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国资委反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


 

(一)领导重视,健全机构,精心部署。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动员大会以后,为切实加强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活动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区国资委成立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以国资委副书记刘惠兰同志为组长,全面负责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专门工作小组,主要负责自查自纠阶段我区国有(集体)产权交易情况的清查、汇总、分析工作。区国资委健全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组织机构,从而形成了分级管理、条块结合、职权明晰的工作网络,有效地加强领导,为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二)动员教育,提高认识,营造氛围。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和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区关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自查自纠阶段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区国资委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行了层层动员和广泛宣传。围绕治理商业贿赂主题,国资委组织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中央《关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专项治理工作的意义、目标任务、工作举措以及相应政策规定。同时,通过组织自学、交流及讨论等多种形式,加大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宣传力度,阐明政策,晓以利害,正确引导,广泛宣传中央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部署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强化法制教育和警示教育,使广大机关工作人员认清了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提高了积极参与专项治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在区国资委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三)调查摸底,真抓实干,确保实效。

     根据区国资委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安排,从7月中旬开始,区国资委内部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自查自纠摸底工作,深入查找问题,领导小组对自查自纠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区国资委工作小组深入产权交易各个环节,扎实、细致、全面地进行调查摸底,摸清国有(集体)产权交易领域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表现形式及其特点、容易发生的主要环节和重点岗位,深入分析原因,在此基础上确定了区国资委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重点,并在政策、法律和工作三个层面上研究提出治理的具体思路和对策,及时研究解决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治理措施,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在实施过程中,区国资委把专项治理工作与纠风工作相结合,与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相结合,要求机关工作人员按照文件的要求,深刻剖析自己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情况;按照法规检查制度,按照程序检查产权交易疏漏,重点查找产权交易各个环节中有无文件规定的违规行为。

(四)建立制度,落实责任,通力合作。

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区国资委建立了领导负总责、以委内各部门为单位,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建立信息通报、情况交流等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同时,区国资委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严肃工作纪律,对专项治理工作加强指导和督查,掌握工作进展和实际效果,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对进展滞后部门及人员进行重点帮助,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