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女子身陷异国淫窝华人相助5楼跳下乘机回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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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2004年02月18日11:24新桂网-南国早报
新桂网-南国早报见习记者蒙志献
今年1月20日,两名广西女子被人从南宁骗到马来西亚一家大酒店当三陪女,她们在马来西亚度过了10天噩梦般的生活后,终于机智地逃出了淫窝,并在当地热心华人帮助下,顺利搭上了回国的班机。2月13日,这两名受骗的女子向记者讲述了那段不堪回首的日子
轻信谎言踏上异国之旅
2004年1月初,在南宁市打工的张琳和唐丽丽认识了一个叫黄坚的女人。黄坚看起来为人热情,经常叫唐丽丽和张琳一起到酒楼吃饭,还时不时带她俩去迪吧玩,给她们买新潮时装,到美容院美容等。一个星期下来,她俩和黄坚亲密得像亲姐妹一样。
但她俩哪里知道,她俩已经一步步走进了黄坚布下的陷阱。1月中旬的一天,黄坚又请张琳和唐丽丽到一家饭店吃饭,还带来了一名叫刘小琼的年轻女人。
黄坚称,刘是她的表妹,几年前嫁到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与丈夫在吉隆坡开有一家大酒店,生意非常好,如果张琳和唐丽丽愿意去做服务员的话,每个月的工资不低于4000元人民币。
张琳和唐丽丽在黄和刘游说下,表示愿意去刘的酒店当服务员。黄坚和刘小琼很爽快地表示,将帮她们办理护照和出国手续,并将亲自送张琳和唐丽丽去马来西亚。
1月20日早上,黄带她俩乘火车来到广州,下午3时许,黄坚在广州白云机场的一名男子处,拿到了张琳和唐丽丽的护照和飞机票,带她俩踏上了飞往吉隆坡的飞机。
走进酒店才知进了淫窝
当晚8时许,张琳等3人坐飞机到了吉隆坡。刘小琼的丈夫吴起昂把她们带到他家。到家后,吴收走了张琳和唐丽丽的护照和返程机票,并拿走她们身上的4000多元人民币,说帮她们“保管”。此时,张琳和唐丽丽才知道,她们的签证属于短期旅游签证,期限只有14天。
1月21日中午,吴开车把张琳和唐丽丽送到了一个叫“沙登”的地方,将她俩交给一个戴着墨镜、约20多岁的男子,然后开车走了。该男子把张琳和唐丽丽送到了一栋楼房的5楼,有3个戴着墨镜的男子守在门口。门里是一个被隔成了4间房的大厅,有六七个年轻女子在里面打牌或睡觉。
当晚8时许,一个自称“安哥”的男子把张琳和唐丽丽带到了离住处很近的一家酒店。酒店2楼的一个大舞厅旁,有30来个只穿乳罩和三角裤的浓妆艳抹的年轻女子。一有客人前来,30多个女子就走到舞厅站成一排,让客人挑选。客人一旦选中其中的某个女子,就带她上3楼或4楼“开房”。
至此,张琳和唐丽丽终于明白,这是一个淫窝,她们被黄坚欺骗了。但是,酒店四处都有“安哥”的马仔把守,她们根本逃不了。唐丽丽当即跑进厕所,放声大哭。
张琳则被一个老女人拉去换衣服和化妆。张琳不从,当即被劈头打了一个耳光。最后,她被迫换上了乳罩和三角裤,到舞厅里去接受客人挑选。但是,张琳死也不肯接客。
过了一会儿,张琳跑进厕所找到唐丽丽,两人相拥而泣。凌晨2时许,她俩被带回了住处。
为了逃跑从五楼跳下
在往后的几天里,任凭“安哥”如何威逼利诱,张琳和唐丽丽就是不肯再去酒店。“安哥”就把她们软禁在房间里,每天只给她们吃一份快餐。
她们给吴起昂打了一个电话,请求他放她们回家,吴说:“叫你们家里各寄3万元人民币过来,我就放你们走。”
