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通某某分公司在光天化日之下堂而皇之地强奸客户。事情的真实情况是这样的:
我的亲戚(老人)需要使用手机,鉴于中国移动某某分公司的“前科”(《中国移动某某分公司的广告词怎么能这样写!》)(http://wangzhongli.chinavalue.net/showarticle.aspx?id=29974),我建议他办联通的手机。经过一番打听和斟酌,选择了不带炫铃的“自由打”——可省每月五元钱的费用。但办好后不久,他的手机就有了炫铃。由于曾听说过一些遭遇“陷阱”的事,所以有所警觉。于是就打了10010客户服务热线电话,服务人员说,这是他们提供的免费试用,下个月再收费,如果你不需要,可来电话或发短信注销。您听,多么动听的说词!但再动听的说词,也掩盖不了其强奸客户的本质——没有得到客户的同意就硬性服务。本来客户没有选择带炫铃的服务,就应该知道客户不想要这种服务;那你为什么还要有此举呢?客户不想要这种服务,你硬要给人家服务,免费怎么的,免费服务也是违背人家的意志,也是强奸民意!更不用说这后面还有陷阱!如果有人(特别是提供这种服务的单位领导)认为这是好事,那么,可以试想想,别人也这么做做“好事”,出钱雇人到他家免费服务——他妻子不同意也不行!怎么样?接下来再说“后面还有陷阱”——10010客户服务热线电话服务人员说,注销这种服务需要72小时,也就是说,这个月的30、31号提出注销,那么,下个月的五元钱的费用是少不了了!再说,可能有好多人不知这是陷阱,或者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不也就上当受骗了吗?
从某某联通网上看到了如下信息:“某某联通先后通过了ISO9000质量认证,荣获首批“某某省管理创新优秀企业”、“全省首批‘AAA’级信誉等级”、“某某省企业管理创新成果一等奖”、 “某某省首批工商免检资格”、 “全国用户满意企业”、“全国创建文明行业先进单位”、“全国质量万里行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被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授予“维护消费者权益先进单位”、“保护消费者权益质量管理、服务信誉双优示范单位”称号,并荣获国家级企业管理成就奖----第九届国家级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一等奖,全国企业文化优秀奖等奖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