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位朋友,小时候因家里穷而未读多少书。为了谋生,他十六岁就外出打工,先是在工地上搬砖扛水泥,因干活踏实,不怕吃苦而深得老板厚爱,在老板的手把手调教下,他很快成了一名出色的瓦工,后来又当上了工长,就这样,他一步步成长起来,打拼十几年后,终于有了自己的建筑公司。事业成功了,但他并未忘记过去,他不希望再有孩子上不起学。每当他看到辍学孩子到他的工地上干活时,他心里就很不是滋味。所以,其对失学儿童和贫困学子屡屡解囊,最多一次出资6万元让当地一贫困生顺利走进大学校园。此事经媒体报道后,社会上都知道了他是一位乐善好施的企业家。但是,烦恼也接踵而至。
先是某报纸以宣传典型为由,索要润笔费五万元;接着本市园林局办菊花展又索要赞助费两万元;园林局的人刚走,宣传部又来电话商谈联办当年春节联欢会的事,开口就是八万元冠名费……这些单位哪一家都不敢得罪,拒绝任何一家,企业都有可能遭到“隐性报复”。若全部满足,他这个刚刚起步的企业实在不能承受,真是让我那位朋友苦不堪言。尽管如此,他“尽量减少失学孩子”的信念仍未动摇,只不过由明捐变为暗助,大多时候还是匿名捐献。他这样做就是不想浪费“关爱”,避免有些不要脸皮的机构或个人强迫他“关爱”。说其此事,他一脸无奈,他说:“关爱别人还不如做贼,有些贼还敢在众目睽睽下伸手,而他做好事还要偷偷摸摸。”
朋友的话不失幽默,但也令人心酸。
企业老板扶危济困本应大力提倡,可是,因怕招鬼上门而不得不转入隐蔽,不能不算是国家的一大悲哀。试想,就连做件好事还要遮遮掩掩的社会,离“和谐”还有多远?所以,我奉劝个别官府和官老爷,不要再扼杀企业的社会责任感,更没必要吃着国家奉禄,还要去和穷人争抢企业的捐助,让那些真正的弱势群体得到更多的关爱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