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培科 来源:11月7日《中国经济时报》
你有没有被上市公司大股东“忽悠”过?
如果让*ST阿继(000922)的投资者来回答这个问题,答案无疑是肯定的。
*ST阿继暴露中国股市信息披露缺陷
始于今年4月10日股改的*ST阿继,以10送2.8股和控股股东哈电集团附加的两项承诺赢得了各类股东们的赞成票。大股东承诺其所持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另外承诺,在股改方案实施完毕后,择机启动资产重组工作,将哈电集团旗下自动控制相关资产以资本运作方式整合入上市公司,实现上市公司的战略转型。
一些敏锐的投资者认为控股股东哈电集团实力雄厚,资产注入后*ST阿继股价一定能够一飞冲天,于是纷纷介入炒作。然而,让人始料未及的是在9月28日晚,该公司公告称:日前接到哈电集团通知,拟向东兆长泰投资集团转让*ST阿继的控股权,因尚未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且本次股权转让,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股票于2007年10月8日起停牌,最迟于10月15日发出相关公告,并申请复牌。
这则公告犹如一盆凉水,让狂热的炒作者从头凉到脚。这则公告公然违背了大股东在股改当初承诺12个月内不转让的条款,也自然违背了资产注入的承诺。幸好,*ST阿继的控股权转让申请被国资委及时叫停,并责成哈电集团高层拿出新的注资方案。10月18日,*ST阿继被迫收回成命,声称哈电集团将严格履行股改承诺,在禁售期内不转让控股权,并保证在现行的国家及相关部门的法律、法规框架下,推进资产重组,最大限度地保护全体股东利益,但由于资产注入存在一定障碍,有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同时向全体股东致歉。
经过这一戏剧性地折腾之后,股票恢复交易后一路跌停,让投资者更加失望和愤怒。
但是,尴尬还在后面。目前市场有消息称,因为当时承诺的自动控制相关资产其实已被注入到哈电集团在香港的上市公司哈动力(1133.HK),要完全按照股改当初的承诺来兑现已经不太可能了。哈电集团之所以想将*ST阿继的控股权拱手相让,正是出于这一原因。
对于这样一个典型的案例,管理层和学界应该高度重视,因为大股东的行为不透明对上市公司和公众股东损害极大。
由此看来,应该将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及时纳入信息披露范畴。毕竟大股东与上市公司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如果让上市公司和关联股东同时进行信息披露,让上市公司大股东的行为透明化之后,市场肯定会减少挪用、占用、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在聚光灯下可能会减少资产的随意转移和消除诸多不透明的灰色交易,同时也会减少大股东的无理操纵和粉饰报表行为。
遏制大股东不能仅寄希望于整体上市
一个月前,据深交所披露称:上市公司大股东和管理层利用会计变更操纵利润、粉饰业绩,是资本市场财务信息披露中极为常见的现象。个别公司甚至滥用会计估计变更进行巨额冲销,在临近年度报告披露之际进行业绩大变脸。这些滥用行为,特别是巨额冲销行为会严重扰乱市场预期,引发市场剧烈波动,极大地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为此,深交所紧急发布了《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7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由此可见,大股东的诚信问题确实有待改善。就拿近两年的清欠行动来说,虽然上市公司追回了不少被大股东挪用的资金,但是前脚还后脚占、借新还旧仍然屡禁不止,而且大部分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都被大股东完全控制,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愿望就必然打了折扣。
这些案例和事实印证了大股东的利益时常与小股东并不一致。有些甚至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以侵吞和牺牲小股东的利益来实现大股东的利益最大化,而非全体股东的利益最大化。从而,现代公司治理结构和股份制有时似乎成了一个完美的摆设。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虽然在最近表示,要坚持把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作为资本市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可是,中国上市公司在“一股独大”的格局下,让大股东自己信守承诺、去维护公众股东的利益,似乎有点天方夜谭。
目前的股权分置改革仅仅只解决了全流通问题,而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掉股权分置背后的利益分置。于是,有人呼吁整体上市,以此机制来减少关联交易和利益输送,以统一各股东之间的权益,让大股东与小股东完全同心同德。但是,整体上市后就一定能够实现大股东与小股东的同心同德吗?
