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策者”理应为“决策失误”埋单


    一些领导者脑袋一热,“拍脑袋”作出决策,因此造成国家利益或者百姓合法权益受损失的行为,将会受到责任追究。昨日,记者从南昌市有关部门获悉,该市下发《关于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督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行政单位的优与差,则要根据其为基层、为企业、为群众服务的政策和承诺是否兑现、机关作风和办事效率是否改变和提高、依法行政是否落到实处等方面,由公众进行评议。(10月10日《江南都市报》)

    读此消息,笔者情不自禁地要为之叫好。时下,领导干部因决策失误而给国家和集体经济造成损失的现象,在一些地方时有发生。他们中有的是在贯彻上级政策过程中不搞调查研究,盲目决策而导致失误的;有的是因为突出个人任期期间的“政绩”,急功近利,不顾当地实际情况肆意铺摊子、扩规模、上项目造成决策失误的。如此等等,不仅浪费了国家和集体的财力,助长了不正之风,还严重地损害了领导干部在群众中的形象,削弱了党群、干群关系。而更让人担忧的是,决策失误往往还与“腐败”相伴而生——独断专行的背后常常是营私舞弊、见利忘义……从民间流传的“既怕领导贪污,更怕领导失误”的顺口溜中,我们不难看出百姓对这种“潜规则”的深恶痛绝。

    因此,笔者认为,为了避免决策失误所造成的巨大损失,除了切实加强各级官员的执政能力建设,强化官员的投资风险意识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之外,还要落实官员问责制,让领导为自己的“失误”埋单。此举至少有三点好处:一是给决策者们敲响了警钟,决策失误不再是“花钱买教训”,而是要丢掉“乌纱帽”。二是有利于提高领导干部的整体素质,杜绝个人主观臆断、滥用权力,促进廉政建设。三是增强了领导干部工作责任心,在重大项目决策上,充分搞好调查论证,避免决策失误的发生。所以说,南昌市的做法不失为医治“胡乱决策症”的灵丹妙药。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现实生活中,拍脑袋、拍胸脯的决策之所以会屡禁不止,很重要的一点是缺乏对官员有效的问责。所谓“问责”,就是指由于错误决策导致经济、政治、社会、道义等诸方面不良后果,决策者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行政、道义的责任,并依照相关法规予以应得的处理。只有让那些决策失误者为自己的“失误”埋单,才能使那些决策班子或者个人在决策时怀有足够的敬畏,在决策中慎之又慎,减少盲目性、随意性,增强责任心、科学性,最大限度地降低决策失误的产生率。因此,南昌市的做法无疑是给决策者戴上一条失误问责“紧箍咒”,如此“冤有头,债有主”,“吃不了兜着走”,既是市场经济及其规律的内在要求,也是建立责任政府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值得其它地方借鉴、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