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怎能玩忽悠?


    券商借壳上市是市场所关注的话题。某些被借壳的上市公司在相关消息披露前后,其股价均出现大幅上涨。如去年欲被长江证券借壳的东湖高新,由于消息泄漏,股价被爆炒,短短的十五个交易日,东湖高新的股价就实现了翻倍。这一方面会增加了长江证券的借壳成本,另一方面也导致其借壳图谋“胎死腹中”。

    日前,西水股份发布公告确认股东与有关券商接洽借壳上市事宜。去年的11月14日,《每日经济消息》刊登了有关券商欲借壳西水股份的报道。但直到今年的1月8日,西水股份才发布澄清公告称,最近部分媒体报道有证券公司将通过本公司借壳上市。本公司郑重声明:本公司尚未与任何证券公司进行正式或者非正式的接触。所有信息均以本公司正式公告为准。仅仅过了十天,西水股份再次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07年1月17日接到股东通知,股东正与有关证券公司接洽通过本公司借壳上市的有关事宜。

    事隔近两个月才对传闻予以澄清,十天前还在否认,却在十天后又承认借壳事宜,西水股份的信息披露也太随意了吧?

    自媒体的消息公布之后,西水股份的股价已经翻倍,最高见到14元以上。作为一只绩差股,西水股份的强劲上涨,纵然有大盘暴涨的因素在内,但在其停牌前的一气呵成的走势,难道其中真的就没有什么猫腻吗?

    很明显,西水股份的信息披露忽悠了投资者。首先,如果是要澄清借壳的传言,去年11月份就应该公而告之,而不是过了两个月才“假惺惺”地来澄清。其次,在“澄清”不到十天,又忽然“变脸”,难道说对于去年的传言,西水股份的管理层就没有咨询过大股东?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在西水股份1月8日的公告中,并没有出现“经询问公司大股东”等类似的字眼。也就是说,西水股份1月8日的公告在隐瞒着什么。

    去年底,中国证监会公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31条规定:在该重大事件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出现传闻时,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现状、可能影响事件进展的风险因素。而在此前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中,都对信息披露提出了不同的要求。西水股份不仅不及时公告,反而愚弄它的投资者,这样的上市公司又如何能让它的投资者放心?

    其实,在券商借壳这件事上,某些上市公司“心里明白却装糊涂”的作法已不新鲜。去年广发证券借壳延边公路时,作为广发证券大股东的吉林敖东和辽宁成大股价也大幅度的上涨,截止目前,吉林敖东的涨幅达400%。但是,在延边公路公告之前,吉林敖东和辽宁成大并没有发布任何相关的信息,而其股价却出现“异动”。事实证明,早有“先知先觉”者“埋伏”其中,当然也获取了不菲的暴利。

    中国证券市场的重大弊病之一就是信息的不对称,而这却往往被别有用心者所利用,但最后为其埋单的都是中小投资者,这对他们来说是极不公平的。西水股份、吉林敖东等事例只能说明在信息披露方面,监管还存在较大的漏洞,而猫与老鼠的游戏目前看来还无法一时杜绝。但是所有的参与者需要一个比较透明的市场,需要一个所有投资者站在同一起跑线上的市场。事实上,在信息披露上玩忽悠,除了投资者会受到伤害之外,最终的受害者还是市场本身,这不能不我们有所担忧。

    当前市场行情火爆,监管层不能因所谓的政绩迷惑了头脑。对忽悠者的放纵,其实是对广大的中小投资者不负责。

    http://invest.jrj.com.cn/news/2007-01-24/0000019459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