在这样的诚信环境和市场氛围下,显然不行。自股改之后,限售流通股股东确实对资产注入和整体上市在主观愿望上产生了积极性,但是他们核心动力则是来自对自身股价的异常关注,很多企业纷纷以各种方式来拉抬自己的股价,吹大泡沫以备高价减持或进行资产重估。而狂热的市场也积极响应这一号召,开始对资产注入和整体上市的题材股进行了疯狂炒作,从而各种真真假假、与资产注入沾边的上市公司都成为投资者轮番追捧的对象。
防范股市大起大落保护公众股东利益
*ST金泰(600385)是资产注入概念的典型代表,公司曾凭借资产注入概念连续拉出了40多个涨停板,但自报出资产注入出了问题之后,股价又开始一路狂跌。对于如此大起大落的走势,是管理层和投资者都不愿意看到的,但是如何避免股市的大起大落则是中国股市反思的重点。
目前,中国股市采取的措施是以上市类似中石油、中国神华、工商银行、中国银行等超级大盘股来稳定市场,来抑制股指的大起大落。但是由于中国股市一级市场的疯狂炒作,让很多新股刚上市就变成了“风险股”、“垃圾股”,原因是公司未来两三年的利润都已经被一级市场提前攫取了,而二级市场只能继续炒高或者等待下跌。11月5日上市的中国石油(601857)就是最好的例子,虽然该公司是亚洲最赚钱的公司,但是A股市场丝毫没有给面子,两天之内跌了近10元,显然其股价被严重高估,其价值被一级市场严重炒高,二级市场的股价只能回调。幸好该股没有立即计入指数,否则对股指大盘的冲击是显而易见的。
要避免中国股市的大起大落,笔者认为首先应该解决中国股市一二级市场利益割裂的矛盾,对新股IPO及时采取笔者曾经呼吁过的“市值优先认购选择权”制度,将新股发行环节中的利益适当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倾斜,而非纯粹给一级市场的资金申购团和特权机构。因为在单一的资金申购中,拥有巨额资金优势的机构会将中小散户挤到门外,会彻底剥夺了中小散户和二级市场投资者的利益,是制造二级市场泡沫的重要基地,如果对此有效抑制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缓二级市场的大起大落。
其次,对基金、券商、QFII等机构投资者的行为进行规范,只有让他们树立起长期的价值投资理念,中国股市才会出现相对稳定的格局,只要他们不大进大出,股市就肯定不会产生大起大落,因为散户是主导不了行情的。
第三,应该加快市场的改革和对内开放,完善信息披露和完善市场基础制度的建设,建立诚信、法制、文明、三公的市场环境。
第四,加强市场的监管力度,对强势的机构投资者和大股东实施严格监管,只有这样才能够保证市场的稳定,才能有效保护公众股东的利益。
你有没有被上市公司大股东“忽悠”过?
如果让*ST阿继(000922)的投资者来回答这个问题,答案无疑是肯定的。
*ST阿继暴露中国股市信息披露缺陷
始于今年4月10日股改的*ST阿继,以10送2.8股和控股股东哈电集团附加的两项承诺赢得了各类股东们的赞成票。大股东承诺其所持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另外承诺,在股改方案实施完毕后,择机启动资产重组工作,将哈电集团旗下自动控制相关资产以资本运作方式整合入上市公司,实现上市公司的战略转型。
一些敏锐的投资者认为控股股东哈电集团实力雄厚,资产注入后*ST阿继股价一定能够一飞冲天,于是纷纷介入炒作。然而,让人始料未及的是在9月28日晚,该公司公告称:日前接到哈电集团通知,拟向东兆长泰投资集团转让*ST阿继的控股权,因尚未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且本次股权转让,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股票于2007年10月8日起停牌,最迟于10月15日发出相关公告,并申请复牌。
这则公告犹如一盆凉水,让狂热的炒作者从头凉到脚。这则公告公然违背了大股东在股改当初承诺12个月内不转让的条款,也自然违背了资产注入的承诺。幸好,*ST阿继的控股权转让申请被国资委及时叫停,并责成哈电集团高层拿出新的注资方案。10月18日,*ST阿继被迫收回成命,声称哈电集团将严格履行股改承诺,在禁售期内不转让控股权,并保证在现行的国家及相关部门的法律、法规框架下,推进资产重组,最大限度地保护全体股东利益,但由于资产注入存在一定障碍,有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同时向全体股东致歉。
经过这一戏剧性地折腾之后,股票恢复交易后一路跌停,让投资者更加失望和愤怒。
但是,尴尬还在后面。目前市场有消息称,因为当时承诺的自动控制相关资产其实已被注入到哈电集团在香港的上市公司哈动力(1133.HK),要完全按照股改当初的承诺来兑现已经不太可能了。哈电集团之所以想将*ST阿继的控股权拱手相让,正是出于这一原因。
对于这样一个典型的案例,管理层和学界应该高度重视,因为大股东的行为不透明对上市公司和公众股东损害极大。
由此看来,应该将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及时纳入信息披露范畴。毕竟大股东与上市公司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如果让上市公司和关联股东同时进行信息披露,让上市公司大股东的行为透明化之后,市场肯定会减少挪用、占用、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在聚光灯下可能会减少资产的随意转移和消除诸多不透明的灰色交易,同时也会减少大股东的无理操纵和粉饰报表行为。
