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控股就无法自主创新


    有专家提出了这样的原则: 既不能把外资并购理想化, 也不能将其妖魔化, 应该积极对待, 慎重选择, 互利共赢; 国家应该认真研究外资并购对我国经济运行造成的不良影响, 扬长避短,既要使外资为我所用, 也要注意防范引进外资的风险。

    针对外资进入我国将会影响我国经济安全的问题, 近期的《半月谈》杂志发表了一篇《挑战中国“ 十一五” 经济安全的八大外因》的署名文章, 文章指出: 近年来, 跨国公司利用中国股市低迷, 上市公司市值严重低估的困境,加紧在中国“ 攻城略地”, 实施廉价并购, 而且目标集中于中国传统产业中的龙头企业, 力争绝对控股。外资企业已在日用化工、啤酒饮料、医药、物流等领域占据明显的垄断地位, 它们正积极向钢铁水泥等资源类行业、房地产等资产类行业、机械制造业以及金融服务业步步进逼, 实施掠夺式、垄断性并购。该文把外资并购国企列为挑战我国“ 十一五” 经济安全的一大因素。

    自去年凯雷并购徐工案披露后, 如何处理好利用外资与国有资产流失、尊重市场经济规律与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之间的关系正成为关注的焦点, 在经济学界的争论中, 既有反对外资并购国企的意见, 也有赞成合理利用外资助推国企改革的呼声。

企业被并购丧失自主创新主动权

    早在2 月中旬,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委员会经济研究室副主任白津夫教授就指出, 随着国企重组改制的推进, 我国部分骨干企业开始在对外合资合作中失去中方控股权, 并由此导致企业丧失自主创新的决策权和主动权, 一些企业的自主创新甚至受到外方控股的严格约束。在我国发展日益面临自主创新能力约束的今天, 上述情况应当引起各方高度重视。

    他在文章中引用杭州齿轮厂的合资事例。杭齿的合资最初上演的就是一场控股权的争夺战。杭齿提出整体合资时强调必须中方控股, 但外方坚持要求控股, 谈判陷入僵局。于是外方放话称“ 如不控股, 就不来杭州投资”。最后,在多方压力下杭齿被迫妥协, 同意外方控股70%。2005 年签署的合资意向书规定车用变速箱项目以及具有市场竞争力产品的相关技术、设备等一同进入合资公司, 杭齿从此将不再开发、生产、销售与船用齿轮箱、工程机械变速箱、载重汽车变速箱等相关的产品, 也不能使用这些产品的商标。这样, 杭齿最具优势的产品和研发力量被合资公司拥有,而弱势项目则完全被外方产品所替代。失去了控股权和自主开发能力, 企业原有的品牌销声匿迹, 而企业大量投入积累起来的技术成果也尽数归属他人。

    白津夫认为, 企业一旦失去控股权, 自主创新只能听命于人, 生存发展也要受制于人。按这一趋势发展下去,在可预料的将来, 我国大部分国有企业将失去控股地位。

    他认为, 企业是否进行自主创新取决于控股方的决策思路, 由于我国经济技术无竞争优势, 外资控股企业常常对企业原有的风险大的自主创新并不“ 感冒”, 甚至出于长远竞争考虑而对其严格限制。

并购方向——“ 洋为中用”

    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部主任赵玉敏对本刊记者说, 对于外资并购国企应该一分为二的分析看待。我们既要警惕防止外资的恶意收购, 也可以因势利导引进外资为企业所用, 外资并购不是妖魔鬼怪, 只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可以采取的一种手段。

    “ 近年来, 特别是中国‘ 入世’以后, 我国经济发展快速稳定, 市场所蕴藏的巨大潜力开始显现, 许多跨国公司不断在中国追加投资, 大项目和增资数额持续增长, 外商投资已经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赵玉敏说, 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庞大的国有资产, 如何从竞争性行业中退出, 是当前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外资收购中国企业, 为国有资产和国有股的退出提供了一个渠道。

