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网报道,在被羁押22个月后,原健力宝集团董事长张海2月12日被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两项罪名,一审判处执行有期徒刑15年。
在外出的打工的人都忙着返乡过一个团圆年的时候,健力宝老板张海却得到了一纸有期徒刑15年的判决,从风光一时的知名企业家到身陷囹圄连一个团圆年都过不上的阶下囚,这种大起大落又上演一出人间悲剧。其实,类似张海的至今已觉不新鲜了。近几年,从明星般的顾雏军、周正毅到一些不大不小及鲜为人知的民营企业家走上审判台的可以说是如过江之鲫,不可胜数。
从中国诸多悲剧民营企业家的人生历程中,可以观察到一个明显的事实,中国的民营企业家正面临着一种剪不断、理还乱的尴尬生存环境。在这样的环境中民营企业家上演人生悲剧也像宿命一般难以逃脱。
从不时出现的社会舆论对民企原罪讨伐,到近日权威调查显示私营企业主对“和社会上其他阶层成员和睦相处”表现出了强烈愿望,都折射出民企生存尴尬环境并没有根本好转,民营企业家仍未完全被纳入社会主流阶层之中,仍未被传统思维所认同。
综观被审判的各种各样的民营企业家在审判前后的种种表现,可以发现民营企业家的生存环境存在三重困局,也必须破解这三重困局才能改善企业家的生存环境。
其一,法律界限模糊困局。目前,中国法制基本是健全的,但不可否认的是,法律仍没有严格地界定哪些底线是民营企业家是绝对不能逾越的。这主要体现在执法过程中,在企业的行事过程中。从顾雏军在法庭全面否认对自己的指控、张海理直气壮的自我辩护到被判决死缓的企业家无罪释放,可以看到很多落马企业家同法律界限模糊有关。
到底什么是犯罪?犯罪应该遭受怎么样的惩罚?这些似乎都不是问题。但是,企业家就是似乎在这种简单的罪与非罪的判断中走入了盲区。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这些企业家似乎不知道何种行为是被严厉惩罚的,因为很多事实表明,做同样的事情,一些企业家获得了豁免权,一些企业家却被严厉惩罚。这就导致了在罪与非罪的认识上产生了误判。
其二,行政权和法权界限不清困局。行政权和法权纠葛不清的混乱关系破坏了企业家的生存环境。在经济行为中,政府审批是一个严格的尺子。能否规范地、严格地执行行政审批程序,基本上能判定企业是否违法犯罪。但是,不能不承认,由于行政权力的过多介入,行政审批往往逾越了法律的界限。例如,一些污染企业,政府部门明知道其违反《环境保护法》的情况下却仍为其大开绿灯,任其乱排乱放。在招商引资的冲动下,一些地方政府官员只看到资本有利于本地GDP的增长,有利于自身政绩,而忽略了法律的界限,甚至不惜做出种种承诺。一旦造成严重后果,追究法律责任,企业必须独自品尝一些地方政府帮助酿下的苦酒。
其三,公众认识困局。公众没有严格也不会严格区分不良民营企业家和所有民营企业家的界限,往往在逻辑上从部分推断整体。必须承认,一些民营企业家自律不足,富裕起来后,忘乎所以,不顾道德法律,爆发户心态严重。表现得财大气粗,为所欲为,自私自利,或腐蚀干部,或同不法分子勾勾搭搭,或生活腐化堕落,过着声色犬马的生活…….。在社会上树立了不良形象。造成了公众的反感和厌恶情绪,进而强化或者推演出“为富必不仁”的结论。这就导致了社会仍存在仇富心理,恶化了民营企业家生存环境。
但是,也必须承认绝大多数的民营企业家是道德良好,热心公益事业,遵纪守法的。为社会作出了很大贡献。公众和媒体应该认识到这一点,不能一叶障目,不见森林。责其一点,不计其余。
总之,民营企业家的生存环境亟待改善,在法律、行政和社会舆论方面给予理解和支持。同时,民营企业家也更应该加强自律,成功后更应该严格要求自己,承担更多的企业社会责任,更多地为社会公益事业做贡献。当思一丝一缕来之不易,当念创业惟艰,珍惜自己的事业,珍惜自己的人生。不能心存侥幸,罔顾国法。