但张琳和唐丽丽家里哪里能拿出3万元?于是,她俩就开始想方设法逃跑。一天,唐丽丽在两名男子的监视下上街买鞋,好不容易看到了一家华人开的鞋店,便走了进去。在与店主侃价时,她小声地告诉女店主西西:“我是从中国广西被人骗来的,外面那两人正监视我,你能帮我查到中国驻马来西亚大使馆的电话吗?”西西表示愿意帮助她们,让她第二天再来鞋店。
第二天,唐丽丽和张琳都闹着要出去买鞋子,她们再次来到了西西的鞋店。西西把鞋子交给她俩时,还给了她俩一张小纸条,上面写有她的电话和中国驻马来西亚大使馆的电话号码。
回到住处后,张琳和唐丽丽始终没有机会打电话给中国大使馆,眼看签证就要到期,她们决定不顾一切地逃跑。经过观察,她们决定从厕所的窗口逃跑。
1月31日凌晨1时许,她俩假装上厕所,躲进了厕所里。张琳先爬上了距地面有20多米高的窗口,她抓着窗外的一根水管滑了下去。在滑到二楼时,她重重地摔到了一堆垃圾上。唐丽丽随后也掉了下来。两人的手臂和双腿被垃圾上的玻璃碎片刺伤,鲜血染红了衣裤。但是,她们咬紧牙根,摸黑向外面走去。
走了约几十米,张琳和唐丽丽看到前面停着一辆白色的面包车,就跑过去求助。她们借得手机打电话给鞋店店主西西。西西与她的丈夫黄叔立即驱车赶来,把她们接回了西西家里。这时,她俩才松了一口气。
好人相助得以顺利回国
1月31日上午,西西同其丈夫带张琳和唐丽丽来到了马来西亚公共服务投诉部,里面的工作人员都是华人。听她俩讲明情况后,工作人员答应帮她们找回护照,并送她们回国。
当晚,9时许,马来西亚公共服务投诉部的工作人员打来电话,称已拿回了张琳和唐丽丽的护照和飞机票。第二天,张琳和唐丽丽便领回了她们的护照和返程机票。此外,该公共服务投诉部还给了她们500马币作为路费。
2月3日上午10时,西西和黄叔开车送张琳和唐丽丽到了飞机场,她俩终于踏上飞往广州的飞机,并于2月4日上午7时许回到了南宁。
然而,黄坚还不放过她们。2月7日,已回到广州的黄坚给唐丽丽打来电话,要求她俩还她4000元路费。当遭到唐丽丽的痛斥后,黄坚竟然在电话中威胁她:“以后别让我在南宁看到你们,否则我叫人打断你们的腿!”2月12日,张琳和唐丽丽向南宁警方报了案。目前,南宁警方已对此事立案侦查。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高薪诱惑出国打工妙龄女子落入卖淫魔窟梦碎异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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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gxnews.com.cn2007年11月12日8时55分来源: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字体:大中小
高薪诱惑出国打工妙龄女子落入卖淫魔窟梦碎异国
房东收18元容留妇女卖淫被判刑五年半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通讯员王世楠甘婵兰
10月17日,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对阿佳组织卖淫案进行开庭审理,受害人阿艳的心中终于得到了一丝安慰……
高薪诱惑出国打工
几年前,正值妙龄的梧州姑娘阿艳一直为找不到合适的工作而整天愁眉苦脸。因家境贫寒,又无一技之长,现已成人的她不想再给父母增添负担。