遏制大股东不能仅寄希望于整体上市
一个月前,据深交所披露称:上市公司大股东和管理层利用会计变更操纵利润、粉饰业绩,是资本市场财务信息披露中极为常见的现象。个别公司甚至滥用会计估计变更进行巨额冲销,在临近年度报告披露之际进行业绩大变脸。这些滥用行为,特别是巨额冲销行为会严重扰乱市场预期,引发市场剧烈波动,极大地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为此,深交所紧急发布了《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7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由此可见,大股东的诚信问题确实有待改善。就拿近两年的清欠行动来说,虽然上市公司追回了不少被大股东挪用的资金,但是前脚还后脚占、借新还旧仍然屡禁不止,而且大部分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都被大股东完全控制,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愿望就必然打了折扣。
这些案例和事实印证了大股东的利益时常与小股东并不一致。有些甚至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以侵吞和牺牲小股东的利益来实现大股东的利益最大化,而非全体股东的利益最大化。从而,现代公司治理结构和股份制有时似乎成了一个完美的摆设。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虽然在最近表示,要坚持把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作为资本市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可是,中国上市公司在“一股独大”的格局下,让大股东自己信守承诺、去维护公众股东的利益,似乎有点天方夜谭。
目前的股权分置改革仅仅只解决了全流通问题,而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掉股权分置背后的利益分置。于是,有人呼吁整体上市,以此机制来减少关联交易和利益输送,以统一各股东之间的权益,让大股东与小股东完全同心同德。但是,整体上市后就一定能够实现大股东与小股东的同心同德吗?
在这样的诚信环境和市场氛围下,显然不行。自股改之后,限售流通股股东确实对资产注入和整体上市在主观愿望上产生了积极性,但是他们核心动力则是来自对自身股价的异常关注,很多企业纷纷以各种方式来拉抬自己的股价,吹大泡沫以备高价减持或进行资产重估。而狂热的市场也积极响应这一号召,开始对资产注入和整体上市的题材股进行了疯狂炒作,从而各种真真假假、与资产注入沾边的上市公司都成为投资者轮番追捧的对象。
防范股市大起大落保护公众股东利益
*ST金泰(600385)是资产注入概念的典型代表,公司曾凭借资产注入概念连续拉出了40多个涨停板,但自报出资产注入出了问题之后,股价又开始一路狂跌。对于如此大起大落的走势,是管理层和投资者都不愿意看到的,但是如何避免股市的大起大落则是中国股市反思的重点。
目前,中国股市采取的措施是以上市类似中石油、中国神华、工商银行、中国银行等超级大盘股来稳定市场,来抑制股指的大起大落。但是由于中国股市一级市场的疯狂炒作,让很多新股刚上市就变成了“风险股”、“垃圾股”,原因是公司未来两三年的利润都已经被一级市场提前攫取了,而二级市场只能继续炒高或者等待下跌。11月5日上市的中国石油(601857)就是最好的例子,虽然该公司是亚洲最赚钱的公司,但是A股市场丝毫没有给面子,两天之内跌了近10元,显然其股价被严重高估,其价值被一级市场严重炒高,二级市场的股价只能回调。幸好该股没有立即计入指数,否则对股指大盘的冲击是显而易见的。
要避免中国股市的大起大落,笔者认为首先应该解决中国股市一二级市场利益割裂的矛盾,对新股IPO及时采取笔者曾经呼吁过的“市值优先认购选择权”制度,将新股发行环节中的利益适当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倾斜,而非纯粹给一级市场的资金申购团和特权机构。因为在单一的资金申购中,拥有巨额资金优势的机构会将中小散户挤到门外,会彻底剥夺了中小散户和二级市场投资者的利益,是制造二级市场泡沫的重要基地,如果对此有效抑制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缓二级市场的大起大落。
其次,对基金、券商、QFII等机构投资者的行为进行规范,只有让他们树立起长期的价值投资理念,中国股市才会出现相对稳定的格局,只要他们不大进大出,股市就肯定不会产生大起大落,因为散户是主导不了行情的。
第三,应该加快市场的改革和对内开放,完善信息披露和完善市场基础制度的建设,建立诚信、法制、文明、三公的市场环境。
第四,加强市场的监管力度,对强势的机构投资者和大股东实施严格监管,只有这样才能够保证市场的稳定,才能有效保护公众股东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