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与时俱进,努力提高代表素质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关机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事务权力,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担负着重大的工作职责。作为一级人大常委会,我们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代表法》,切实做好代表工作,不断增强代表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努力提高代表素质,促使他们较好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下面,我谈几点体会和看法。

1、提高代表素质是新时期新形势新任务的迫切要求。

首先,从贯彻江总书记“5·31”重要讲话精神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提高代表素质的重要意义。江总书记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毕业典礼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指出:贯彻“三个代表”要求,关键在坚持与时俱进,核心在保持党的先进性,本质在坚持执政为民。《讲话》特别是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等方面作了精辟论述,这对于人大工作、对于人大代表参与国家事务管理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人大代表能不能把握这个根本要求,把《讲话》精神融会贯通到工作中,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能不能坚持以民为本,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民情,察纳民意,集中民智,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水平;能不能增强发展意识和服务意识,把促进和保障发展作为工作的第一要务,提高经济社会重大事项的审议质量,有效监督法律法规的执行和“一府两院”的工作,推动“十五”计划的实施,确保石狮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目标。这些都与人大代表的综合素质密切相关。因此,人大代表素质的高低,关系到《讲话》精神的贯彻落实,关系到让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方略的进一步体现,关系到地方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其次,提高代表素质,充分发挥代表在依法治国进程中的积极作用。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基本方略,从根本上说,就是为了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依法管理国家。推进依法治理方略的深入实施是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责。各级人大代表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组成人员,理所应当地成为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的模范先锋。人大代表只有提高自身素质,才能充分发挥和维护人民的利益,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才能依法履行职权,加强执法监督和司法监督,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干部公正司法,切实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体现人民的意愿;才能在工作中发现问题,提出合理建议、议案,不断完善法律法规。

第三,提高代表素质,才能充分发挥代表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人大代表是人民推选出来的,代表人民参与国家事务和地方事务管理,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当前,改革正处在攻坚阶段,发展正处在关键时期,经济全球化步伐正在加快,新形势新任务对人大代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人大代表要适应新的形势,履行好代表的使命,就必须不断地加强学习,提高素质,才能用更加宽广的眼界观察世界,顺应时代潮流,不断适应新形势变化的需要;才能不负人民重托,发挥好代表应有的作用,努力改进经济社会的法治环境,促进法律法规与国际法、WTO规则的对接,努力推动政府转变职能,使之成为信用政府、责任政府和服务政府,以实际行动支持改革开放,推动现代化建设。

提高代表素质,不仅仅是代表自身的事情,也有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我市人大常委会自1991年成立以来,始终把加强代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代表工作各面制度,为代表拓宽知政渠道、依法执行职务做了大量工作,不断提高了代表的素质的和行使国家权力的水平。各级人大代表也能够自觉地加强学习,提高自身修养,认真履行代表职务,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积极参加管理国家事务,切实维护人民利益,为两个文明建设作出了贡献。应该说我市各级人大代表的总体素质是好的。但是,我们也看到,当前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代表执行职务不够、发挥作用不够的情况,与宪法、法律的规定和广大选民寄予的厚望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人大是权力机关,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权、人事任免权、重大事项决定权,必须依靠高素质的人民代表来实现。特别是在新形势下,提高人大代表素质已刻不容缓。

2、积极探索有效途径,努力提高人大代表素质。

一是要抓关键,严格把好代表的“入口关”。今明两年是乡镇,县(市、区)换届选举年。要严格执行《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认真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把发扬民主、依法办事贯穿于换届选举全过程。要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公民应如何正确使行自己的民主权利,激发广大干部群众踊跃参选的政治热情。要逐步完善选举制度,着力于优化代表群体结构,积极创造条件让候选人有机会将自己的主张和见解向选民表述,由选民考察其素质。要依靠群众,走群众路线,引导群众严肃认真地选好自己的代表,把那些政治素质好、代表意识强、议政能力及文化水平高的同志选为人大代表,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人大代表队伍。真正做到依法选好人民满意的代表,使人民群众的意志得到充分体现。

二是要抓根本,强化学习培训。人大代表不是荣誉称号,而是一种当家作主的职务,更是一种为人民服务的责任。作为人大代表,不论在什么岗位,从事何种工作,都应当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总书记关于“三个代表“的重要论述,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党的领导,在思想与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学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论和相关知识,充分认识人大的性质、地位和作用,找准位置,明确职责,努力发挥作用,不断提高人大工作水平;认真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现代科技知识、市场经济知识,不断提高参政议政的能力。人大常委会要引导代表树立强烈的荣誉感和政治责任感,多为代表学习创造良好的条件。要认真探索各种各样的学习途径,如以会代训、举办讲座、组织竞赛、问卷答题等等,并及时地组织代表进行学习和交流,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