在外出的打工的人都忙着返乡过一个团圆年的时候,健力宝老板张海却得到了一纸有期徒刑15年的判决,从风光一时的知名企业家到身陷囹圄连一个团圆年都过不上的阶下囚,这种大起大落又上演一出人间悲剧。其实,类似张海的至今已觉不新鲜了。近几年,从明星般的顾雏军、周正毅到一些不大不小及鲜为人知的民营企业家走上审判台的可以说是如过江之鲫,不可胜数。
从中国诸多悲剧民营企业家的人生历程中,可以观察到一个明显的事实,中国的民营企业家正面临着一种剪不断、理还乱的尴尬生存环境。在这样的环境中民营企业家上演人生悲剧也像宿命一般难以逃脱。
从不时出现的社会舆论对民企原罪讨伐,到近日权威调查显示私营企业主对“和社会上其他阶层成员和睦相处”表现出了强烈愿望,都折射出民企生存尴尬环境并没有根本好转,民营企业家仍未完全被纳入社会主流阶层之中,仍未被传统思维所认同。
综观被审判的各种各样的民营企业家在审判前后的种种表现,可以发现民营企业家的生存环境存在三重困局,也必须破解这三重困局才能改善企业家的生存环境。
其一,法律界限模糊困局。目前,中国法制基本是健全的,但不可否认的是,法律仍没有严格地界定哪些底线是民营企业家是绝对不能逾越的。这主要体现在执法过程中,在企业的行事过程中。从顾雏军在法庭全面否认对自己的指控、张海理直气壮的自我辩护到被判决死缓的企业家无罪释放,可以看到很多落马企业家同法律界限模糊有关。
到底什么是犯罪?犯罪应该遭受怎么样的惩罚?这些似乎都不是问题。但是,企业家就是似乎在这种简单的罪与非罪的判断中走入了盲区。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这些企业家似乎不知道何种行为是被严厉惩罚的,因为很多事实表明,做同样的事情,一些企业家获得了豁免权,一些企业家却被严厉惩罚。这就导致了在罪与非罪的认识上产生了误判。
其二,行政权和法权界限不清困局。行政权和法权纠葛不清的混乱关系破坏了企业家的生存环境。在经济行为中,政府审批是一个严格的尺子。能否规范地、严格地执行行政审批程序,基本上能判定企业是否违法犯罪。但是,不能不承认,由于行政权力的过多介入,行政审批往往逾越了法律的界限。例如,一些污染企业,政府部门明知道其违反《环境保护法》的情况下却仍为其大开绿灯,任其乱排乱放。在招商引资的冲动下,一些地方政府官员只看到资本有利于本地GDP的增长,有利于自身政绩,而忽略了法律的界限,甚至不惜做出种种承诺。一旦造成严重后果,追究法律责任,企业必须独自品尝一些地方政府帮助酿下的苦酒。
其三,公众认识困局。公众没有严格也不会严格区分不良民营企业家和所有民营企业家的界限,往往在逻辑上从部分推断整体。必须承认,一些民营企业家自律不足,富裕起来后,忘乎所以,不顾道德法律,爆发户心态严重。表现得财大气粗,为所欲为,自私自利,或腐蚀干部,或同不法分子勾勾搭搭,或生活腐化堕落,过着声色犬马的生活…….。在社会上树立了不良形象。造成了公众的反感和厌恶情绪,进而强化或者推演出“为富必不仁”的结论。这就导致了社会仍存在仇富心理,恶化了民营企业家生存环境。
但是,也必须承认绝大多数的民营企业家是道德良好,热心公益事业,遵纪守法的。为社会作出了很大贡献。公众和媒体应该认识到这一点,不能一叶障目,不见森林。责其一点,不计其余。
总之,民营企业家的生存环境亟待改善,在法律、行政和社会舆论方面给予理解和支持。同时,民营企业家也更应该加强自律,成功后更应该严格要求自己,承担更多的企业社会责任,更多地为社会公益事业做贡献。当思一丝一缕来之不易,当念创业惟艰,珍惜自己的事业,珍惜自己的人生。不能心存侥幸,罔顾国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