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什同意放宽对华高科技出口


  对此,我们还是慎言为上.一个简单的道理,美国对华高科技要完全放开了,站在美国自身的利益角度思量,他还靠什么混啊....再则,我们应熟悉美国的相应制度,这样才能了解"布什同意"背后的实质-----------

在美国现行对华出口管制制度下,对华出口具有军民双重用途的产品须经国务院、商业部、国防部以及能源部审查,再经总统向国会确认,然后才能进行。那么何谓“放松出口管制”,也即放松出口管制审查标准。我们需要明确一点,出口管制≠贸易禁运,对一个国家实行出口管制不等于对向该国的所有出口一律禁止,因此按照既定的审查标准,批准对该国的一笔出口交易也不等于放松对该国的出口管制只有放宽原来的审查标准才是放松对该国的出口管制。但在这两笔交易中,美国对华出口管制制度没 
有任何放宽,只不过是按照原来的制度作出了肯定的确认,甚至在程序上尚未完成最终放行的手续,所 谓“放松出口管制”自然也是无从谈起的。-----对此,我们没有必要乐观.

     我们无意否认美国政府这次肯定性确认的积极意义,但中国政府、中美商界对美国政府的要求并不仅仅是放行一笔两笔交易,而是全面审查修订、放宽早已落伍不合潮流的对华出口管制体系;中美商界、舆论界要做的事情应该是督促美国政府尽早、尽可能全面深入地在改造对华出口管理体制方面迈出实质性的步伐,从而减少对中美双边正常贸易的干扰,而不是对美方在旧体制下作出的一点正面表示过多 地褒扬。除非美方决策层是希望借此释放未来放宽管制体系的信号,那才值得更多的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