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配套设施免缴土地增值税


 

 

 

 

 

某房地产公司开发商品房(普通住宅)一批,建筑面积为60000平方米。经过测算,预计销售平均单价1500元/ 平方米,销售总收入9000万元,允许扣除金额7450万元,增值额1550万元,增值率20.8%,按照税法规定,应纳土地增值税为: 1550×30%=465(万元)。

企业实际获利:9000-7450-465=1085(万元)。

企业进行了筹划安排,增加住宅小区的绿化园林投入100万元,这样允许扣除金额7550万元,增值额1450万元,  增值率19.2%,。按照税法规定,普通住宅增值率不超过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这样企业实际获利:9000-7550=1450(万元)。  增加成本支出100万元,节税465万元为企业净增加效益3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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