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他为谁所有,只要为我所用!
“住房”被戏称为当前老百姓新的三座大山之一,好事者发明一新词汇“房奴”来说明住房压迫下百姓的状态,和“农奴”相提并论为奴隶。我理解,“房奴”是指那些没有钱,又为了拥有房产,不得不贷款买房子的人,每个月房贷支出占收入的很大比例(50%以上),所以生活压力很大,简直跟奴隶一样。这里我要说,这样的房奴是自找的,活该!
为什么这么说呢?这里先从经济学角度对产权的内涵结构说起。
走出产权的误区:所有权至上
马克思把产权理解为人们围绕或通过财产而建立和形成的经济权利关系。在这里,产权首先表现为人对物的关系,即一定的主体对物质资料这个客体的所有、占有、支配或使用关系。阿尔钦在其论文《产权:一个经典的注释》中给产权下了一个简明的定义:“产权是一个社会所强制实施的选择一种经济品的使用的权利。”从马克思的定义来看,产权是一种关系,表现为人对物的关系以及人和人的关系,当然首先是人对物的关系。这个关系里面包含四个权利部分: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和使用权。阿尔钦的定义里面这种强调了使用的权利。这是下文分析的基础。
长期以来,有关产权问题的讨论更多的停留在所有权层面,关于产权明晰的企业制度改革中,强调的也是所有权的明确,认为国有企业产权不清,是导致其效率低下的基础原因,即所谓的“所有者缺位”。所以国有企业改革中提出要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十六个字里面有八个字是针对产权问题的。要落实产权,就是要落实所有权,要明确所有权主体。那么,所有者到位以后,事实上怎么样呢?国企那些个认为由于产权不明确而导致的浪费、损公肥私的现象仍然没有得到遏制。所有权是清晰了,但是那些当权者根本不在乎为谁所有,只要监督不到位,出门照样是高级轿车,住的仍然是高级宾馆,吃的同样是山珍海味。在他们眼里,管他是谁家的财产,只要为我享受。
以上是从实践中看到的过去把所有权看成产权的误区。那么从财产的本来意义来看,一味强调所有权而忽视产权内部的其它构成也是说不通的。财产的终极意义在于满足人们的享受,马克思把它称为使用价值,西方经济学称之为效用。不管怎么称呼,都要在对财产的使用过程中才能得到这些满足。尽管取到名义上的法律所有权,结果财产的种种效用还是被别人在享受(就像国资委下属的名义上属于全民所有制的国有企业那样),那么对于所有者而言,可以说,这个财产是失去了其作为财产的终极意义的。总之,作为财产权利,包含复杂内部结构,包括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但是最根本的是使用权,只要有了使用权,就可以享受财产的种种效用了。应该从把所有权等于产权的误区中走出来,走到阿尔钦安的更多注重使用权的产全世界里去。因为所有权等于产权的世界,太误导人了,其中“房奴”就是被误导的一个重要群体。
正确对待产权:不问所有,只求所用
看来,还得好好的正确对待产权问题,树立科学的产权理念。对于目的指向享受财产的效用(使用价值)的人来说,应该树立管他为谁所有,只要为我所用的产权理念。对于买第一套房子,目的是供自己住(享用其效用)的人来说,不应该为了得到房产所有权,而使自己成为“房奴”。通过租房,在更低支出下、在更宽松的经济条件下,同样可以享受住房的同样效用,而完全可以把所谓的一点首付款用作其它投资途径,比如证券投资。通过这种组合选择,可以给个人带来更大的效用。到这里,应该可以理解在前文为什么说那些个房奴是自找的了。是自己没有从产权的误区里面走出来。
解放“房奴”要先从解放思想做起,这里,分析产权的内涵结构,倡导树立正确的产权概念,树立“管他为谁所有,只要为我所用”的产权理念就是要解放那些已经成为和即将成为“房奴”的人的思想。
重点补充:
记住:强调所用,不问所有,是对于作为消费品的财产而言的,对于投资品的财产,产权主体的目的不是享受该财产的效用,而是从该财产的升值中受益,这种情况下,所有权是根本的了,是第一位的,而使用权是第二位的了。因为财产升值是按照谁所有,谁受益来分配的。
总结起来,正确的产权理念因人而异,不外乎两种人,消费者、投资者。作为在乎使用价值的消费者而言,应该是管他为谁所有,只要为我所用;对于追求财产价值升值的投资者而言,应该是管他为谁所用,一定为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