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不能让姑息养奸的地方政府占便宜
李华新
截至2007年初,全国各地共自办土地违法违规案件22395件,涉及土地32872.84公顷;已查结13059件,涉及土地17500.70公顷。给予党纪处分927人、政纪处分561人,其中地(厅)级干部2人、县(处)级干部100多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870多人,给予刑事处罚160多人。
(《中国青年报》2007年12月11日)
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土地是不能再生的资源,而且是有限的资源。国家对土地审批的权限规定的很死,其目的就是要使土地资源得到后来的使用,但是,就是这样的一个县级市的胆子,却是两届市委班子,都敢于顶风而上。置国家的有关规定于不顾,任意而为,造假而为,这样的事情甚至会发生在监察部、国土资源部督查组现场督办期间,开平市政府有关部门拿出了虚假的“一套又一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以欺骗手段应对上级的调查”,这是非常恶劣的行为,因此在被通报的10起土地违法违规典型案件,每起的违法性质和情节都具典型性。但是开平的案例更是令人感到地方政府的胆大妄为已经到何种地步。
2002年上半年,开平市政府决定设立水口镇水暖卫浴生产基地。为解决用地审批难和规避缴纳新增建设用地相关费用,时任开平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向时任开平市委书记建议:《广东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规定,县级政府有一公顷(15亩)以下的国有未利用地的审批权限,可以据此分拆审批建设用地。
开平市委书记同意据此办理,开平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具体实施。
2005年4月,换届后的开平市委书记主持召开开平市委常委会议,决定成立开平市工业建设用地审批领导小组,由这个领导小组违法审批土地。
“开平作为一个县级市,连续两届市委领导班子决定以违法手段审批土地,有组织地不执行甚至对抗党中央、国务院和广东省委、省政府一再强调和重申的加强土地管理的决定。”,开平市政府在明知县级人民政府没有农用地专用及征收土地审批权的情况下,“仍然采取将集体农用地视作国有未利用地和化整为零的手法审批用地”。
此案涉及的土地面积同样令人咋舌,为全国同类案件所罕见。但是究竟让人咋舍到何种地步,媒体现在还没有通报,但是这样的办法实在是并不高明。因为用分拆审批的方式来中央的规定,这样的办法是比较没有智商的,而且明眼人一看就会明白的。但是地方政府往往是从扶持当地经济的发展的角度,对于这样的事情往往都是默许的,往往都是佯做不知的。而且这样的事情,是如此的明显,其实是根本不可能不会不知道的。但是这样的事情却是会发生。而且是打着发展当地经济的旗号,因此其中的有多少人在其中得到了政治上和经济上的好处和实惠,这些问题当地政府和当地的上级政府,也是难辞其咎的。
2006年,监察部、国土资源部直接查处了郑州市非法批准征收占用土地建设龙子湖高校园区案,两名河南省常委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这起案件所涉及的土地面积为14000余亩,尚不及“开平市违法面积的一半”。那么,现在开平的主要领导人,要受到的处理会是什么,现在还不知道,而且使中央“震怒”的,并非是乱批了多少土地的数字,而是一个县级市不听招呼的行为,对中央三令五申禁令的漠然处置,以及公开的违纪行为,是对中央决策的公然对抗,也是一种对中央所制定的政策的公开挑战。其目的仅仅是为了自己的一地政绩,还是其他的别的什么目的,或是为了早出政绩得到提拔重用。也许这样的解释有几分“合理”。
如果不是,为什么要对中央的指示和规定如此置若罔闻呢?而且还要变着花样做对抗中央的明令禁止的事情呢?!
不过,对于什么地方占便宜这样的说法,其实并不是最好的一种批评,因为仔细想想,如果我们的各级地方政府和中央离心离德,或是变着花样对付中央的决策,那么将是什么样的后果,我们就能明白其中的奸诈,是多么危险的事情。
有人言:乱批地以及囤积土地,是造成中国房地产市场价格居高不下的祸首;而在乱批地的过程中有多少贪腐行为出现,如果不是,那么为什么一个县级市会有如此的妄为之胆。
清除腐败行为,已经触及到了对中央权威挑战的地步,此事,会仅是开平一地吗?此事说明,清除腐败行为,需要不断深化,需要更为健全更为透明的体制和制度来进行约束和规范。
(济南 李华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