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蛮拆迁:新世纪的恐怖风景线


        香格里拉,一个诗意而令人神往的人间天堂。然而,山东省菏泽市香格里拉嘉园商品房开发项目,从一开始就在海市蜃楼般美好的遐想中为涉及拆迁的数百户居民带来了噩梦。政府过多出面干预、补偿有失公正、违法行政、粗暴拆迁等等问题,一年多来一直是萦绕在众多被拆迁户心中不散的阴影。由此引发的路尽人绝的上吊自刎、泣血含泪的四处上访等事件。 指挥部某领导知道这一情况后,当众说:哪个地方拆迁不死几个人啊?气死的、吓死的、逼死的……     闻之不胜唏嘘,遂以二年以前的一篇旧文纪念。
                                                                                        ——题记                        
              野蛮拆迁:新世纪的恐怖风景线
                                                                                                            王贵成
    近年来,中华大地上活跃着一支支拆迁大军,他们如狼似虎,以强凌弱,在巨大的经济利益驱动下,动辄玩硬的、耍狠的、撒野的,时不时虽有家破人亡的惨剧上演,但依然阻止不了拆迁大军所向披靡的前进步伐。正当我为那些哭诉无门的被拆迁户而黯然伤神时,2003年11月5日的《中国经济时报》报道了这样一则好消息,说北京市最近要大力整顿房屋拆迁市场,誓言坚决打击野蛮拆迁,并于上周三首次按刑事案件逮捕了两起暴力拆迁的嫌疑人;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也于近日在调研工作时强调,要规范拆迁主体行为,坚决杜绝各种野蛮拆迁。这简直要让我欢欣鼓舞了,看那些如流氓似的拆迁大军,以后还敢再野蛮拆迁吗?

    然而,我错了。当我欢欣鼓舞还不到半年时间,发生在首善之区北京的又一起野蛮拆迁事件,让我曾经欢喜的心彻底沉寂下去了。这次的被拆迁户是63岁的老人黄振沄,黄老汉真是厉害,尽管他的房子已挺立在一片拆迁后的废墟中,但他依然要抵制强制拆迁。4月1日,老黄在门前插了一面国旗,又从《宪法》中摘出一句“国家尊重人权和保障人权”大写了放在门口。8点半,20多名穿警服的人开着警车和来拆迁的民工们来到他家,黄老汉拿着一本《宪法》进行抵制,一个多小时后,警察和民工们无奈地撤走了(《报刊文摘》2004年4月12日)。真是神了!一本薄薄的《宪法》竟让野蛮惯了的拆迁大军退避三舍,《宪法》作用可谓大矣。想当年,国家主席刘少奇在文革期间手持《宪法》抵制红卫兵对他的批斗,红卫兵小将才不管这一套哩,对刘主席照批不误,直批得刘主席含恨离开人间。堂堂国家主席,连《宪法》都保护不了他,黄老汉不过一介草民而已,《宪法》真能保护得了他那套作为私有财产的房子吗?真能使他的房子按照公正的算法最后获得一笔公平的补偿费吗?在现在这个急功近利缺乏公平公正的年代,这可能吗?


    可惜,我的担忧不幸成了事实。时隔几天,就又看到了黄老汉的报道。4月14日上午8时30分,黄老汉的房子终于被强制拆迁了。这次拆迁大军学聪明了,事先未通知黄老汉强制拆迁的具体时间,乘着黄老汉还沉浸在胜利的喜悦之中时,拆迁大军浩浩荡荡地去了。当时,黄老汉正在家中做早饭,老伴在屋外扫地。几个穿保安制服的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他俩分别“架上车”,将活人及屋里的家什一并送到位于北京南四环的周转房(《报刊文摘》2004年4月21日)。想不到,强制拆迁竟是如此简单。在强制拆迁的整个过程中,黄老汉所受的待遇基本还算人道,拆迁大军并没像2002年6月强制拆迁普渡寺西巷12号院时,户主在拆迁办院内被打得耳膜穿孔,也没像2003年2月24日强制拆除南池子普渡寺西巷1号院时,用带钉的皮鞋踩在户主儿子的脖子上。毕竟,黄老汉失去的仅仅是房子,生命依然存在,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这是不幸中的万幸,黄老汉应该感谢我佛慈悲才对。