2002年11月的一天,一位名叫阿贤的女青年找到她,向她介绍了一个去国外打工“赚大钱”的路子。阿贤说,她认识一个叫阿龙的男子,可以把她介绍去马来西亚打工,干的是服务员的活。在阿贤的引见下,阿艳见到了阿龙,阿龙向她介绍,去马来西亚是做酒楼餐饮场所的服务员,每个月有4000多马来西亚币的收入,1马币能兑换成2元人民币。
“呀,这折合成人民币就是近1万元啊,真能挣这么多钱啊,出国手续不好办吧?”看到阿艳感兴趣,阿龙胸有成竹地说,办理护照和出国签证由他们一手操办,手续费、买飞机票的钱需要1万马币,到了马来西亚工作后,从阿艳赚到的钱中扣除。
不花钱就能出国工作、又能赚大钱,有这么好的赚钱门路,哪能放过啊,阿艳满心喜欢,当即答应下来。几天后,阿艳从两个中年男子阿猫、阿强手中得到了出国证件。
11月28日,阿龙把阿艳送到广州,在白云机场,阿艳再次见到了阿猫和阿强,另外还见到了一个叫“阿佳”的中国女子,说是刚刚从马来西亚回来的。她对阿艳说,下了飞机后,会有人来接,并给了她5马币和一个马来西亚的电话号码。
当日下午3时,阿艳上了飞机。第一次坐飞机出国,阿艳俯瞰大地,心中有说不出的高兴,对即将踏上的异国他乡充满了憧憬。
梦醒时分落入魔窟
当天下午6时,飞机徐徐在吉隆坡降落,一个中国男子来接机,来人先把阿艳的出国护照和机票要走,就带她出机场上了车。约40多分钟后,车停在了一个叫沙登的地名的一家大酒店门前。
接机的男子把她带到三楼一个房间。这哪是酒楼?更像是提供桑拿及性服务的场所。房间里坐着一些穿着十分暴露的女郎,外面围着半透明的纱布可以把里面的内衣裤看得清清楚楚,每个人的腰间还挂着牌子,上面有数字编号和英文。这时,一个男人点了一个号,就把一个女的带走了。男子直接了当告诉她:你的工作就是必须像这些人一样,为客人提供按摩和性服务!
阿艳既害怕又气愤:“这不是做‘鸡’吗?原来说是做餐饮服务员,我不干这个!”
“啪——”阿艳刚说完,这个男子就打了她一巴掌,把她关进了一个房间。那个男子凶神恶煞地对她们讲:“我们接你过来花了4万马币,你不愿做也得做,等赚够了4万马币,才能放你出去。”
沦落风尘几多屈辱
阿艳因不愿卖淫被关在一个小屋,饿了不给饭吃。过了几天再说不愿意,便遭到三个男子的群殴,他们用烟头烫她的手背,阿艳奋起反抗,结果被他们打得惨不忍睹。无奈之下,屈服的阿艳只好答应“上班”。一个经理模样的男人告诉她和其他的姐妹,她们为客人服务得来的钱不直接到她们手中,要先扣除她们过来所花的1万马币的费用,再扣除每个月的房租1500马币、每人所发的两套服装500马币、吃饭每个星期要扣除200马币。若这个星期还不上房租、服装费、饭钱,下个星期就要还两倍的钱,以此类推。她们一听就知道这是一辈子也还不清的债。
场所里管理森严,24小时有人看护盯梢。吃住、“上班”都在一个楼上,三楼是小姐房和桑拿房,四楼大都是单间,是小姐提供性服务的场所,工作人员手持对讲机做看护,走廊还有闭路电视监控。由于阿艳和其他4名姐妹,不愿意做小姐,所以她们用尽办法尽量不被客人看中,有时假装打瞌睡,有时将妆化得很难看,她们几个也因没有“生意”而受到打骂,阿艳的手臂几天内就被打手用烟头烫了6个伤疤。
非人的折磨,使阿艳她们坚定了要逃走的决心。一天,她们终于发现了一个可以逃跑的地方。2003年1月3日,她们几个人借上商店买生活用品的机会,躲过看护人员的视线,买了一把扳手偷偷放在随身的包里带了回来。4日凌晨,她们用扳手拆下厕所窗户铁丝防盗网,然后将床单撕开,连接成一条长绳,5人轮流用这条绳子从5楼爬到1楼,并打一辆出租车赶到吉隆坡。
随后她们去中国领事馆求助。在马来西亚华人协会和中国领事馆的帮助下,5人2003年1月12日终于回国。
非法勾当终落法网
