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明华
安徽省宿州市委组织部原副部长杨哲信近日在接受审判时,抛出一块卖官的“遮羞布”:“不收不行,不想把关系弄僵”,“过节收钱在我看来很正常,这是惯例”。自2001年初至2005年3月间,杨哲信在安徽灵璧县委组织部部长,宿州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的位置上,先后收受98人贿送的财物达98万余元。受贿后,经他之手提拔的干部竟有69人之多。(5月30日《检察日报》)
在杨哲信所谓的卖官“逻辑”面前,我们没有理由笑出声。过去有些人总认为,一些地方党委的组织部长只不过是当地县、市委书记的传声筒,在提拔干部问题上,没有啥发言权,因为“过硬”的权力执掌在党委“一把手”手中。杨哲信此卖官“惯例”,让我们极不情愿地看到反贪部门打击“买官卖官”的复杂性。
杨哲信拿“这是惯例”来为自己脱责,这是一种期盼轻罚的本能。但是,其中至少隐喻了在他的视线所及的官场范围内的一种潜规则形态。在这种形态中,结网而行的是“逢年过节,礼尚往来”的人群。尽管中央三令五申严禁利用节日之机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但一级级的禁令似乎根本未能震慑这些行走“惯例之圈”中不愿自拨的人群。
这便有作为一个小小的芝麻官的组织部副部长的杨哲信,在短短几年时间里,身前便围笼来98个“礼尚往来”者,便有69顶“乌纱”经他的“官手”加戴上去。我纳闷,这69个“某人”倒底是谁?他们是通过何种途径击中杨哲信的“惯例软肋”而购回“乌纱”的?我们为何读不到一句关于对买官者追究之语,听不到一声他们头上的官帽的落地声?
这种“只闻卖官倒地,难闻买官倒霉”的现象,俨然已成当今“买官卖官”案处理的“惯例”。不管是福建周宁县的“三光书记”林龙飞,还是将市委大院堕落为“乌纱帽批发中心”的绥化市的马德,他们将一地的官帽几乎卖光后,公众难以听到这些“灰色官位”被悉数追回的消息。
事实上,买官与卖官者,是两条在非法利益上共同啖吃的蛀虫。如果没有卖官者,想买官者也也找不着庙门。也就是说,只要有权在手者没有擅权的空间存在,便没有人趁机捞钱的可能。同样,如果买官者被一次次打击得沮丧,及至无人再敢买官,有些对人事任免有话语权的领导,即使想在换届中捞钱,也便没有了机会。
再者,这一顶顶由官员掏钱购回的官帽都是违反党纪国法的“劣质品”。它如果继续在官场游动,不仅撕扯着政府在民众中的公信力,还严重地扰乱着党和政府干部任用的组织程序,且妨碍了选拔人才的公正、公开、公开的体制。如果在对卖官者查处后,接着是对买官者追究的疲沓,那么,那些买官者的平安无事,必将成为更多“潜在的跑官买官”群落的“负面效范”。
笔者认为,不管被杨哲信们提拔的干部有多少,也不管其上任的时间有多长,现在的官位有多高,我们都应对这样的“群体性买官生态场”来一次大整肃,将这69顶大小“乌纱”的购买情况进行全国公告,及至让每一个买官者丢官。并轰轰烈烈地扩大宣传,举国震醒后来者,以此荡涤“卖官鬻爵”歪风!