    她告诉记者, 与合资、独资相比,并购方式对外资有更大的吸引力。它不但可以大大缩短项目建设和投资周期,迅速扩大规模, 战胜竞争对手, 同时综合成本也较低。因此, 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通过对中国企业的并购来抢占中国市场。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学术报告委员会副主任王惠炯教授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说, 对于外资并购入股国企, 我们应该用辩证的眼光去看待。他说,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外资并购是国际上一种通行的做法, 应对得当对于国企改革是件好事情。2002 年1 月, 华润公司并购四川锦华后, 推行定岗定员和竞争上岗的制度, 在几个月内精简员工500 多人, 精简管理人员30 多人, 使工作效率大幅度提高, 公司进一步扩大了生产规模, 充实了发展基金, 并较好地解决了下岗职工的安置问题。美国福特汽车公司收购江铃汽车公司之后, 通过注入优质资本特别是先进技术和管理, 迅速扭转了江铃汽车连续两年严重亏损的不利局面,2002 年实现净利润超过2 亿元 ,每股净收益超过上一年水平 , 一举摘掉了“ST” 帽子, 重返深圳成分股行列。

    王惠炯教授认为, 在长期的经济体制改革中, 我们企业改制重组的目标有待进一步明确, 国家应该认真研究外资并购对我国经济运行造成的不良影响,扬长避短, 既要使外资为我所用, 也要注意防范引进外资的风险。

专家献策防范外资并购风险

    武汉大学商学院副教授肖光恩一直在关注外资进入我国市场的动向。他认为, 我们一是要明确限定外资并购中国企业的范围, 不能没有原则的无限放宽政策。二是要在引进外资并购的同时切实维护国家经济安全。

    肖光恩认为, 防范外资并购带来 的风险, 应该从五个方面入手: 一是不断完善外资引进和外资并购相关的法律政策; 二是切实调整和转变政府经济管理职能, 提高我国政府对涉外经济活动的管理能力; 三是进一步完善市场经济体系, 改善投资环境; 四是国企应充分利用改革开放的历史机遇提高国际竞争力; 五是要充分利用世贸规则, 维护我国的经济安全和国家利益。

    白津夫教授认为, 要防止跨国集团的恶意收购, 必须做好四方面的工作。首先是要对跨国公司在我国的战略性收购动向进行密切关注, 对恶意收购行为要保持高度警惕, 对有市场前景的自主品牌要适用扶持政策, 外资可以入股但不能控股;     其次要通过产权整合、资源整合, 把我国重要和关键行业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做大做强。打破地方利益, 力争对这些企业的国有资产进行有效整合; 三是各级政府要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 行业协会要发挥作用, 全力支持民族品牌。国家应该重点扶持有市场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的企业, 而不是一卖了之; 四是完善对地方党政领导招商引资绩效的考核。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研究中心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部负责人告诉记者, 要防止外资并购国企带来的风险, 我国应尽快建立外资并购风险防范机制。除了加紧制订和完善《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外,还应该建立起适合我国国情的并购行为评价体系和标准, 内容包括外资并购对产业安全和国家经济安全的影响, 外资并购对市场形成垄断的可能性, 外资并购对产业结构升级政策的影响, 以及外资并购对国有资产流失的影响等。

    据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副秘书长隋永滨透露, 在他准备起草的有关法律草案中, 他认为应该明确三个问题。一是对于关乎国计民生的少数企业及敏感性行业应该明确不允许外资控制。二是加大审批力度, 加强民主科学的决策, 严格审批程序, 加强外资并购的评估。他说, 对于有些企业, 应该严格控制, 不允许地方政府审批。三是将建立后评估追究制度。对于那些被并购的企业, 将进行后评估追究, 发现有问题的, 将追究有关当事人及领导的责任。

    3 月份, 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 在扩大开放中重视维护经济安全”, 这其实已经为今后如何规范外资并购国企行为、防范经济风险指明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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