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行政审批(许可)制度改革


英国行政审批(许可)制度改革

 

英国为了不断适应国际、国内政治和经济形势变化的需要,解决国内经济发展面临的困难,一直把行政改革作为主要的战略目标。无论是哪一届新政府上台,都不约而同地对行政改革给予高度重视,长期不懈地进行改革。英国的行政改革具有以下一些特点:

1.英国政府在行政改革中一直强调要有法律依据,实行“先立法,后改革”的做法。例如,地方政府因工作需要,考虑增加机构和扩大人员编制,必须由中央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议会决定。而议会不管最后是否通过,都要有一个相应的法律文件予以确认。再如,行政改革的每个步骤、措施,也都要有议会通过的相应的法律作依据才能具体实施。

2.注重政府管理内涵的改革,追求政府管理的效益。英国作为老牌的资本主义国家,其在世界上的领先地位在二次大战以后已逐步为其他国家所取代,国内经济的发展也面临许多的困难。在这种情况下,迫使英国政府非常重视政府的管理效能和服务质量,每次的行政改革都特别强调用尽可能少的投入来换取尽可能多的产出,少花钱多办事。1986年的《富尔顿报告》虽然涉及到政府职能的调整和公务员制度的改革,但其宗旨是便于采用企业管理的经济核算办法,引入“输出预算法”和应用新式管理会计学。1979年的“效率评审计划”直接为政府节省了20亿英镑的支出。1991年的“市民宪章”运动并未对政府体制做实质性的改变,但它力图克服公共服务行业中服务态度不好和服务质量不高等群众意见比较大的问题。1992年的“市场检验”运动则是将政府的部分公共服务项目推向市场,进而公开招标引入竞争机制,打破原来由政府一家包办的垄断格局,其目的是提高政府公共服务部门的服务质量,并且充分利用社会的财力、物力来办公共服务项目。

3.组建精干、高效的改革领导班子,重视发挥咨询机构的作用。英国政府的主要行政改革措施都由内阁办公厅属下的“效率小组”、“下一步行动小组”和“市民宪章小组”来组织实施。这几个机构各有25名工作人员,机构不大但很精干,工作人员的素质很高,效率也较高。这些小组直接对首相的顾问负责,有关报告可以直接呈送最高层。这些精干的机构在推动英国的行政改革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