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流浪狗“绳之以法”,罗平县市容监察大队打杀流浪狗的做法引起了争议,北京学者吴祚来在《新京报》上撰文称,对狗施暴也是在宣扬暴力。诚然,从保护动物的角度来看,罗平县市容监察大队的这一做法确实有点不厚道。但是,将打杀流浪狗说成是宣扬暴力,我却不敢苟同。俗话说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恨,罗平县市容监察大队的执法人员为什么对狗如此仇恨?这是我们必须要弄清楚的前提。如果是因为申报国家级旅游卫生城市,为了城市形象,对流浪狗来次“大清洗”,这无疑是残忍的反文明的。这种野蛮做法对城市形象并没有益处,相反却会适得其反。但是,当狗满为患,危害人身安全的时候,我们就必须对这些“不法之徒”进行管制,直至打杀。
从新闻中我们得知,该县今年先后有上千人被狗咬伤,尽管报道没有说是这些流浪狗所为,但是,没有管束的流浪狗更易伤人,也更容易“堕落”。吴祚来学者说,去年他去台湾考察,那小镇上的野狗也是很多,但对陌生人相当友好,环境与野生动物如果对人友善,那是因为那里的人对它积善的结果。没有人对它施暴,平常有人予以食物接济,它们当然不会肆意加害于人。还是那句话,狗通人性,狗是人类的朋友。吴祚来学者的这一席话道出了问题的症结所在。正是人们对动物缺乏爱心,才导致了狗对我们的不友善,结果又导致了我们对狗的不友善,如此恶行循环,造成了这个世界的善恶不分。可是,将矛头指向执法队员,我认为对我们的执法队员是不公正的。他们也是为了维持秩序,让人免遭恶狗之害,从这个角度来看,说宣扬暴力就难以让人信服,一味指责他们,显然也是不公平的。
用吴祚来学者的话来说,狗在城市中大量流浪首先不是狗的问题,而是人的问题。确实,狗之所以恶,是人的恶。狗之所以不善,是人的不善。这就需要人们集体反思,打杀流浪狗究竟是谁之过?人之初,性本善,但是,经过社会的洗染,有人出污泥而不染,有人却染上了恶习。别说是动物,就是自己的同类,人们又是如何对待那些流浪者的?当然同情的有之,但是更多的则是漠然视之,也有的持鄙夷的态度,有的甚至去侮辱直至残害自己的同类,这是一个残酷的现实。现代人们的冷漠已经将自己的人格封闭起来,对同类尚且如此,更何况对狗乎?因此,导致今天对狗进行打杀的尴尬局面是大环境所致,换句话说是人们缺乏爱心所致,罪在我们每一个人,执法队员不过是代我们受过而已,与宣扬暴力无关。如果硬说是宣扬暴力,那么,那些缺乏爱心的人才是始作俑者。
人不是无恶之源,但是却是恶的制造者和执行者。每每等到灾难降临到自己的头上,我们不去反思自己,却总是拿动物出气。比如当年非典流行,我们就围剿果子狸;禽流感爆发,我们就追剿鸡、鹅、鸭,甚至飞禽。如今,恶狗伤人,我们不去静思己之过,却对维护自己的执行者发起责难。试想,如果我们给狗一处安身之地,对它们友善一点,还会发生恶狗伤人的事件吗?还会发生今天的剿狗事件吗?我们还是反思一下自己,自己到底给了同类多少爱,给了动物多少爱,歌曲《爱的奉献》中唱道,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可是,我们做到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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