2003年1月14日,阿艳来到梧州市公安局报案。一起跨国组织卖淫的大案也因此开始撩开面纱。警方经过一番努力,先后将涉案的阿龙、阿强、林姐等人抓获归案。2003年4月22日,阿佳被抓获,并交代了协助组织中国妇女到马来西亚卖淫的事实。
因阿佳已有身孕,2003年4月23日被取保候审,后其四处逃匿,再也不露面。今年4月27日她再次落入法网。阿佳,1971年出生,阿佳的父母是普通的工人,其中专毕业后在一家公司工作,后来又在市区做个体服装生意。但不长时间后,生来不爱吃苦的她,服装店就关门了。
2000年,阿佳在一个40多岁叫“师傅”的女人的介绍下,去了马来西亚。在那里,她被做生意的马来西亚人阿鹏看中,然后把她带到吉隆坡,包养了起来。
阿佳的“二奶”生活很短暂,两个月后只好无奈沮丧地回国。回国后的阿佳不愿再找工作做正事,整天和一些不三不四的人混迹。
2001年11月初,阿佳再次去了马来西亚,还是在以前打过工的那个酒店打工,和同在一起上班、专给小姐做购物服务的打工仔阿兴结了婚。阿兴让她从中国组织些女青年来这里做小姐,从中赚取介绍费。
于是,阿佳开始频繁往返中国和马来西亚两国,协助其老公,里应外合,做起了跨国组织卖淫的业务。很快,她就网罗了阿龙等几个同伙,在梧州物色女青年出国卖淫。
这个跨国组织卖淫的团伙,内外相互勾结,以出国淘金发大财为诱饵,将女青年骗到马来西亚强迫卖淫,收取好处。他们之间的合作形成了一个“业务链”。
阿龙、阿强、林姐等人落网后,经梧州市蝶山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处阿龙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0000元,追缴其非法所得人民币29000元;判处林姐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判处阿强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6000元。
2007年10月17日,万秀区法院依法对阿佳组织卖淫案进行了开庭审理。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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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2004年02月18日11:24新桂网-南国早报
新桂网-南国早报见习记者蒙志献
今年1月20日,两名广西女子被人从南宁骗到马来西亚一家大酒店当三陪女,她们在马来西亚度过了10天噩梦般的生活后,终于机智地逃出了淫窝,并在当地热心华人帮助下,顺利搭上了回国的班机。2月13日,这两名受骗的女子向记者讲述了那段不堪回首的日子
轻信谎言踏上异国之旅
2004年1月初,在南宁市打工的张琳和唐丽丽认识了一个叫黄坚的女人。黄坚看起来为人热情,经常叫唐丽丽和张琳一起到酒楼吃饭,还时不时带她俩去迪吧玩,给她们买新潮时装,到美容院美容等。一个星期下来,她俩和黄坚亲密得像亲姐妹一样。
但她俩哪里知道,她俩已经一步步走进了黄坚布下的陷阱。1月中旬的一天,黄坚又请张琳和唐丽丽到一家饭店吃饭,还带来了一名叫刘小琼的年轻女人。
黄坚称,刘是她的表妹,几年前嫁到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与丈夫在吉隆坡开有一家大酒店,生意非常好,如果张琳和唐丽丽愿意去做服务员的话,每个月的工资不低于4000元人民币。
张琳和唐丽丽在黄和刘游说下,表示愿意去刘的酒店当服务员。黄坚和刘小琼很爽快地表示,将帮她们办理护照和出国手续,并将亲自送张琳和唐丽丽去马来西亚。