三是要抓载体,拓宽代表的知情知政渠道。知情知政是人大代表履行好代表职务的前提和基础。人大代表要依法履行职责,发挥代表作用,最起码前提就是“知情”,只有掌握了政情,议政才能议到点子上;只有了解民情,参政才能代表和顺应民意;只有熟悉了法情,维护人民利益才能有手段、有力度。因此地方各给国家机关要尽可能地为人大代表知情知政创造条件。首先,要建立健全信息沟通机制。人大机关要编印代表活动动态、简报,及时与人大代表联络沟通,加强对基层人大代表工作的联系和指导。“一府两院”及其职能部门要通过印发工作简报、集体通报有关工作情况等形式,定期向人大代表汇报工作重点、规程、目标等。通过建立健全信息网络,增进人大代表对各项工作的了解。其次,要建立会议列席制。如实行“人大常委会会议列席制”,创造条件吸收人大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以便他们更好地了解审议政府工作的程序和内容,把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和政府工作的基本情况。有条件还可以实行“人大代表陪审制”,尽可能多地吸纳一些人大代表作为人民法院陪审团成员,提高代表对司法工作的知晓度。第三,要开展丰富多彩的代表活动。除了通过组织代表开展调查、视察、执法检查、评议等各类活动外,代表活动的组织形式、活动方式还要因地制宜、多种多样,可以综合运用明察旧访、专题调查、约见“一府两院”领导等方式,还可采用接待选民、走访选民、召集小型选民座谈会、回答原选区和原选举单位对代表工作和活动的询问、协助本级政府推行工作等多种形式广泛联系群众。代表活动要讲求实效,要根据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的总体部署和总体进展情况,充分考虑群众最迫切关心和要求解决的突出问题,选准目标,把握重点、合理安排、取得成效。总之,要把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作为开展人大代表工作的一项重要的研究课题,积极探索和推广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的新路子和有效做法。

四是要抓监督,积极推行人大代表述职制度。我国各级权力机关是由依法产生的人大代表组成的,人民管理国家是通过人大代表来实行的,人大代表的权力来自人民,代表要对人民负责。因此人大代表是否具备参与管理国家事务能力,作用发挥得如何,将直接影响到国家权力机关的功能和权威。人大代表对选民负责,接受选民监督,是《代表法》确立的一项重要原则。建立和实行人大代表述职制度是加强对人大代表进行监督的一种有效形式。人大代表述职,就是人大代表向选民、选举单位口头或书面汇报执行职务的情况,回答他们对代表工作和活动的询问,并由选民或选举单位对代表的工作进行评议,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督促代表自觉接受选民的监督,发扬成绩,弥补不足,更好地发挥作用。只有切实做好代表述职工作,才能促使代表增强代表意识,不断提高履行代表职务的能力,按照人民的意志、根据人民的利益来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并始终得到人民的信任和支持。

3、深入贯彻“5·31”讲话精神,扎实做好当前工作。

今后一段时期,我市人大常委会将进一步深入贯彻江总书记“5·31”的讲话精神和《代表法》,继续把提高代表素质作为工作重点,认真探索工作形式,着眼当前,结合实际,扎实工作,力争在代表工作方面取得新突破。

⑴ 建立健全主任联系代表制。为更好地倾听群众呼声,帮助解决代表实际困难,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我市人大常委会将建立健全主任、副主任联系代表制度,建立联系代表档案,定期联系走访代表,及时征求、听取和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帮助解决代表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代表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及时转交“一府两院”和有关部门办理,并跟踪落实,确保代表和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⑵ 充实工委委员。虽然我市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原来已聘请了一些委员,但是数量比较少,发挥作用有限。鉴于此,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增加各工委委员,壮大工委力量。目前各工委正在根据各职能要求,摸清情况,初步列出拟聘名单,提交人大主任会议、常委会会议研究。通过聘请吸收一批年轻较轻、文化层次较高、参政议政能力较强的人大代表、社会人士和有关专家学者担任各工委委员,推动人大工作的开展。

⑶ 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今年我们将在镇(办)先抓几个试点。由各镇(办)确定3-5位人大代表,向被评议的代表所在单位的选民进行述职。对代表评议的主要内容有四个方面:一是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人大决议的情况。二是加强学习、丰富知识、自我提高的情况。三是执行职务和履行义务的情况,包括人大代表在会议期间是否行使职权,是否有越权或滥用职权之行为,是否真正代表人民的利益。在闭会期间是否积极有效地开展活动,是否与人民群众密切的联系,积极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这是评议的重点。四是品德品行和清正廉洁的情况,主要是人大代表是否有违法乱纪、以权谋私、品行不规等行为。在搞好试点的基础上,今后将这项活动在代表中逐步推开,从而进一步密切代表与选民的联系,增强代表履行职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⑷ 组织代表对人大选举和任命的干部开展述职评议。对“一府两院”的工作评议和对任命干部的述职评议,是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一种重要形式。虽然我市在2000年就制定了《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述职评议的暂行办法》,但却因各种原因没能真正开展这项工作。今年,在市委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我们将重点选择1-2个单位进行评议。为了全面客观地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对被评单位或述职干部的意见、建议反映到评议会上来,人大常委会将特别注意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积极发动代表深入选区,直接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督促被评议部门制定整改措施、切实改进。通过开展述职评议工作,进一步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民主政治意识和公仆意识,促使被评议部门转变工作作风,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责。

⑸ 开展评选优秀人大代表活动。为激励人大代表履行法定职责,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在代表中树立典型,营造互相学习、互相促进的良好氛围,我市拟开展评选“优秀人大代表”活动,通过层层评比推荐、广泛征求意见,真正把那些政治素质好、依法办事严、工作热情高、议政能力强、发挥作用大、群众威信高的推选为市级“优秀人大代表”,在人大会议上给予表彰、奖励,并通过新闻媒体大张旗鼓地宣传他们的典型事迹,激发他们执行代表职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以此增加广大代表履职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推动全市代表工作的全面开展。

(《泉州人大》2002年第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