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国企的公开回应难圆其说


垄断国企的公开回应难圆其说
孔善广/文

法制日报记者吴晓锋采访了中国石油、中国移动和国家电网公司,三大公司首度公开回应公众对这些公司的巨额利润主要来自于垄断,凭借垄断地位损害消费者利益的种种行为,甚至认为“垄断国企”的壮大并非幸事的质疑。一家大型国企老总委屈地对记者说到,“原来我们国企没做大、效益比较差,人家就说国企搞不好、不要搞了。现在国有企业做大做强了,他们又说挣那么多钱,垄断,又不好。总之,横竖国企就是不好,不是这个意思吗?”(《法制日报》11月26日)表面上看确实委屈,并有所道理,但从报道上看几家垄断国有企业的回应,实际上根本是难圆其说。

国有企业在1990年代的业绩是惨不忍睹,“三分之一明亏,三分之一暗亏,三分之一持平”,就算到1998年,亏损面仍达31.3%,23.8万户、共13.5万亿总资产的国有企业只有213.7亿元的利润,资产利润率仅是0.16%,销售利润率为0.3%,净资产利润率为0.4%,就算将资金放在银行吃利息也比其回报率高约十倍。不说利润没有上缴国家财政,仅当年国家财政支出主要用于国有企业的增拨企业流动资金、挖潜改造资金和三项费用就高达684亿元,简直是入不敷支。在上个世纪90年代,对国有企业的补贴一度占财政收入的20%。这样的业绩能让人说国企好吗?

因此可以说:如果国有企业在一般竞争性领域有比较强的赢利能力,也就不会实施各项措施对国有企业进行改革,也许就不会轻言痛苦的“国退民进”了。

国有企业改革最大动作之一是剥离包袱,包括职工分流下岗和数额巨大的亏损项目核销,历年合计大约有3700万国企职工遭受下岗命运,1998-2004年,中央财政用于中央本级和补助地方的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达837.92亿元,加上地方的全部财政补助资金达1198.30亿元;在2003年,中央企业就共申报核销资产损失3178亿元人民币。这相当于9.2万亿元资产总额的4%左右,3.2万亿元净资产的9.9%。加上财政部已核准的近1000亿元损失,央企共计核销损失达4000多亿元。而在过去几年中,四大商业银行也共计核销主要是国有企业形成的损失接近2万亿元。这些均是公众福利的损失。

大动作之二是不断强化垄断地位。随着2003年4月国资委的成立以来,国有企业不断要“保值增值”和“做大做强”,不断强化垄断地位,利润不断攀升。全国国有企业总资产从1998年的13.5万亿增加到2006年的29万亿,增加一倍多,实现利润从213.7亿元提高到12000亿元,增长了50倍。如 2004年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宝钢集团、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等7家公司实现的利润,就占到了全部中央企业利润的78%,其中6家是国家垄断的石油石化和电信行业。

以往连酒店、餐馆、甚至是理发都有公有制企业,为什么就没有出现“香格里拉”、“万豪”、“希尔顿”、“麦当劳”和“肯德基”呢?因为放开了私人经营,没有垄断而已。

而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大石油公司因承担着“政策性功能”而拥有国内原油90%的开采权,集开采、进口、加工、批发、零售于一身,拥有绝对的垄断地位。中石油回应说“过去 15年石油价格最低时期降低到了10美元以下,那时石油公司基本是保平或者亏损的”。但那时的成品油价格也非常低,现在虽然进口占约五成,但仍有约一半是国内开采,国内开采成本并不会上涨到成品油的上涨幅度。

早在2005年华南“油荒”期间有关媒体就披露,在国内需求保持增长的同时,两大巨头却反而减少了进口量,甚至还加大了出口量,上半年出口了759万吨的成品油,比去年同期猛增48。6%;7月份,中石化下属公司在国际市场抛售熟百万吨原油。由此可以深入分析到:两大巨头利用垄断的开采权和进口权及销售渠道,使用的是“高明”手法:一是当国际市场降价,就减少国内开采量,加大进口来赚取高利润;二是当国际市场涨价,则加大国内开采供应量,减少进口量,甚至用国内低成本开采的石油出口来赚取高利润。

如果作为一个普通的企业,我们对此无可指责,因为毕竟企业需要追求利润最大化。但是,这些巨头却是国有(控股)企业,其拥有国内原油90%的开采权,是承担着“政策性功能”并给予行业垄断特权的企业,可以垄断性开采属于国民的“地下财富”并垄断进口、加工和销售的渠道,但其最大的投资者(股东)是国民,产品及服务也大部分用于 “企业所有者”的国民的消费获取高垄断利润,就出现企业所有者的企业“剥削”企业所有者的现象。难民受到公众质疑“靠垄断价格获利、垄断利润获得高收入,损害消费者利益”了。

对于电信企业的“国际长话我们比国外贵这个问题,是因为外国公司要与我们结算,大部分钱被他们拿走了。因为在国际市场上他们还占据着主导地位,所以我们打过去他们收我们的费收得高,自然显得贵”的解释,用一个例子就可以反驳:在香港打电话到广州(2-3个小时的火车路程)价格比从香港打到隔了一个太平洋的美国还要高。不知道又如何解释呢?

说“电信部门经过多次分拆和重组,最后形成了六大公司,竞争是很激烈的”。但这些“竞争很激烈”的公司“老板”却是可以互相调任的,做了一个公司“老板”后,又可以到另一个“竞争很激烈”的公司做“老板”,全世界存在这样“竞争很激烈”的公司吗?

中石油还说,它们“两大集团为稳定大局牺牲了800亿元,而这些牺牲很多人没有看到”;电网说“拉电线拉得越长越不经济,这些服务是不盈利的”。这种说法太失水准了,可知道其两大集团最大的股东是谁?是国民!不要说下岗职工的福利受到影响,也不说属于于国民的上万亿的资产损失,就说这几年来垄断国企国上万亿的利润,也根本没有上交给国家财政,社会公众福利方面不尽人意方面难道不值得质疑?

对于说“政府对价格实行统一管理”,“实行集中的专营制度,并没有影响竞争”也只是一个托词,既然是“实行集中的专营制度”,那当然就没有竞争了,也就不存在影响竞争了。而“政府对价格实行统一管理”,在现有国民对政府缺乏真正有效的监督渠道下,只要政府将油价、电价、电话费和食盐价等提高一倍,马上就可以“猪笼入水”,将提高价格后所得的利润上交国家财政,政府收入就会大增,并成为政府开支的依赖。政府有这样一大块非税收入,就会“将资源优先配置给国有大型企业”,形成利益共同体。国企就可以获取更高利润,政府分红取得更大的收入,就像向社会征收了一定的税收一样,垄断国企就成了第二税务局了。

本来市场经济条件下,现代政府职能是建立和维护支撑市场机制的制度基础,为市场主体提供公平公平竞争的环境,而不是维持庞大的国有企业、依靠垄断获取收入,让社会继续承担资源利用效率低下和整体福利受损的代价。而目前准备实施的对国企收取红利,并非默许垄断国企继续享有垄断地位获取垄断收益,更不是政府通过垄断国企取得税收之外的收入之目的,否则,政府部门及国有企业职能的错位问题仍然得不到转变,形成“国企利润悖论”,这是国有企业和政府部门所需面对的实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