1月20日早上,黄带她俩乘火车来到广州,下午3时许,黄坚在广州白云机场的一名男子处,拿到了张琳和唐丽丽的护照和飞机票,带她俩踏上了飞往吉隆坡的飞机。
走进酒店才知进了淫窝
当晚8时许,张琳等3人坐飞机到了吉隆坡。刘小琼的丈夫吴起昂把她们带到他家。到家后,吴收走了张琳和唐丽丽的护照和返程机票,并拿走她们身上的4000多元人民币,说帮她们“保管”。此时,张琳和唐丽丽才知道,她们的签证属于短期旅游签证,期限只有14天。
1月21日中午,吴开车把张琳和唐丽丽送到了一个叫“沙登”的地方,将她俩交给一个戴着墨镜、约20多岁的男子,然后开车走了。该男子把张琳和唐丽丽送到了一栋楼房的5楼,有3个戴着墨镜的男子守在门口。门里是一个被隔成了4间房的大厅,有六七个年轻女子在里面打牌或睡觉。
当晚8时许,一个自称“安哥”的男子把张琳和唐丽丽带到了离住处很近的一家酒店。酒店2楼的一个大舞厅旁,有30来个只穿乳罩和三角裤的浓妆艳抹的年轻女子。一有客人前来,30多个女子就走到舞厅站成一排,让客人挑选。客人一旦选中其中的某个女子,就带她上3楼或4楼“开房”。
至此,张琳和唐丽丽终于明白,这是一个淫窝,她们被黄坚欺骗了。但是,酒店四处都有“安哥”的马仔把守,她们根本逃不了。唐丽丽当即跑进厕所,放声大哭。
张琳则被一个老女人拉去换衣服和化妆。张琳不从,当即被劈头打了一个耳光。最后,她被迫换上了乳罩和三角裤,到舞厅里去接受客人挑选。但是,张琳死也不肯接客。
过了一会儿,张琳跑进厕所找到唐丽丽,两人相拥而泣。凌晨2时许,她俩被带回了住处。
为了逃跑从五楼跳下
在往后的几天里,任凭“安哥”如何威逼利诱,张琳和唐丽丽就是不肯再去酒店。“安哥”就把她们软禁在房间里,每天只给她们吃一份快餐。
她们给吴起昂打了一个电话,请求他放她们回家,吴说:“叫你们家里各寄3万元人民币过来,我就放你们走。”
但张琳和唐丽丽家里哪里能拿出3万元?于是,她俩就开始想方设法逃跑。一天,唐丽丽在两名男子的监视下上街买鞋,好不容易看到了一家华人开的鞋店,便走了进去。在与店主侃价时,她小声地告诉女店主西西:“我是从中国广西被人骗来的,外面那两人正监视我,你能帮我查到中国驻马来西亚大使馆的电话吗?”西西表示愿意帮助她们,让她第二天再来鞋店。
第二天,唐丽丽和张琳都闹着要出去买鞋子,她们再次来到了西西的鞋店。西西把鞋子交给她俩时,还给了她俩一张小纸条,上面写有她的电话和中国驻马来西亚大使馆的电话号码。
回到住处后,张琳和唐丽丽始终没有机会打电话给中国大使馆,眼看签证就要到期,她们决定不顾一切地逃跑。经过观察,她们决定从厕所的窗口逃跑。
1月31日凌晨1时许,她俩假装上厕所,躲进了厕所里。张琳先爬上了距地面有20多米高的窗口,她抓着窗外的一根水管滑了下去。在滑到二楼时,她重重地摔到了一堆垃圾上。唐丽丽随后也掉了下来。两人的手臂和双腿被垃圾上的玻璃碎片刺伤,鲜血染红了衣裤。但是,她们咬紧牙根,摸黑向外面走去。
走了约几十米,张琳和唐丽丽看到前面停着一辆白色的面包车,就跑过去求助。她们借得手机打电话给鞋店店主西西。西西与她的丈夫黄叔立即驱车赶来,把她们接回了西西家里。这时,她俩才松了一口气。
好人相助得以顺利回国
1月31日上午,西西同其丈夫带张琳和唐丽丽来到了马来西亚公共服务投诉部,里面的工作人员都是华人。听她俩讲明情况后,工作人员答应帮她们找回护照,并送她们回国。
当晚,9时许,马来西亚公共服务投诉部的工作人员打来电话,称已拿回了张琳和唐丽丽的护照和飞机票。第二天,张琳和唐丽丽便领回了她们的护照和返程机票。此外,该公共服务投诉部还给了她们500马币作为路费。
