府;从全能政府走向有限政府;从经济建设型政府走向社会建设型政府;从管制型政府走向服务型政府。
值得提出的是,政府管理的社会化改革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我们既要始终坚持社会化的方向,又要防止改革中的急躁冒进,不切实际地把政府职能一下子全部推给社会,从而导致因社会无力承受而引发社会问题,落入“无政府主义”的陷阱,因此,我们在纠正政府“错位”与“越位”的同时,还应警惕和防止政府“缺位”,努力提高政府管理能力,积极进行“补位”,从而实现政府与社会的互动,形成“历史的合力”,推动社会的和谐发展,最终使人类社会走向美好的“自由人联合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