    在首善之区的北京,拆迁都如此野蛮,出现在外地的拆迁又岂止一个野蛮了得,简直就是无法无天令人发指。最近发生在沈阳的强行拆迁事件就是一个典型。55岁的董国明认为“房间面积计算有问题”,拒绝搬迁。4月30日,施工队进入这座楼后,开发商从外面用射钉枪把董家的房门钉死,夜里在房子周围派出八个保安(最多时候白天是十几个人)把守。从此,董国明就被困在这座开始拆迁的楼里,在停水、停电、停气的情况下,他只能生啃一些平时剩下的土豆、萝卜、方便面等(董妻送饭被保安拦在外边,送不进去),喝平时两个打满的水桶里的水,白天忍受身边的挖掘机施工时造成的整座楼房强烈的震撼,晚上听保安每隔十分钟的砸楼板声。在这种非人的生存环境下,到5月26日为止,董国明在这座岌岌可危的楼房里生活了26天(《读报参考》2004年6月[下],下同)。让人匪夷所思的是,在21世纪的今天,在大讲“三个代表”的今天,在被困的26天里,当地的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竟无人去解决这个问题(警察没法让记者进入现场采访董国明就不值得奇怪了)。这不禁让我犯糊涂了,试看今日之天下,究竟谁家之天下?是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天下,还是魑魅魍魉横行无忌的世界?

    幸亏董国明命大福大,26天的非人生活他没被吓死,没被气死,更没惨遭意外,居然奇迹般地挺了过来;幸亏“焦青天”所属的央视“东方时空”栏目,对这一野蛮拆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报道。可能当地的公仆们平日日理万机,改革开放大业尚且忙得不可开交,那有闲情雅兴去过问一个小小的拆迁问题呢。然而,央视报道了,这就成了第一等重要的政治任务。所以节目播出后,辽宁省委、省政府,沈阳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都高度重视,分别作出重要批示,指示有关部门要迅速查清事实,依法严肃处理。在各级领导的关怀下,5月27日上午11时左右,董国明家的房门被打开了,与他生活在同一城市却有27天没有见面的妻子终于给他送去了矿泉水和食品。到底董国明能否取得最后的胜利,这还需要假以时日,即使他取得了胜利,这一段噩梦般的经历,也太恐怖了。

    面对恐怖的拆迁,那些孤弱无助的拆迁和户只能凄然感叹,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我。尽管《宪法》里明确规定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可侵犯,国务院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建设部的《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都对拆迁和强行拆迁作了明确的规定。然而在现实中,文明拆迁少有,出现的大多数是野蛮拆迁。这是为何?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在其名著《政治学》中说过这样一句话,“人,在最完美的时候是动物中的佼佼者,但是,当他与法律和正义隔绝以后,他便是动物中最坏的东西。”观诸现在的开发商、拆迁公司,他们早已与正义隔绝,只要有利可图,不惜坑蒙拐骗可谓无所不用其极。再加上不少贪官见钱眼开,还有什么事是开发商们摆不平的。他们明白,如果按法律法规办事,费时不说,还得多花钱;反之,野蛮拆迁则见效快多了,省时省钱省力,何乐而不为呢?由此观之,那些开发商、拆迁公司早成了“动物中最坏的东西”,对待这些东西,必须施之以严厉的法律制裁,只要他们胆敢野蛮拆迁,轻则终身取消开发资格,重则罚他个倾家荡产,如果致人死命的,则让他们也尝尝死命的味道。一句话,必须让他们付出高昂的代价,让他们永远丧失野蛮的资本。不要怪鄙人心狠,所谓“乱世用重典”是也。不如此,靠那些大而无当或轻飘无力的法律,能制止得了野蛮拆迁吗?可以设想,在现有非重典的法律情况下,那些野蛮拆迁还会持续下去,上述黄老汉和董国明的悲剧还会不断上演。

    被拆迁居民曾编了一段民谚,读来令人辛酸,“拆迁,拆迁,一步登天, 到了拆迁,苦不堪言。强拆大军一到,我死难闭双眼。九米平房遭强拆,三口之家毁一旦。天啊,睁睁双眼!”是啊,为了更多的被拆迁居民不再生活于水深火热之中,全社会是该睁开双眼,以满腔的爱心,以铁腕的法律,关注一下他们的生存状态了。

                                                                                              200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