2月3日上午10时,西西和黄叔开车送张琳和唐丽丽到了飞机场,她俩终于踏上飞往广州的飞机,并于2月4日上午7时许回到了南宁。
然而,黄坚还不放过她们。2月7日,已回到广州的黄坚给唐丽丽打来电话,要求她俩还她4000元路费。当遭到唐丽丽的痛斥后,黄坚竟然在电话中威胁她:“以后别让我在南宁看到你们,否则我叫人打断你们的腿!”2月12日,张琳和唐丽丽向南宁警方报了案。目前,南宁警方已对此事立案侦查。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高薪诱惑出国打工妙龄女子落入卖淫魔窟梦碎异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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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gxnews.com.cn2007年11月12日8时55分来源: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字体:大中小
高薪诱惑出国打工妙龄女子落入卖淫魔窟梦碎异国
房东收18元容留妇女卖淫被判刑五年半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通讯员王世楠甘婵兰
10月17日,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对阿佳组织卖淫案进行开庭审理,受害人阿艳的心中终于得到了一丝安慰……
高薪诱惑出国打工
几年前,正值妙龄的梧州姑娘阿艳一直为找不到合适的工作而整天愁眉苦脸。因家境贫寒,又无一技之长,现已成人的她不想再给父母增添负担。
2002年11月的一天,一位名叫阿贤的女青年找到她,向她介绍了一个去国外打工“赚大钱”的路子。阿贤说,她认识一个叫阿龙的男子,可以把她介绍去马来西亚打工,干的是服务员的活。在阿贤的引见下,阿艳见到了阿龙,阿龙向她介绍,去马来西亚是做酒楼餐饮场所的服务员,每个月有4000多马来西亚币的收入,1马币能兑换成2元人民币。
“呀,这折合成人民币就是近1万元啊,真能挣这么多钱啊,出国手续不好办吧?”看到阿艳感兴趣,阿龙胸有成竹地说,办理护照和出国签证由他们一手操办,手续费、买飞机票的钱需要1万马币,到了马来西亚工作后,从阿艳赚到的钱中扣除。
不花钱就能出国工作、又能赚大钱,有这么好的赚钱门路,哪能放过啊,阿艳满心喜欢,当即答应下来。几天后,阿艳从两个中年男子阿猫、阿强手中得到了出国证件。
11月28日,阿龙把阿艳送到广州,在白云机场,阿艳再次见到了阿猫和阿强,另外还见到了一个叫“阿佳”的中国女子,说是刚刚从马来西亚回来的。她对阿艳说,下了飞机后,会有人来接,并给了她5马币和一个马来西亚的电话号码。
当日下午3时,阿艳上了飞机。第一次坐飞机出国,阿艳俯瞰大地,心中有说不出的高兴,对即将踏上的异国他乡充满了憧憬。
梦醒时分落入魔窟
当天下午6时,飞机徐徐在吉隆坡降落,一个中国男子来接机,来人先把阿艳的出国护照和机票要走,就带她出机场上了车。约40多分钟后,车停在了一个叫沙登的地名的一家大酒店门前。
接机的男子把她带到三楼一个房间。这哪是酒楼?更像是提供桑拿及性服务的场所。房间里坐着一些穿着十分暴露的女郎,外面围着半透明的纱布可以把里面的内衣裤看得清清楚楚,每个人的腰间还挂着牌子,上面有数字编号和英文。这时,一个男人点了一个号,就把一个女的带走了。男子直接了当告诉她:你的工作就是必须像这些人一样,为客人提供按摩和性服务!
阿艳既害怕又气愤:“这不是做‘鸡’吗?原来说是做餐饮服务员,我不干这个!”
“啪——”阿艳刚说完,这个男子就打了她一巴掌,把她关进了一个房间。那个男子凶神恶煞地对她们讲:“我们接你过来花了4万马币,你不愿做也得做,等赚够了4万马币,才能放你出去。”
沦落风尘几多屈辱
阿艳因不愿卖淫被关在一个小屋,饿了不给饭吃。过了几天再说不愿意,便遭到三个男子的群殴,他们用烟头烫她的手背,阿艳奋起反抗,结果被他们打得惨不忍睹。无奈之下,屈服的阿艳只好答应“上班”。一个经理模样的男人告诉她和其他的姐妹,她们为客人服务得来的钱不直接到她们手中,要先扣除她们过来所花的1万马币的费用,再扣除每个月的房租1500马币、每人所发的两套服装500马币、吃饭每个星期要扣除200马币。若这个星期还不上房租、服装费、饭钱,下个星期就要还两倍的钱,以此类推。她们一听就知道这是一辈子也还不清的债。
场所里管理森严,24小时有人看护盯梢。吃住、“上班”都在一个楼上,三楼是小姐房和桑拿房,四楼大都是单间,是小姐提供性服务的场所,工作人员手持对讲机做看护,走廊还有闭路电视监控。由于阿艳和其他4名姐妹,不愿意做小姐,所以她们用尽办法尽量不被客人看中,有时假装打瞌睡,有时将妆化得很难看,她们几个也因没有“生意”而受到打骂,阿艳的手臂几天内就被打手用烟头烫了6个伤疤。
非人的折磨,使阿艳她们坚定了要逃走的决心。一天,她们终于发现了一个可以逃跑的地方。2003年1月3日,她们几个人借上商店买生活用品的机会,躲过看护人员的视线,买了一把扳手偷偷放在随身的包里带了回来。4日凌晨,她们用扳手拆下厕所窗户铁丝防盗网,然后将床单撕开,连接成一条长绳,5人轮流用这条绳子从5楼爬到1楼,并打一辆出租车赶到吉隆坡。
随后她们去中国领事馆求助。在马来西亚华人协会和中国领事馆的帮助下,5人2003年1月12日终于回国。
非法勾当终落法网
2003年1月14日,阿艳来到梧州市公安局报案。一起跨国组织卖淫的大案也因此开始撩开面纱。警方经过一番努力,先后将涉案的阿龙、阿强、林姐等人抓获归案。2003年4月22日,阿佳被抓获,并交代了协助组织中国妇女到马来西亚卖淫的事实。
因阿佳已有身孕,2003年4月23日被取保候审,后其四处逃匿,再也不露面。今年4月27日她再次落入法网。阿佳,1971年出生,阿佳的父母是普通的工人,其中专毕业后在一家公司工作,后来又在市区做个体服装生意。但不长时间后,生来不爱吃苦的她,服装店就关门了。
2000年,阿佳在一个40多岁叫“师傅”的女人的介绍下,去了马来西亚。在那里,她被做生意的马来西亚人阿鹏看中,然后把她带到吉隆坡,包养了起来。
阿佳的“二奶”生活很短暂,两个月后只好无奈沮丧地回国。回国后的阿佳不愿再找工作做正事,整天和一些不三不四的人混迹。
2001年11月初,阿佳再次去了马来西亚,还是在以前打过工的那个酒店打工,和同在一起上班、专给小姐做购物服务的打工仔阿兴结了婚。阿兴让她从中国组织些女青年来这里做小姐,从中赚取介绍费。
于是,阿佳开始频繁往返中国和马来西亚两国,协助其老公,里应外合,做起了跨国组织卖淫的业务。很快,她就网罗了阿龙等几个同伙,在梧州物色女青年出国卖淫。
这个跨国组织卖淫的团伙,内外相互勾结,以出国淘金发大财为诱饵,将女青年骗到马来西亚强迫卖淫,收取好处。他们之间的合作形成了一个“业务链”。
阿龙、阿强、林姐等人落网后,经梧州市蝶山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处阿龙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0000元,追缴其非法所得人民币29000元;判处林姐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判处阿强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6000元。
2007年10月17日,万秀区法院依法对阿佳组织卖淫案进行了开庭审理。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